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智云股份V2 · 实盘不做把握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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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原文智云股份↗ 原文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 证券代码: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0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不做 300097.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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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
证券代码: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0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 年4 月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 年5 月15 日召开了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鑫三力”)
及湖北智云长全工贸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孝感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及
武汉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借贷业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
业务时提供担保。本公司合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 万元,其中为
上述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12,000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本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在此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最
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 年4 月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担保情况进展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鑫三力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近日
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编号为“兴
银深西丽授信(保证)字(2026)第021A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兴
银深西丽授信(抵押)字(2026)第021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本公
司将为深圳鑫三力向兴业银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整的授信额度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
(本次为续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本公司自有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属于本公司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
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本公司为深圳鑫三力提供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
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4、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每笔/批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
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
1、抵押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抵押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抵押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4、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5、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6、抵押物:本次抵押的资产为本公司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营日路32A 号等
共4 套房地产,抵押资产明细如下:
序号
座落
产权证号码
建筑面积(㎡)
1
甘井子区营日路
32A 号
辽(2019)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
第00136692 号
1721.56
2
甘井子区营日路
32C 号
辽(2019)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
第00136787 号
10721.52
3
甘井子区营日路
32D 号
辽(2019)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
第00136788 号
5411.52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
4
甘井子区营日路
32 号-1
辽(2019)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
第00259921 号
9060.48
7、抵押期间:债权清偿完毕后,抵押权才消灭。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399.00 万元,占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38%;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5,379.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04%,其中本公司及子公
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0.00%。
除上述担保外,本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深西丽授信(保证)字(2026)第021A
号);
2、《
1
证券代码: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0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 年4 月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 年5 月15 日召开了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鑫三力”)
及湖北智云长全工贸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孝感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及
武汉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借贷业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
业务时提供担保。本公司合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 万元,其中为
上述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12,000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本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在此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最
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 年4 月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担保情况进展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鑫三力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近日
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编号为“兴
银深西丽授信(保证)字(2026)第021A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兴
银深西丽授信(抵押)字(2026)第021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本公
司将为深圳鑫三力向兴业银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整的授信额度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
(本次为续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本公司自有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属于本公司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
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本公司为深圳鑫三力提供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
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4、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每笔/批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
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
1、抵押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抵押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抵押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4、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5、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6、抵押物:本次抵押的资产为本公司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营日路32A 号等
共4 套房地产,抵押资产明细如下:
序号
座落
产权证号码
建筑面积(㎡)
1
甘井子区营日路
32A 号
辽(2019)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
第00136692 号
1721.56
2
甘井子区营日路
32C 号
辽(2019)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
第00136787 号
10721.52
3
甘井子区营日路
32D 号
辽(2019)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
第00136788 号
5411.52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
4
甘井子区营日路
32 号-1
辽(2019)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
第00259921 号
9060.48
7、抵押期间:债权清偿完毕后,抵押权才消灭。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399.00 万元,占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38%;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5,379.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04%,其中本公司及子公
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0.00%。
除上述担保外,本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深西丽授信(保证)字(2026)第021A
号);
2、《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