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先进数通V2 · 实盘不做把握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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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原文先进数通↗ 原文
- 1 -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0…
不做 300541.SZ
[分诊过滤] 纯日历常规的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每10股派0.70元,股权登记日7/2),股东会5月已通过、属可预期的常规执行,无任何超预期看点或业务催化,无法据此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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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00,00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现金分红总额、
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现金分红总额/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10=30,103,114.44元/428,044,492×
10=0.703270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
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0,103,114.44元
/430,044,492×10=0.70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元/股。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5月7日获得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
日总股本430,044,4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30,103,114.44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
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
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 -
方案进行调整,并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股份回购事宜,已回购股份
2,000,000股,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00,00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现
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10=30,103,114.44元
/428,044,492×10=0.703270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度。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000,000股后的428,044,4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327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2943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065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32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3日。
- 3 -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00,00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026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00,00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现金分红总额、
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现金分红总额/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10=30,103,114.44元/428,044,492×
10=0.703270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
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0,103,114.44元
/430,044,492×10=0.70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元/股。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5月7日获得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
日总股本430,044,4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30,103,114.44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
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
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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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进行调整,并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股份回购事宜,已回购股份
2,000,000股,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00,00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现
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10=30,103,114.44元
/428,044,492×10=0.703270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度。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000,000股后的428,044,4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327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2943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065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32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3日。
- 3 -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00,00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026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