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trade登录编辑
🇨🇳 A股公告广发证券V2 · 实盘不做把握 3/10
北京时间·🕒 发布 06-25 18:22:28·⚡ 决策 06-26 15:45:11 +21h22m·123.4 天前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兑付兑息暨摘牌的公告

📄 原文广发证券↗ 原文
1 债券代码:524084 债券简称:24 广发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 兑付兑息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不做 000776.SZ
[分诊过滤] 广发证券某期公司债到期兑付兑息暨摘牌的纯日历性事务公告,与上市公司经营无关、无任何超预期看点,且广发证券为券商不属AI算力产业链,结构上无可做之处。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这条决策没有研究档案。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000 字
1
债券代码:524084
债券简称:24 广发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
兑付兑息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4 广发14
债券代码:524084
债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26 日
最后交易日:2026 年6 月26 日
兑付日:2026 年6 月29 日(2026 年6 月28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
易日)
摘牌日:2026 年6 月29 日(2026 年6 月28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
易日)
计息期间:2024 年12 月24 日至2026 年6 月27 日
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将于2026 年6 月29 日(2026 年6 月28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支付2024 年12 月24 日至2026 年6 月27
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六期)
2、债券简称与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24 广发14”,债券代码为“524084”。

2
3、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
1010 号文。
4、发行期限、规模和利率: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551 天,发行规模为50 亿
元,票面利率为1.80%。
5、起息日:2024 年12 月24 日。
6、付息日、兑付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兑付日为2026 年6 月29 日(2026
年6 月28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兑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
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
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
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
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24 年12 月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交易。
11、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24 广发14”的票面利率为1.80%,本次每手(面值1,000 元)“24
广发14”兑付本息合计人民币1,027.172602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
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兑付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021.738081 元;非居民
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兑付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027.172602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及兑付兑息日
1、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2026 年6 月26 日
2、兑付兑息日、摘牌日:2026 年6 月29 日(2026 年6 月28 日为休息日,

3
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2026 年6 月26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兑付兑息款到账日前2 个交易日,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足额
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
本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兑付兑息日
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等机构领取利息。
六、关于本次兑付兑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兑付兑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