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维信诺V2 · 实盘不做把握 3/10
北京时间·🕒 发布 06-27(北京日)仅日期·⚡ 决策 06-27 13:57:22·122.3 天前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原文维信诺↗ 原文
1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7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含对合…
不做 002387.SZ
[分诊过滤] 全资子公司为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常规进展公告,属公司治理/融资类例行披露,无订单、业绩超预期或产品催化,且公司处于净亏损状态,此公告本身无可交易看点,明显不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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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7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 年4 月28 日和2026 年5 月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和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
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显”)、全资孙公
司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汇显显示技术有
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国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昆山国显、公司
(母公司)合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5.2 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自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和2026 年5 月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2026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 年6 月25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交通银行申请人民币3 亿元的贷款
额度,授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7 年12 月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
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其评估价值约为3.0029 亿元人民币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房屋所有权进行抵押为上述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并与交通银行签署了《抵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前控
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8.93 亿元,本次担保后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46.93 亿元(其中占用2026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46.93 亿元),本次
担保后公司2026 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20.07 亿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254810917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夏东街658 号1801 室
5.法定代表人:张德强
6.总股本:139,679.6043 万股
7.成立日期:1998 年1 月7 日
8.经营范围:显示器及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研发、生产限下属公司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12 月31 日/2025 年度
2026 年3 月31 日/2026 年一季度
总资产
3,765,867.43
3,697,047.95
总负债
2,424,913.98
2,390,309.08
净资产
1,340,953.45
1,306,738.87
营业收入
530,006.16
99,310.07
利润总额
-100,148.81
-30,712.98
净利润
-100,148.81
-30,712.98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母公司数据,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
审计。
四、《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3
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借款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额度的具体内容
1.1 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1.2 额度用途:用于采购原材料等经营周转使用。
1.3 该额度属于:一次性额度(可多次使用)。
1.4 授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 年12 月8 日。
第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
章、贷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后生效。
五、《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抵押人: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第一条主债权
抵押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
的全部主债权,包括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
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
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
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
或者,抵押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
同)面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抵押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
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第二条担保责任
担保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
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权人保管抵押物的费用、抵押物处置费、过户
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第三条担保的主合同
4
3.1 被担保的债务人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适用以下约定:抵押。担保的主合同为《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
第四条抵押物
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5.1 抵押期间内,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该不动产。
5.2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对应的抵押价值为人民币叁亿零贰拾捌万玖仟玖佰元
整。对应的债权确定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至2028 年12 月31 日。
第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
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2)抵押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
加盖合同专用章。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审批程序合法,
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上市公司未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上市公司偿债能
力、信用状况均正常,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71,114.31 万元,占
公司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1.3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74,400.00 万元,占公司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53.37%,对子公司担保为1,496,714.31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八、备查文件
1.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
《抵押合同》;
3.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4.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5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7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 年4 月28 日和2026 年5 月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和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
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显”)、全资孙公
司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汇显显示技术有
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国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昆山国显、公司
(母公司)合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5.2 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自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和2026 年5 月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2026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 年6 月25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交通银行申请人民币3 亿元的贷款
额度,授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7 年12 月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
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其评估价值约为3.0029 亿元人民币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房屋所有权进行抵押为上述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并与交通银行签署了《抵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前控
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8.93 亿元,本次担保后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46.93 亿元(其中占用2026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46.93 亿元),本次
担保后公司2026 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20.07 亿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254810917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夏东街658 号1801 室
5.法定代表人:张德强
6.总股本:139,679.6043 万股
7.成立日期:1998 年1 月7 日
8.经营范围:显示器及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研发、生产限下属公司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12 月31 日/2025 年度
2026 年3 月31 日/2026 年一季度
总资产
3,765,867.43
3,697,047.95
总负债
2,424,913.98
2,390,309.08
净资产
1,340,953.45
1,306,738.87
营业收入
530,006.16
99,310.07
利润总额
-100,148.81
-30,712.98
净利润
-100,148.81
-30,712.98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母公司数据,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
审计。
四、《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3
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借款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额度的具体内容
1.1 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1.2 额度用途:用于采购原材料等经营周转使用。
1.3 该额度属于:一次性额度(可多次使用)。
1.4 授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 年12 月8 日。
第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
章、贷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后生效。
五、《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抵押人: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第一条主债权
抵押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
的全部主债权,包括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
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
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
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
或者,抵押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
同)面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抵押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
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第二条担保责任
担保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
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权人保管抵押物的费用、抵押物处置费、过户
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第三条担保的主合同
4
3.1 被担保的债务人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适用以下约定:抵押。担保的主合同为《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
第四条抵押物
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5.1 抵押期间内,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该不动产。
5.2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对应的抵押价值为人民币叁亿零贰拾捌万玖仟玖佰元
整。对应的债权确定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至2028 年12 月31 日。
第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
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2)抵押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
加盖合同专用章。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审批程序合法,
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上市公司未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上市公司偿债能
力、信用状况均正常,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71,114.31 万元,占
公司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1.3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74,400.00 万元,占公司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53.37%,对子公司担保为1,496,714.31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八、备查文件
1.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
《抵押合同》;
3.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4.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5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