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智明达V3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北京时间·🕒 发布 06-27(北京日)仅日期·⚡ 决策 06-29 13:58:42·120.1 天前
智明达拟以6050万转让参股公司铭科思微部分股权(对赌未达标退出,实控人补足1064万差额)
事件量级太小:6050万交易额约占5.9B市值的1%,产生的一次性投资收益更小,不足以驱动股价
📄 原文智明达↗ 原文
成都智明达关于拟转让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6-027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
不做 688636.SH
事件量级太小(交易额约占市值1%)、方向中性偏负(退出对赌未达标的亏损参股,实控人补差额仅略正面)、协议未签存不确定性;股价处明确下行通道(13周119→94、近5日-9.8%、今日-2.43%),做多=接飞刀无edge;无强空催化按红线不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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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6-27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事件量级太小:6050万交易额约占5.9B市值的1%,产生的一次性投资收益更小,不足以驱动股价
- 方向偏中性偏负:本质是退出一家对赌未达标、自身亏损(净利-484万)的参股芯片公司,实控人补差额略正面但难抵'投资失败'信号
- 结构上没edge:协议尚未签署存不确定性,且股价处明确下行通道(13周119→94、近5日-9.8%),做多=接飞刀,无强空催化故不开空
主要风险
- 若市场把'实控人自掏腰包补足+一次性投资收益'解读为利好,可能有小幅情绪反弹,但今日已-2.43%未见买盘
- 剩余股权拟于2026年底前继续转让,后续若有新进展或定价才是更值得跟踪的节点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4,379 字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6-027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智明达”或“转
让方”)拟将所持有的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铭
科思微”或“标的公司”)1,100.00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以下简称“标
的股权”)以每1 元注册资本对价5.50 元(含税)的价格转让给仁寿创新
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仁寿产业基金”)、成都铭
思精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转让”),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交易最终成交与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次智明达转让所持铭科思微1,995.07 万股股权的55%,对应按原投
资协议初始投资和资金利息合计7,114.94万元,本次交易对价为6,050万元,
差额1,064.94 万元由智明达实际控制人以自有资金向公司补足。公司计划
拟将持有的铭科思微全部剩余股权在2026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转让,转让
价格将覆盖初始投资和资金利息,不足部分由智明达实际控制人以自有资
金向公司补足。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交易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智明达与李明、李智及铭科思微于2021 年9 月24 日签署《投资协议》,以自有
资金17,765 万元对铭科思微进行增资,取得铭科思微3,230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
增资后34.99%股权),增资价格为每1 元注册资本5.5 元。其中,3,230 万元计
入铭科思微注册资本,剩余14,53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铭科思微注
册资本由6,000 万元增至9,230 万元。
根据《投资协议》第九条“业绩经营承诺”条款,丙方(李智、李明,系铭
科思微实际控制人)对标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业绩进
行承诺,2025 年末,若标的公司实际实现业绩未达到承诺业绩,智明达有权选
择要求铭科思微、丙方通过股权回购或股权补偿两种方式之一进行业绩补偿。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智明达于2023 年7 月7 日将持
有的铭科思微1,234.93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以每1 元注册资本对价6.72 元
的价格转让给安徽交控招商信息新基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敦
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孙伟、黄敏、罗洁,交易对价合计8,298.72
万元。该次转让完成后,智明达持有铭科思微出资额由3,230 万元减少至1,995.07
万元,持股比例降至约20.6102%。
2023 年12 月26 日,华舆(青岛)科技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曾用名:中车(青岛)科技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增资铭科思微,智明达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8.4529%。
截至2025 年末,铭科思微实际经营业绩未达到《投资协议》第九条约定的
承诺业绩,已触发业绩补偿条件。根据《投资协议》约定,智明达有权要求铭科
思微及业绩补偿方(李智、李明)通过股权回购或股权补偿方式履行业绩补偿义
务。鉴于铭科思微及相关业绩补偿方当前财务状况不佳,以股权回购或股权补偿
方式作出业绩补偿较为困难,智明达经综合考量,选择通过将所持铭科思微股权
转让给仁寿产业基金、成都铭思精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铭
思精创”)的方式实现投资退出,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仁寿创新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1、
企业名称:仁寿创新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2、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
注册资本:480,000 万元
5、
成立时间:2023 年9 月12 日
6、
住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普宁街道迎宾大道479 号仁寿发展大厦B
栋6 楼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主要股东:仁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国资)出资99.9792%,中财融商
(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0.0208%
9、
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仁寿产业
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仁寿产业基金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
不存在其他关系。
(二)成都铭思精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
企业名称:成都铭思精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明
4、
注册资本:100 万元
5、
成立时间:2021 年7 月6 日
6、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致强路266 号6 层4 号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
