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峰岹科技V3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北京时间·🕒 发布 06-27(北京日)仅日期·⚡ 决策 06-28 15:59:18·121.4 天前
峰岹科技(688279)创投股东上海华芯拟减持不超总股本3%,称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仅占总股本3%、约6.9亿元分散于3个月窗口(≈日均2.5% ADV),量级温和易被吸收,属常规非重大利空
📄 原文峰岹科技↗ 原文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1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做 688279.SH
减持仅3%且量级温和(≈日均2.5% ADV)、同一股东前次计划实际减持0股→利空偏弱;A股个股不宜对此类弱催化做空(做空红线),亦无做多逻辑(高位下行趋势/PE89);无可执行交易方向,回避。周一可小幅低开但不构成可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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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6-27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减持仅占总股本3%、约6.9亿元分散于3个月窗口(≈日均2.5% ADV),量级温和易被吸收,属常规非重大利空
- 同一股东上海华芯前次减持计划(2025/10/21-11/25)实际减持0股,有'披露而不卖'前科,本次真实抛压与确定性偏低
- A股个股对此类弱利空不宜做空(做空红线),且股价处高位回落的下行趋势(20日-14.6%/PE89)无做多逻辑→无可执行方向
主要风险
- 周一开盘或因减持公告小幅低开(-1~3%);创投基金减持不受比例限制,若本次因'资金需求'真实加速抛售则压制反弹
- 若把'前次0减持'简单外推为本次也不卖,可能低估这次实际抛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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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峰岹科技”)股东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以
下简称“上海华芯”)持有公司11,180,2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123%,股
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 年4 月20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股东上海华芯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不超过3,453,42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减持期限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
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海华芯系已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并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
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截至峰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上海华芯
投资期限在60 个月以上,故上海华芯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2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
11,180,273股
持股比例
9.712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1,180,273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上海华芯创
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0
0%
2025/10/21~
2025/11/25
0-0
2025 年9 月19
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453,422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00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453,422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453,422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7 月20 日~2026 年10 月19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3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
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
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如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
(3)如本企业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本企业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减持实施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4
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峰岹科技”)股东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以
下简称“上海华芯”)持有公司11,180,2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123%,股
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 年4 月20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股东上海华芯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不超过3,453,42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减持期限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
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海华芯系已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并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
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截至峰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上海华芯
投资期限在60 个月以上,故上海华芯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2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
11,180,273股
持股比例
9.712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1,180,273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上海华芯创
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0
0%
2025/10/21~
2025/11/25
0-0
2025 年9 月19
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453,422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00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453,422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453,422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7 月20 日~2026 年10 月19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3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
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
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如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
(3)如本企业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本企业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减持实施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4
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