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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万泽股份V2 · 实盘不做把握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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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股份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原文万泽股份↗ 原文
1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
不做 000534.SZ
[分诊过滤] 纯例行行政公告: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23.65万股限制性股票(总额177万元),公告明确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属日历可预期的股权激励常规流程,无超预期看点,且万泽股份与AI算力产业链无关,过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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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 年6 月
26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2 月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 年2 月1 日至2023 年2 月10 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在
公司内部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
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3 年2 月11 日,公司披露了《公
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公告编号:2023-007)。
(三)2023 年2 月17 日,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3 年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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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 年2 月18 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四)2023 年3 月2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3 年5 月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
共226 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55.40 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上市日期为2023 年5 月5 日。
(六)2023 年9 月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情况调整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 年股权
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七)2024 年1 月2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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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2024 年1 月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际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11 人,实际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0.00 万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4 年1 月29 日。
(九)2024 年8 月2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十)2024 年8 月2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
情况调整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同时,公司董事会
认为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
相关解除限售事宜,并同意对在第一个限售期内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
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
(十一)2024 年10 月28 日,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4 年10 月29 日披
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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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编号:2024-097)。
(十二)2025 年5 月2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十三)2025 年5 月23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十
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按照《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解
除限售事宜。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
(十四)2025 年8 月2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十五)2025 年8 月2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十
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
划、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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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施情况调整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同时,公司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并同意对在第二个限售期内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股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
表了核实意见。
(十六)2025 年9 月8 日,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5 年9 月9 日披露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83)。
(十七)2026 年4 月21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对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以及解除限售名单发表了
核实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八)2026 年4 月24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2023 年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十九)2026 年6 月23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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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对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是否成就以及解除限售名单发表了核实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十)2026 年6 月26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并同意对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在限售期内已离职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6 月2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6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5 年6 月27 日至2025 年7 月7 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在
公司内部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
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5 年7 月8 日,公司监事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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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了《监事会关于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62)。
(四)2025 年7 月14 日,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 年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5 年7 月15 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
编号:2025-064)。
(五)2025 年7 月1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
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2025 年7 月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5 年8 月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208 人,实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71.35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上市日期为2025 年8 月6 日。
(八)2025 年8 月2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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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的实施情况调整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九)2025 年10 月2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之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根据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
况调整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并认为《公
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
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2025 年10 月3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一)2026 年6 月23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二)2026 年6 月26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
在限售期内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鉴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内,
原激励对象中有5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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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
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4.0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2、鉴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内,
原激励对象中有8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
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19.6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
1、根据《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单
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发现金红利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
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58 元/股。
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至今,公司
先后实施了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8.36 元/股。
2、根据《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单
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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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发现金红利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
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35 元/股。
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至今,公司
实施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对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
为7.30 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总数量为236,500 股,回购资金总金额为
1,769,380.00 元,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股份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为-)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634,975
1.69%
-236,500
8,398,475
1.65%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7,656,000
1.50%
-236,500
7,419,500
1.46%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0,913,541
98.31%
-
500,913,541
98.35%
3、总股本
509,548,516
100.00%
-236,500
509,312,016
100.00%
注:(1)本次变动前的股份结构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情况。
(2)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1、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后,减少
公司此部分对应的因回购义务所确认的负债,并相应减少库存股、股本,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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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资本公积。
2、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5 名激励
对象在第三个限售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2025 年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8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限
售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共计10
名离职人员(剔除重复人员后)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23.65 万股限
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条件
成就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所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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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公司已履行本次注销于现阶
段应当履行的程序;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6 月26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