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华康股份V2 · 实盘不做把握 3/10
北京时间·🕒 发布 06-27(北京日)仅日期·⚡ 决策 06-28 19:06:37·120.9 天前
华康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 原文华康股份↗ 原文
1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
不做 605077.SH
[分诊过滤] 回购注销因离职失效的34.6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按分红调整回购价,仅占总股本约0.11%、涉资约282万元,公告明确不影响财务及经营成果,纯属股权激励的例行行政处理,无任何超预期看点或交易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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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346,400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8.14 元/股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6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9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9 月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7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郭俊峰先生作为征集
人,就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2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于2023 年9 月28 日在办公场所公示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及
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 年9 月28 日至2023 年10 月7 日。截至公示期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3 年10 月1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78)。
4、2023 年10 月16 日,公司召开了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3 年10 月1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79)。
6、2023 年11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4 年8 月21 日,华康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9.14 元/股的
价格授予25 名激励对象8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 年8 月21 日。
8、2024 年12 月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
9、公司于2025 年2 月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5 年5 月9 日完成注销。
10、公司于2026 年6 月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
再续约、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离职前
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的相关规定,……(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
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
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回购。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16 名、预留授予的25 名激励对象中,共有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有2 名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
条规定情形之一。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人员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6,4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
格回购。
4
具体情况如下:
授予批次
回购价格
(元/股)
回购人数
(人)
回购数量
(股)
首次授予
8.14
6
218,400
预留授予
8.14
5
128,000
合计
11
346,400
(二)回购价格调整
因公司完成实施2024 年和2025 年权益分派方案,现将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如下调整:
1、公司于2025 年3 月21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 元(含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前的总股本为305,880,934
股,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832,700 股,本次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303,048,234 股,实际每股现金红利0.4954 元/股,并于
2025 年4 月24 日完成权益分派。
2、公司于2025 年9 月8 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2 元,并于2025 年9 月29 日完成权益分派。
3、公司于2026 年5 月15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 元,
并于2026 年6 月17 日完成权益分派。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发生派息时候按照以下方法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
P=P0-V1-V2=9.14-0.4954-0.2-0.3=8.1446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1、V2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
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综上所述,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9.14 元/股调整为8.14 元
/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5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总额约2,819,696.00 元,资金来源均为自
有资金。
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属于授权
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按
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股)
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20,500
-346,400
3,274,1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99,429,555
-
299,429,555
合计
303,050,055
-346,400
302,703,655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
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
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346,400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2024 年和2025 年权益分派已分别于2025 年4 月24 日、2025 年9
月29 日、2026 年6 月17 日实施完毕,本次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上述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6
华康股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须履行本次回购注销的信息披露及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登
记及减资的手续等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346,400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8.14 元/股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6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9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9 月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7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郭俊峰先生作为征集
人,就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2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于2023 年9 月28 日在办公场所公示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及
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 年9 月28 日至2023 年10 月7 日。截至公示期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3 年10 月1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78)。
4、2023 年10 月16 日,公司召开了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3 年10 月1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79)。
6、2023 年11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4 年8 月21 日,华康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9.14 元/股的
价格授予25 名激励对象8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 年8 月21 日。
8、2024 年12 月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
9、公司于2025 年2 月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5 年5 月9 日完成注销。
10、公司于2026 年6 月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
再续约、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离职前
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的相关规定,……(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
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
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回购。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16 名、预留授予的25 名激励对象中,共有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有2 名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
条规定情形之一。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人员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6,4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
格回购。
4
具体情况如下:
授予批次
回购价格
(元/股)
回购人数
(人)
回购数量
(股)
首次授予
8.14
6
218,400
预留授予
8.14
5
128,000
合计
11
346,400
(二)回购价格调整
因公司完成实施2024 年和2025 年权益分派方案,现将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如下调整:
1、公司于2025 年3 月21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 元(含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前的总股本为305,880,934
股,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832,700 股,本次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303,048,234 股,实际每股现金红利0.4954 元/股,并于
2025 年4 月24 日完成权益分派。
2、公司于2025 年9 月8 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2 元,并于2025 年9 月29 日完成权益分派。
3、公司于2026 年5 月15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 元,
并于2026 年6 月17 日完成权益分派。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发生派息时候按照以下方法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
P=P0-V1-V2=9.14-0.4954-0.2-0.3=8.1446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1、V2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
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综上所述,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9.14 元/股调整为8.14 元
/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5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总额约2,819,696.00 元,资金来源均为自
有资金。
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属于授权
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按
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股)
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20,500
-346,400
3,274,1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99,429,555
-
299,429,555
合计
303,050,055
-346,400
302,703,655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
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
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346,400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2024 年和2025 年权益分派已分别于2025 年4 月24 日、2025 年9
月29 日、2026 年6 月17 日实施完毕,本次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上述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6
华康股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须履行本次回购注销的信息披露及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登
记及减资的手续等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