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主要股东:李智出资40%,李明出资30%,吴霜毅出资30%
9、
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铭思精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铭思精创除与公司共同投资铭科思微外,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不存在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铭科思微1,100 万元出资,标的股权不存
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
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标的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10811.6821 万元
3、成立时间:2008 年9 月9 日
4、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75 号2 栋1 单元25 层2501-2505
号
5、法定代表人:李明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
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
片及产品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企
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智明达的关系:铭科思微系智明达的参股子公司
8、主要股东:智明达持股18.4529%,李明持股15.8810%,成都铭思众盈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1.0991%,铭思精创持股8.7868%,孙伟持股
8.6573%,李智持股8.3243%,安徽交控招商信息新基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股6.8819%,华舆(青岛)科技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股5.8426%,黄敏持股5.6420%
8、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铭科思微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万元)
22,731.42
净资产(万元)
13,921.98
营业收入(万元)
8,050.44
净利润(万元)
-484.07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审计。
四、交易标的定价及支付情况
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以每1 元出资额5.50 元(含税)为计价基
础,1,100.00 万元出资额合计对价6,050.00 万元。其中:受让方一(仁寿产业基
金)受让1,000.00 万元出资额,交易对价5,500.00 万元;受让方二(铭思精创)
受让100.00 万元出资额,交易对价550.00 万元。
经各方一致同意,受让方分两次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交易对价。受让方一、
受让方二第一笔标的股权交易对价2,750.00 万元(大写:贰仟柒佰伍拾万元整)
及275.00 万元(大写:贰佰柒拾伍万元整)应当在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在满
足各方决策审批同意,且股权不存在影响转让相关事项等条件下(具体以各方签
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如有)为准)20 个工作日支付至转让
方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一、受让方二第二笔标的股权交易对价2,750.00 万元(大
写:贰仟柒佰伍拾万元整)及275.00 万元(大写:贰佰柒拾伍万元整)应当在
已完成支付第一笔款项并满足合同约定条件后(同上)的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
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具体以双方另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
准。
六、剩余股权后续处置计划
智明达计划拟将持有的铭科思微全部剩余股权在2026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
转让,转让价格将覆盖原投资成本和利息,不足部分由智明达实际控制人以自有
资金向公司补足。
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将产生投资收益,
具体金额以财务核算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后续事宜。
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本
次交易的后续推进及交割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6-027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智明达”或“转
让方”)拟将所持有的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铭
科思微”或“标的公司”)1,100.00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以下简称“标
的股权”)以每1 元注册资本对价5.50 元(含税)的价格转让给仁寿创新
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仁寿产业基金”)、成都铭
思精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转让”),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交易最终成交与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次智明达转让所持铭科思微1,995.07 万股股权的55%,对应按原投
资协议初始投资和资金利息合计7,114.94万元,本次交易对价为6,050万元,
差额1,064.94 万元由智明达实际控制人以自有资金向公司补足。公司计划
拟将持有的铭科思微全部剩余股权在2026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转让,转让
价格将覆盖初始投资和资金利息,不足部分由智明达实际控制人以自有资
金向公司补足。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交易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智明达与李明、李智及铭科思微于2021 年9 月24 日签署《投资协议》,以自有
资金17,765 万元对铭科思微进行增资,取得铭科思微3,230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
增资后34.99%股权),增资价格为每1 元注册资本5.5 元。其中,3,230 万元计
入铭科思微注册资本,剩余14,53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铭科思微注
册资本由6,000 万元增至9,230 万元。
根据《投资协议》第九条“业绩经营承诺”条款,丙方(李智、李明,系铭
科思微实际控制人)对标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业绩进
行承诺,2025 年末,若标的公司实际实现业绩未达到承诺业绩,智明达有权选
择要求铭科思微、丙方通过股权回购或股权补偿两种方式之一进行业绩补偿。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智明达于2023 年7 月7 日将持
有的铭科思微1,234.93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以每1 元注册资本对价6.72 元
的价格转让给安徽交控招商信息新基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敦
