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晨化股份V3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北京时间·🕒 发布 06-27(北京日)仅日期·⚡ 决策 06-29 18:20:23·120.2 天前
晨化股份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10股派现1.5元(股息率约1.5%),7/6除权除息
📄 原文晨化股份↗ 原文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212,087,…
不做 300610.SZ
例行年度现金分红实施公告:每10股派1.5元(股息率仅约1.5%),金额3181万元极小;分红方案2026-05-08股东会已通过、纯程序性落地、完全price-in;7/6除权除息为机械性减价非利好;标的为精细化工小盘股、与任何催化链无关且处52周最低位下行通道。无交易edge,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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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5-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主要风险
- 7/6除权除息日股价按分红额机械下调,非利好;股票处52周最低位且20日-11.82%下行通道,任何题材都难逆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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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212,087,280 股。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212,087,2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分配现金红利1.5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813,092.00 元,送红股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10 股转增0 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 年5 月8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25 年末总股本215,007,980 股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046,500 股后的212,961,48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 股分配现金红利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944,222.00
元,送红股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0 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
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于2026 年5 月18 日已将回购专户中
的2,046,500 股回购股份全部完成注销,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
为0 股,公司总股本由215,007,980 股变更为212,961,48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1);公司于2026 年6 月24 日已完成了874,200 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212,961,480 股变更为212,087,280 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2024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12,087,280 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2,087,28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分配现金红利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1,813,092.00 元,送红股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0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
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2,087,28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3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15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7
月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3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7 月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64
于子洲
2
02*****811
董晓红
3
02*****244
郝巧灵
4
02*****593
史永兵
5
02*****569
徐红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6 月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7
月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999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旭
咨询电话:0514-82659030
传真电话:0514-8265900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212,087,280 股。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212,087,2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分配现金红利1.5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813,092.00 元,送红股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10 股转增0 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 年5 月8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25 年末总股本215,007,980 股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046,500 股后的212,961,48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 股分配现金红利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944,222.00
元,送红股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0 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
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于2026 年5 月18 日已将回购专户中
的2,046,500 股回购股份全部完成注销,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
为0 股,公司总股本由215,007,980 股变更为212,961,48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1);公司于2026 年6 月24 日已完成了874,200 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212,961,480 股变更为212,087,280 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2024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12,087,280 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2,087,28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分配现金红利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1,813,092.00 元,送红股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0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
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2,087,28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3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15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7
月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3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7 月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64
于子洲
2
02*****811
董晓红
3
02*****244
郝巧灵
4
02*****593
史永兵
5
02*****569
徐红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6 月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7
月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999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旭
咨询电话:0514-82659030
传真电话:0514-8265900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