event-trade登录编辑
🇨🇳 A股公告协鑫集成V2 · 实盘不做把握 3/10
北京时间·🕒 发布 06-26(北京日)仅日期·⚡ 决策 06-26 12:35:16·123.6 天前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原文协鑫集成↗ 原文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5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
不做 002506.SZ
[分诊过滤] 纯股东会决议公告(通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修订高管薪酬制度),属日历常规治理流程、无任何超预期看点,不构成可交易事件依据。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这条决策没有研究档案。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000 字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5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6 月25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6 月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至2026年6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 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
心)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296 人,代表股份1,503,113,39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9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3 人,
代表股份1,415,172,1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97%;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4,293 人,代表股份87,941,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2%。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93 人,代表
股份87,941,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代理人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93 人,代表股份87,941,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5032%。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控股股东
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协鑫建设管
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451,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719%;反对7,872,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17%;
弃权2,6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6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451,539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19%;反对7,872,20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17%;弃权2,617,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64%。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0,379,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28%;反对9,923,4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02%;

弃权2,8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207,339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200%;反对9,923,40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841%;弃权2,810,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5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张燊律师、王文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