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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飞龙股份V3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北京时间·🕒 发布 06-29(北京日)仅日期·⚡ 决策 06-29 13:36:30·120.7 天前

飞龙股份控股股东宛西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孙耀忠拟减持不超1.81%总股本,盘前公告盘中已跌-7.75%

减持量小:合计≤1.8078%总股本(集中竞价仅1.0%、大宗0.8%)、自公告起15个交易日后才启动、分3个月走,对255亿市值冲击有限,不构成强催化

📄 原文飞龙股份↗ 原文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孙耀忠先生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不做 002536.SZ
减持量小(≤1.81%总股本、集中竞价仅1.0%、15个交易日后启动、分3个月)属弱催化;盘前公告后盘中已跌-7.75%,对小额减持已充分price-in;该弱利空属'涨多了/sell-the-news/估值高',触发做空红线禁止开空(且A股);多头R/R差(PE101、13周+48%、高位内部人减持),无可交易edge,故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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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6-2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减持量小:合计≤1.8078%总股本(集中竞价仅1.0%、大宗0.8%)、自公告起15个交易日后才启动、分3个月走,对255亿市值冲击有限,不构成强催化
  • 弱利空正盘中被消化:cninfo盘前官方首发,现价44.39较前收48.12已跌-7.75%,对如此小额减持属充分甚至过度反应
  • 多头风险回报差:PE_ttm约101、近13周已涨约+48%(100→160→148)、内部人于高位减持,追多胜率低;不构成BUY_DIP的高把握场景

主要风险

  • A股个股此催化属'涨多了/sell-the-news/估值高'弱理由,触发做空红线——即便enable_short_sell=true也一律不开空
  • kb_search超时未取到题材(热管理/机器人)敞口细节;若上涨逻辑仍强,-7.75%可能为超跌、后续反弹,但需盘面企稳放量确认,当前不预设方向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4,481 字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孙耀忠先生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飞龙股份”)
股份181,431,16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1.5650%)的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宛
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西控股”)及持有公司股份29,362,835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1085%)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宛西控股一致行动人孙耀忠
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5,747,8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42,8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078%)。
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390,6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8078%)。
公司于近日收到宛西控股、孙耀忠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宛西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181,431,16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1.5650%。
孙耀忠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宛西控股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持有公司股份29,362,83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1085%。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0,793,99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6.673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含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部分)及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买入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宛西控股: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48,7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0.6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85,800 股(减持比
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847%)。
合计不超过6,234,500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1.0847%。
(2)孙耀忠先生: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99,1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0.4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57,000 股(减持比
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231%)。
合计不超过4,156,100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0.723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截至本公告日,宛西控股、孙耀忠先生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
时间
承诺
期限
履行
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河南省宛西
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同业
竞争
承诺
1、本公司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
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飞龙股份构
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飞龙股份存
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
织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2、本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
助经营或参与或从事与飞龙股份业务相竞
争的任何活动;
3、本次收购后,凡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公
司在中国境内有商业机会可参与、经营或从
事可能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
2014
年08
月21
日
长期
有效
正常
履行
中

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并将促使下属
公司)应于知悉该商业机会后立即通知上市
公司,并将上述商业机会按上市公司能合理
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上
市公司表示放弃或在合理期限内未明确接
受的,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方可合理地参与
该机会;
4、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的身份进行损
害飞龙股份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5、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给飞龙
股份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河南省宛西
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关联
交易
承诺
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和本次收购报告
书中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公司以及实际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飞龙股份之间现时不存
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以及实际控制
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飞龙股份发
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
交易无法避免的,本公司以及实际控制的其
他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和飞龙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按照公允、合理的商业准则进行;
3、本公司承诺不损害飞龙股份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利益。
2014
年08
月21
日
长期
有效
正常
履行
中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河南省宛西
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独立
性承
诺
1、人员独立保证飞龙股份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担任职务或领薪;保证飞龙股份的财务人员
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
职;保证飞龙股份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
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完全
独立。
2、资产独立保证飞龙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
资产,保证不存在飞龙股份的资金、资产被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
形。
3、财务独立保证飞龙股份独立的财务核算
体系;保证飞龙股份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
账户;保证飞龙股份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
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飞龙股份的资金
使用等财务、会计活动。
4、机构独立保证飞龙股份独立健全的内部
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
存在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
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保证飞龙股份在采购、生产、
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保证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飞龙股份
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
2014
年08
月21
日
长期
有效
正常
履行
中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飞龙股份的公司
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控股股东应尽的诚信
和勤勉责任。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孙耀忠
同业
竞争
承诺
1、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
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飞龙股份构成
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飞龙股份存在
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
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
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2、本人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飞
龙股份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也不会
以任何方式为飞龙股份的竞争企业提供资
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帮助,以避免本人
与飞龙股份构成同业竞争;
3、本人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
与飞龙股份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
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飞龙股份,并将该
等商业机会让与飞龙股份;
4、本人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损
害飞龙股份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5、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给飞龙股
份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014
年08
月21
日
长期
有效
正常
履行
中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孙耀忠
关联
交易
承诺
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和本次收购报告
书中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与飞龙股份
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关联交易;
2、本次收购完成后,本人将尽量避免、减
少与飞龙股份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
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将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飞龙股份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按照公允、合理的商业准则进行;
3、本人承诺不损害飞龙股份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利益。
2014
年08
月21
日
长期
有效
正常
履行
中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孙耀忠
独立
性承
诺
本人保证与飞龙股份在业务、人员、资产、
机构及财务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本人将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以及飞龙股份《公司章程》
的规定,依法履行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2014
年08
月21
日
长期
有效
正常
履行
中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公司控股股
东河南省宛
其他
承诺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
2022
年07
长期
有效
正常
履行

作承诺
西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和
实际控制人
孙耀忠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月25
日
中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宛西控股、孙耀忠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事项一致。
8、宛西控股、孙耀忠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9、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低于
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宛西控股、孙耀忠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减
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
况,督促宛西控股、孙耀忠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宛西控股、孙耀忠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