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孙伟、黄敏、罗洁,交易对价合计8,298.72
万元。该次转让完成后,智明达持有铭科思微出资额由3,230 万元减少至1,995.07
万元,持股比例降至约20.6102%。
2023 年12 月26 日,华舆(青岛)科技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曾用名:中车(青岛)科技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增资铭科思微,智明达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8.4529%。
截至2025 年末,铭科思微实际经营业绩未达到《投资协议》第九条约定的
承诺业绩,已触发业绩补偿条件。根据《投资协议》约定,智明达有权要求铭科
思微及业绩补偿方(李智、李明)通过股权回购或股权补偿方式履行业绩补偿义
务。鉴于铭科思微及相关业绩补偿方当前财务状况不佳,以股权回购或股权补偿
方式作出业绩补偿较为困难,智明达经综合考量,选择通过将所持铭科思微股权
转让给仁寿产业基金、成都铭思精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铭
思精创”)的方式实现投资退出,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仁寿创新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1、
企业名称:仁寿创新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2、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
注册资本:480,000 万元
5、
成立时间:2023 年9 月12 日
6、
住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普宁街道迎宾大道479 号仁寿发展大厦B
栋6 楼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主要股东:仁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国资)出资99.9792%,中财融商
(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0.0208%
9、
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仁寿产业
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仁寿产业基金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
不存在其他关系。
(二)成都铭思精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
企业名称:成都铭思精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明
4、
注册资本:100 万元
5、
成立时间:2021 年7 月6 日
6、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致强路266 号6 层4 号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
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主要股东:李智出资40%,李明出资30%,吴霜毅出资30%
9、
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铭思精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铭思精创除与公司共同投资铭科思微外,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不存在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铭科思微1,100 万元出资,标的股权不存
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
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标的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10811.6821 万元
3、成立时间:2008 年9 月9 日
4、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75 号2 栋1 单元25 层2501-2505
号
5、法定代表人:李明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
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
片及产品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企
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智明达的关系:铭科思微系智明达的参股子公司
8、主要股东:智明达持股18.4529%,李明持股15.8810%,成都铭思众盈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1.0991%,铭思精创持股8.7868%,孙伟持股
8.6573%,李智持股8.3243%,安徽交控招商信息新基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股6.8819%,华舆(青岛)科技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股5.8426%,黄敏持股5.6420%
8、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铭科思微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万元)
22,731.42
净资产(万元)
13,921.98
营业收入(万元)
8,050.44
净利润(万元)
-484.07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审计。
四、交易标的定价及支付情况
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以每1 元出资额5.50 元(含税)为计价基
础,1,100.00 万元出资额合计对价6,050.00 万元。其中:受让方一(仁寿产业基
金)受让1,000.00 万元出资额,交易对价5,500.00 万元;受让方二(铭思精创)
受让100.00 万元出资额,交易对价550.00 万元。
经各方一致同意,受让方分两次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交易对价。受让方一、
受让方二第一笔标的股权交易对价2,750.00 万元(大写:贰仟柒佰伍拾万元整)
及275.00 万元(大写:贰佰柒拾伍万元整)应当在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在满
足各方决策审批同意,且股权不存在影响转让相关事项等条件下(具体以各方签
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如有)为准)20 个工作日支付至转让
方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一、受让方二第二笔标的股权交易对价2,750.00 万元(大
写:贰仟柒佰伍拾万元整)及275.00 万元(大写:贰佰柒拾伍万元整)应当在
已完成支付第一笔款项并满足合同约定条件后(同上)的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
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具体以双方另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
准。
六、剩余股权后续处置计划
智明达计划拟将持有的铭科思微全部剩余股权在2026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
转让,转让价格将覆盖原投资成本和利息,不足部分由智明达实际控制人以自有
资金向公司补足。
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将产生投资收益,
具体金额以财务核算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后续事宜。
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本
次交易的后续推进及交割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