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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钢研纳克V2 · 实盘不做把握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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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原文钢研纳克↗ 原文
证券代码:300797 证券简称:钢研纳克 公告编号:2026-015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
不做 300797.SZ
[分诊过滤] 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公告,仅占总股本0.84%、业绩考核目标早在2024年报已达成、解除限售按授予时间表日历可预期,属常规治理披露且无超预期看点(解禁本身偏中性偏利空),又非AI算力产业链标的,过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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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97
证券简称:钢研纳克
公告编号:2026-015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96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3,213,51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396%。
2、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
请投资者注意。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
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的96 名激励对象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的3,213,51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1 年12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
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
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钢研纳克
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4 月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
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
考分[2022]153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钢研纳克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 年4 月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
董事曲选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 年5 月13 日召开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 年5 月5 日,公司披露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首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 年4 月24 日至2022
年5 月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5、2022 年5 月13 日,公司召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钢研纳
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钢
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
年5 月13 日披露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 年6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6 月29 日,公司披露《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的6,810,000 股已经登记完成,相关股票

上市日期2022 年7 月1 日。
8、2023 年3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 年4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相关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议案》《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 年5 月15 日,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 年5 月18 日,公司披露《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预留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首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已经完成了授予登记,本次授予登记人数为12 人,授
予登记数量为600,000 股,相关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 年5 月19 日。
12、2023 年7 月6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因相关
对象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要求,公司已回购2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0,000.00 股,
共支付货币资金人民币1,348,010.93 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 年7 月6 日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
255,610,000 股变更为255,450,000 股。
13、2023 年8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14、2024 年4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4 年5 月10 日,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钢研纳
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4 年6 月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10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3,291,75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17、2024 年7 月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
年7 月12 日。
18、2024 年8 月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集团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本次回购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000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 年8 月27 日办理完
成,公司股份总数由383,175,000 股变更为383,100,000 股。
19、2024 年11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24 年12 月16 日,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1、2025 年1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2025 年2 月11 日,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3、2025 年5 月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
次回购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000 股(调整后),涉
及人数1 人;本次回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1,200
股(调整后),涉及人数4 人,上述回购股份合计316,200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 年5 月29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83,100,000 股减少至382,783,800 股。
24、2025 年6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及《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公司首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的97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的3,172,950 股限制性股票、对预留授予的10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247,500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25、2025 年7 月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
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 年7 月8 日。
26、2025 年8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7、2025 年9 月12 日,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8、2025 年12 月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
次回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5,590 股(调整后),涉
及人数1 人。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 年12 月22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由382,783,800 股减少至382,728,210 股。
29、2026 年6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首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
首次授予的96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3,213,510 股限制性股票、对预留授予的10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247,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对预留授予的10 名
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5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解除限售时间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4%,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权益数
量占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
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
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 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
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 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4%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上市日期为2022 年7 月1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将于2026 年7 月1 日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本次96 名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情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解除限售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须满足12 个月以
上的任职期限。
本次96 名激励对象均满足任职期
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
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以2020 年业绩为基准,2024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7.00%且
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分位值水平;2024 年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5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2024 年ΔEVA>0。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剔除有效期内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
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2024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4,768,222.08 元,相对于2020 年
复合增长率为18.98%,2024 年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83%,两项
指标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及对标
企业75分位值水平,ΔEVA=3517.28
万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已经达成。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及
钢研纳克内部发布的对各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并
依照考核结果来确定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
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
的比例。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结果
A
B
C
D
解除限售比例
100%
50%
0%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本次
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考核结果均为A 或B,个人层面可
解锁比例均为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完成,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6 人,可以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3,213,510 股。根据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6 月13 日
2、解除限售数量:3,213,510 股
3、解除限售人数:96 人
4、授予价格:8.38 元/股
5、股票来源及变动:2022 年激励计划向授予对象发行股票及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5 股。截至目前,首次授予的7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及工作调动,公司对其持有的股票进行了回购。
6、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锁情况:
序
号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
(转
增前)
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
(转
增后)
本次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股)
解锁数量占
总股本比例
(%)
1
杨植岗
董事长
124,000
186,000
63,240
0.0165%
2
张秀鑫
总经理
109,000
163,500
55,590
0.0145%
3
袁良经
副总经理
109,000
163,500
55,590
0.0145%
4
王晗
副总经理
80,000
120,000
40,800
0.0107%
5
朱林茂
副总经理
80,000
120,000
40,800
0.0107%
6
其他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骨干人员等91 人
5,799,000
8,698,500
2,957,490
0.7727%
合计
6,301,000
9,451,500
3,213,510
0.8396%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
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2: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5 股,激励对
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相应转增调整。
注3:上述占比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差异来源于四舍五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的
绩效考核均符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经成就,议案内容和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
其个人的绩效考核均符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六、律师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6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