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悦康药业V3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北京时间·🕒 发布 06-27(北京日)仅日期·⚡ 决策 06-27 16:25:23·122.1 天前
悦康药业子公司涉6200万元商业秘密侵权诉讼(已立案未开庭,公司不认可拟反诉)
方向偏负面但量级太小:6200万元索赔仅占5.57亿…实为55.7亿元市值约1.1%,且系'已立案未开庭'的或有负债、公司不认可并拟反诉,最终影响以生效判决为准——对一家上市公司股价不构成强催化。
📄 原文悦康药业↗ 原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3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被…
不做 688658.SH
负面但太小不足以交易:6200万元诉讼仅占市值约1.1%且已立案未开庭、公司不认可拟反诉,结果高度不确定;A股+做空红线下,此弱/不确定利空不构成强看空催化,不可开空;股价深度阴跌(20日-31%、贴52周低)又排除做多。无可捕捉的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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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6-27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方向偏负面但量级太小:6200万元索赔仅占5.57亿…实为55.7亿元市值约1.1%,且系'已立案未开庭'的或有负债、公司不认可并拟反诉,最终影响以生效判决为准——对一家上市公司股价不构成强催化。
- 结构上做不了:A股做空默认受限,且此类弱/不确定利空不满足做空红线('明确、强的看空催化'),不可开空;手中无相关多头,无减仓需求。
- 亦不可做多:股价深度阴跌(13周轨迹100→132→80、20日-31%、紧贴52周低位12.36、PE为负亏损),题材难逆趋势,做多≈接飞刀。
主要风险
- 周五-5.79%已先于公告(公告周六00:00才发),周一开盘才首次反应;脆弱弱势股+新增利空可能放大下挫,但能否做空捕捉受红线与借券约束,不构成可执行机会。
- 周五大跌是否系诉讼提前泄露所致无法确证;若后续金额相对净资产被重新解读为重大,或有进一步负面催化,需跟踪开庭/计提进展。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279 字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3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6,200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对原告主张不予认可,将积
极应诉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反诉等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鉴于该诉
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
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康
达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康达”)收到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沂源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山东鑫泉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原告”)起诉河南康达及公司的《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原告以侵犯商业秘
密为由向沂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河南康达与公司等列为民事被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号:(2026)鲁0323 刑初9 号
(二)诉讼当事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原告:山东鑫泉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成学
住所地:沂源经济开发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37254257359
2、被告情况
被告一:韩某某
被告二:任某某
被告三:周某某
被告四: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伟仕
住所地: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经五路66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599136026T
被告五: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伟仕
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6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63731643
(三)事实与理由
被告一、被告二违反与原告所签订的保密协议的约定,向被告三及被告四
泄露原告的技术秘密。河南康达作为获利方,应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公司作
为河南康达单一股东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诉讼请求
1、被告韩某某、任某某、周某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应依法追究
被告的刑事责任;
2、要求附带民事被告韩某某、任某某、周某某、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连
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200 万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河南康达对原告主张不予认可,将积极应诉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反
诉等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
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
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并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3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6,200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对原告主张不予认可,将积
极应诉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反诉等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鉴于该诉
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
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康
达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康达”)收到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沂源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山东鑫泉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原告”)起诉河南康达及公司的《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原告以侵犯商业秘
密为由向沂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河南康达与公司等列为民事被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号:(2026)鲁0323 刑初9 号
(二)诉讼当事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原告:山东鑫泉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成学
住所地:沂源经济开发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37254257359
2、被告情况
被告一:韩某某
被告二:任某某
被告三:周某某
被告四: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伟仕
住所地: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经五路66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599136026T
被告五: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伟仕
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6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63731643
(三)事实与理由
被告一、被告二违反与原告所签订的保密协议的约定,向被告三及被告四
泄露原告的技术秘密。河南康达作为获利方,应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公司作
为河南康达单一股东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诉讼请求
1、被告韩某某、任某某、周某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应依法追究
被告的刑事责任;
2、要求附带民事被告韩某某、任某某、周某某、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连
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200 万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河南康达对原告主张不予认可,将积极应诉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反
诉等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
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
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并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