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trade登录编辑
🇨🇳 A股公告华力创通V2 · 实盘不做把握 3/10
北京时间·🕒 发布 18:48:28·⚡ 决策 06-25 20:18:59 +1h30m·124.2 天前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6月)

📄 原文华力创通↗ 原文
1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不做 300045.SZ
[分诊过滤] 纯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的常规公司治理披露,无订单/业绩/产品等任何可交易事件或超预期看点,过滤。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这条决策没有研究档案。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000 字
1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
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不
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2
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
份的委员不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的,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
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八条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
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董事会秘书兼任,专门负责提供
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核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监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执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议和具体工作安排。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一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计划或方案,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
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
第四章
决策程序

3
第十二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秘书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提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
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
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计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
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
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但紧急情况下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限制。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
的前提下,可以依照程序采用传真、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4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知发送形式包括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发出
通知后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