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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国新健康V3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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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000503.SZ)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8项议案全部通过,纯程序性事件

📄 原文国新健康↗ 原文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1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6-28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
不做 000503.SZ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为纯程序性事件,8项议案均为此前已披露内容的常规投票通过(无否决、无变更),不含任何新的price-moving信息;事件太小,不足以打动股价,无交易edge。既无利好也无强利空催化,且该股处于持续下行趋势(13周轨迹100→89,近5日-7.56%,逼近52周低),不构成做多或做空依据。属噪音,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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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6-27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议案8'解除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若后续涉及资产/股权层面实质变动,需另行跟踪正式公告,但本决议本身仅为投票确认、无新增信息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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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6-28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6 月26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6 月26 日(星期五)
2.股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18 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 号院2 号楼、3 号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永华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7 人,代表股份325,031,27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3.19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25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56%。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4 人,代表股份324,780,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3.1662%。
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了本次股东
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
本次股东会。
三、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5 人,代表股份55,723,53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25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2 人,代表股份55,473,2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6649%。
四、会议的表决情况
提案1.00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540,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25%;
反对5,817,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00%;弃权
4,67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4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33,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740%;反对5,817,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4407%;弃权4,67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53%。
提案2.00 公司董事会2025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944,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89%;
反对6,413,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31%;弃权
4,67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3
权股份总数的1.43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636,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032%;反对6,413,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5090%;弃权4,67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78%。
提案3.00 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454,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58%;
反对8,237,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43%;弃权
2,33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7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46,4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186%;反对8,237,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4.7823%;弃权2,33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91%。
提案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258,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57%;
反对8,423,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15%;弃权
2,34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51,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679%;反对8,423,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5.1159%;弃权2,34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62%。
提案5.00 关于2026 年度董事(津贴)薪酬方案

4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622,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00%;
反对6,729,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04%;弃权
4,67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14,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262%;反对6,729,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0763%;弃权4,67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75%。
提案6.00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684,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20%;
反对5,803,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55%;弃权
2,5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8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376,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212%;反对5,803,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4148%;弃权2,5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40%。
提案7.00 关于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124,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98%;
反对6,393,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69%;弃权
2,51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816,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84.0164%;反对6,393,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4727%;弃权2,51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08%。
提案8.00 关于解除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93,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90%;
反对2,134,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04%;弃权
19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5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93,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90%;反对2,134,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304%;弃权19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7%。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
司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 至8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
8 中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张文亮律师和李露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6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