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美迪西V2 · 实盘不做把握 3/10
北京时间·🕒 发布 06-27(北京日)仅日期·⚡ 决策 06-28 18:18:06·121.3 天前
美迪西:关于子公司提起反诉的公告
📄 原文美迪西↗ 原文
1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6-027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起反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不做 688202.SH
[分诊过滤] 美迪西子公司就一笔55.76万元合同尾款提起反诉,金额对一家CRO上市公司而言微不足道、对损益无实质影响,纯属常规法律披露,无任何交易催化,明显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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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6-027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起反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诉与反诉案件已立案受理,并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美迪西普亚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或“美迪西普亚”)为本诉被告,反诉原告。
涉案金额:反诉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57,600.00 元。反诉人美迪西普亚请
求法院判令被反诉人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绪生物”)
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诉与反诉案件已于2026 年
6 月25 日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未确定,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会严格依据客观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应对,
公司已经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积极应诉和反诉,将通过法律途径澄清事实,
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发展。
一、本诉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诉讼进展
子公司于2025 年9 月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
等相关材料。本诉原告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绪生
物”)因合同纠纷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诉讼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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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9 月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
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近日,子公司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反诉状》,反诉案件已受
理,并开庭审理。
二、反诉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反诉人(本诉被告):美迪西普亚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二)事实与理由
2020 年12 月18 日,美迪西普亚与鸿绪生物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合同
约定服务内容为美迪西普亚受鸿绪生物委托,进行I 类生物技术药(多肽)非临
床安全评价研究(支持NMPA
FDA
I 期临床实验申报),试验项目为“分析
检测、安全性评价、翻译及SEND 转化”四项研究,美迪西普亚已完成全部四项
研究报告并经鸿绪生物签字确认。该项目已于2023 年12 月14 日获得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NMPA)的临床试验批件(IND)(受理号CXHL2301060)。
截至目前,鸿绪生物仅支付前两期合同款项,尚未支付第三期服务费(即尾
款)。鸿绪生物经美迪西普亚多次催告后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拒不支付合同约定
的第三期服务费,已构成违约。为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反诉。
(三)反诉请求:请求判令被反诉人鸿绪生物向反诉人美迪西普亚支付剩余
合同价款557,600.00 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告涉及的本诉与反诉案件已立案受理,并开庭审理,最
终的判决结果尚未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生效判决为准。公司会严格依
据客观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应对,公司已经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积极应诉和
反诉,将通过法律途径澄清事实、维护合法利益,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发展。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案件,积极应诉以澄清事实真相,切实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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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及时对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6-027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起反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诉与反诉案件已立案受理,并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美迪西普亚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或“美迪西普亚”)为本诉被告,反诉原告。
涉案金额:反诉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57,600.00 元。反诉人美迪西普亚请
求法院判令被反诉人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绪生物”)
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诉与反诉案件已于2026 年
6 月25 日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未确定,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会严格依据客观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应对,
公司已经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积极应诉和反诉,将通过法律途径澄清事实,
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发展。
一、本诉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诉讼进展
子公司于2025 年9 月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
等相关材料。本诉原告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绪生
物”)因合同纠纷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诉讼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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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9 月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
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近日,子公司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反诉状》,反诉案件已受
理,并开庭审理。
二、反诉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反诉人(本诉被告):美迪西普亚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二)事实与理由
2020 年12 月18 日,美迪西普亚与鸿绪生物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合同
约定服务内容为美迪西普亚受鸿绪生物委托,进行I 类生物技术药(多肽)非临
床安全评价研究(支持NMPA
FDA
I 期临床实验申报),试验项目为“分析
检测、安全性评价、翻译及SEND 转化”四项研究,美迪西普亚已完成全部四项
研究报告并经鸿绪生物签字确认。该项目已于2023 年12 月14 日获得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NMPA)的临床试验批件(IND)(受理号CXHL2301060)。
截至目前,鸿绪生物仅支付前两期合同款项,尚未支付第三期服务费(即尾
款)。鸿绪生物经美迪西普亚多次催告后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拒不支付合同约定
的第三期服务费,已构成违约。为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反诉。
(三)反诉请求:请求判令被反诉人鸿绪生物向反诉人美迪西普亚支付剩余
合同价款557,600.00 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告涉及的本诉与反诉案件已立案受理,并开庭审理,最
终的判决结果尚未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生效判决为准。公司会严格依
据客观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应对,公司已经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积极应诉和
反诉,将通过法律途径澄清事实、维护合法利益,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发展。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案件,积极应诉以澄清事实真相,切实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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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及时对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