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恩捷股份V3 · 实盘可交易 · 做多市场:A股▲ 赚 +3.03% · 已结算把握 3/10
北京时间·🕒 发布 06-27(北京日)仅日期·⚡ 决策 06-29 14:33:21·120.0 天前
恩捷股份(002812)披露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367.43万股(0.37%股本)、授予价33.28元、考核目标2027/2028营收≥198亿/218亿
考核目标(2027营收≥198亿/2028≥218亿,较2025年136.33亿+45%/+60%)在隔膜行业'告别价格战'V型反转背景下属中等偏积极、可达成,33.28元(约市价5折)授予价是管理层对重估的信心信号,而非低门槛利益输送
📄 原文恩捷股份↗ 原文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恩捷股份 股票代码:002812 序号 事项 是否存在该 事项(是/否 /不适用) 备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
▲ 赚 +3.03%入场 06-29 开盘 @62.53 → 离场 06-30 开盘 @64.69
日 K 取自复盘打分切片 · 蓝点/蓝虚线 = 纸面入场价 · 灰虚线 = 纸面离场 · 持有期红底 = 赚(价格在入场线上方)、绿底 = 亏
💡 交易逻辑考核目标(2027营收≥198亿/2028≥218亿,较2025年136.33亿+45%/+60%)在隔膜行业'告别价格战'V型反转背景下属中等偏积极、可达成,33.28元(约市价5折)授予价是管理层对重估的信心信号,而非低门槛利益输送
怎么买 回调买入 回落到 63 才买、2 个交易日内有效
怎么卖 止盈 +8%(半仓)/+15%(清仓) · 止损 -9% · 时间止损 5日
失效/反转 隔膜价格/盈利拐点逻辑被证伪(单季营收或隔膜均价重新下滑),或公司层面负面(业绩预告不及预期/治理问题),或跌破近期平台不企稳——基本面证伪优先于价格止损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分时走势
做多 002812.SZ
建仓日早于近 30 天,只有日线图
成交明细 · 纸面
做多 002812.SZ
| 收益状态 | +3.03% 已平仓 |
|---|---|
| 进场成交 | 2026-06-29 · 开盘 · @62.53 |
| 离场成交 | 2026-06-30 · 开盘 · @64.69 |
| 毛收益 | +3.45% |
| 成本 | +0.42% |
| 净收益 | +3.03% |
| 计入收益 | +3.03% |
| 建仓日 | 2026-06-29 · 进场不早于新闻时刻 + 2 分钟 |
收益口径 event_time_plus_2min_10min_walk_open_topup_to_next_open_exchange_calendar_fill_model_local_notional_v9 · method_id m8db1cbc8f2d · 截至 2026-10-27 13:51
研究档案
关键理由
- 考核目标(2027营收≥198亿/2028≥218亿,较2025年136.33亿+45%/+60%)在隔膜行业'告别价格战'V型反转背景下属中等偏积极、可达成,33.28元(约市价5折)授予价是管理层对重估的信心信号,而非低门槛利益输送
- 公司基本面拐点已确立:2025营收+34.13%至136.33亿、隔膜销量+45.5%、归母净利1.43亿扭亏,毛利率回升至18.77%,Citi 6/13上调目标价至84.4(现价65),激励计划是这条复苏主线的佐证
- 当日市场已用+3.58%给出正面解读,与历史激励公告后约+3%中位反应一致——方向看多成立,但edge薄,故仅以probe仓回踩(不追盘中涨幅)表达
主要风险
- 事件本身偏小(仅0.37%股本)且消息已62小时、当日反应大部分已发生,叠加PE169(净利率仅1%)与复苏逻辑已大幅price-in(股价较25元低点已+150%),追高edge有限
- 恩捷历史上激励计划非可靠催化:2024年计划预留权益失效、部分回购注销('形同一纸空文'),且公司层面业绩仍依赖隔膜价格能否持续企稳,价格战若反复则考核目标落空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467 字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恩捷股份
股票代码:002812
序号
事项
是否存在该
事项(是/否
/不适用)
备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是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是
3
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是
4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是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6
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是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7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
8
是否未包括独立董事
是
9
是否最近12 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是
10
是否最近12 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是
11
是否最近12 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是
12
是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是
13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是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15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是
16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票是否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是
17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
的20%
不适用
18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
务、获授数量
是
19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
权益的条件
是
20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是否未超过10 年
是
21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是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2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是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市
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说明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是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是
(3)拟授出的权益数量,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种
类、来源、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百分比;若分次实
施的,每次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
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百分比;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及其计算过程
的说明
是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披露
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
总量的比例;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
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比例;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
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1%的说明
是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权日或授权日的确定方式、
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
解除限售锁定期安排等
是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如
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方法以外
的其他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
作出说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
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
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并披露
是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或者行使权益
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或者行使权益的条件;对设立条件所
涉及的指标定义、计算标准等的说明;约定授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
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管,
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
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应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
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后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低于前
期激励计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是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应明确上市公
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是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例
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是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
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
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是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是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是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情况下
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上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
触发标准和时点、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
等。
是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3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是
24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有利于促
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是
25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司是否不
少于3 家
不适用
26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限售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27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隔是否不少于12 个月
是
28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不少于12 个月
是
29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是
30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不少于12 个月
不适用
31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
不适用
32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12 个月
不适用
33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
权总额的50%
不适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3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
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是
35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规
定发表专业意见
是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的
条件
是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是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的规定
是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是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6)上市公司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是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
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是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是否根据《股
是
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是
36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表的专业意见
是否完整,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不适用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37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
是
38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是否拟回避表决
是
39
是否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
是
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误产生
的一切法律责任。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6 月26 日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恩捷股份
股票代码:002812
序号
事项
是否存在该
事项(是/否
/不适用)
备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是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是
3
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是
4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是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6
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是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7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
8
是否未包括独立董事
是
9
是否最近12 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是
10
是否最近12 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是
11
是否最近12 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是
12
是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是
13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是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15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是
16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票是否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是
17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
的20%
不适用
18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
务、获授数量
是
19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
权益的条件
是
20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是否未超过10 年
是
21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是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2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是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市
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说明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是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是
(3)拟授出的权益数量,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种
类、来源、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百分比;若分次实
施的,每次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
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百分比;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及其计算过程
的说明
是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披露
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
总量的比例;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
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比例;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
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1%的说明
是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权日或授权日的确定方式、
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
解除限售锁定期安排等
是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如
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方法以外
的其他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
作出说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
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
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并披露
是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或者行使权益
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或者行使权益的条件;对设立条件所
涉及的指标定义、计算标准等的说明;约定授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
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管,
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
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应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
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后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低于前
期激励计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是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应明确上市公
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是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例
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是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
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
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是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是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是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情况下
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上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
触发标准和时点、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
等。
是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3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是
24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有利于促
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是
25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司是否不
少于3 家
不适用
26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限售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27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隔是否不少于12 个月
是
28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不少于12 个月
是
29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是
30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不少于12 个月
不适用
31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
不适用
32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12 个月
不适用
33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
权总额的50%
不适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3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
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是
35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规
定发表专业意见
是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的
条件
是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是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的规定
是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是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6)上市公司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是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
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是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是否根据《股
是
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是
36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表的专业意见
是否完整,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不适用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37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
是
38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是否拟回避表决
是
39
是否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
是
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误产生
的一切法律责任。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6 月26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