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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ST东尼V2 · 实盘不做把握 3/10
北京时间·🕒 发布 06-27(北京日)仅日期·⚡ 决策 06-27 21:32:30·121.8 天前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质押的公告

📄 原文ST东尼↗ 原文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ST 东尼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做 603595.SH
[分诊过滤]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后再质押属高频常规披露,无并购/业绩/订单等超预期催化;累计质押超80%系减持完成致基数下降所述风险早已为市场所知,不构成可执行交易依据,当场过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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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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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ST 东尼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7,99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9.25%;本次股份解质及质押后,沈新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55,697,500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1.91%,占公司总股本的23.96%。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新芳、沈晓宇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06,701,4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0%;本次股份解质及质押后,沈新芳先生
和沈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86,097,500 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
80.69%,占公司总股本的37.04%。
一、公司股份解质及质押情况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获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新芳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质及质押,具体情
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沈新芳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3,92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7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9%
解除质押时间
2026 年6 月24 日
持股数量
67,996,800 股
持股比例
29.2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55,697,50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1.9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96%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
称
是否为
控股股
东
本次质押
股数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补充
质押
质押起始
日
质押到期
日
质权人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质押融
资资金
用途
沈新芳
是
3,920,000
否
否
2026 年6
月24 日
办理解除
质押登记
手续之日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湖州
分行
5.76
1.69
为公司
借款提
供担保
合计
/
3,920,000
/
/
/
/
/
5.76
1.69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
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比例
(%)
本次解质
及质押前
累计质押
数量
本次解质
及质押后
累计质押
数量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已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未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未质押股份
中冻结股份
数量
沈新芳
67,996,800
29.25
55,697,500
55,697,500
81.91
23.96
-
-
-
10,710,764
沈晓宇
38,704,602
16.65
30,400,000
30,400,000
78.54
13.08
-
-
-
3,610,763
合计
106,701,402
45.90
86,097,500
86,097,500
80.69
37.04
-
-
-
14,321,527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22,5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1.0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68%,对应
融资余额为13,00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
数量为68,807,5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4.4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60%,
对应融资余额为32,100.00 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2、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影响,控股股东与公
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
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4、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2025 年度,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和资助的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关联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2025 年担保发生额
沈新芳及其配偶、沈晓宇及其配
偶、湖州东尼服饰有限公司
公司
175,348.44
(2)关联资助
资助方
被资助方
2025 年资助发生额
湖州东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11,070.00
注:1、湖州东尼服饰有限公司、湖州东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
沈晓宇控制的其他企业;2、上述关联资助系湖州东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无息
借款,公司已于2025 年度全额偿还。
上述关联担保和关联资助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新芳、沈晓宇累计质押
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已超过80%。主要系沈新芳减持计划于2026 年6 月16
日实施完毕,持股基数减少所致。控股股东将合理安排减持所得资金,进一步降
低质押比例。目前,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整体可控,但若未来股价变动,质押股份
可能出现被违约处置、被强制平仓等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提前还
款等措施积极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