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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佳创视讯V3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北京时间·🕒 发布 06-27(北京日)仅日期·⚡ 决策 06-29 14:08:01·120.4 天前

佳创视讯实控人协议转让5%套现,'神秘新股东'题材见光死、周一急杀-16.8%

周五+20%涨停爆炒'新股东进场=资本运作/战投'预期,周一公告坐实仅为实控人陈坤江套现5%(7.33元无折价、买方为10万注册资本空壳、明确承诺36个月不注入资产/不谋控制权),题材被证伪→见光死,无任何做多edge。

📄 原文佳创视讯↗ 原文
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创视讯”或“上市公司”…
不做 300264.SZ
已price-in且无可参与edge:周五+20%涨停爆炒'新股东进场'题材,周一公告披露后证伪(实控人套现5%、无折价、买方空壳、36个月不注入/不谋控制权)→见光死,今日-16.79%急杀。做多=接飞刀(亏损壳、无正向催化、PE-86、现金仅约1141万);做空虽方向偏空但属fade炒作/sell-the-news弱理由+已急杀-17%追空+借券量未知+默认偏多,触做空红线。故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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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6-26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high ↗ ↗

关键理由

  • 周五+20%涨停爆炒'新股东进场=资本运作/战投'预期,周一公告坐实仅为实控人陈坤江套现5%(7.33元无折价、买方为10万注册资本空壳、明确承诺36个月不注入资产/不谋控制权),题材被证伪→见光死,无任何做多edge。
  • 公司连亏八年、滚动PE-86.5、账上资金约1141万、实控人2025年曾筹划控制权变更后终止,纯壳+游资情绪盘,基本面完全不支撑做多,现价8.13仍高于7.33转让价。
  • 看空逻辑虽成立但属fade炒作/sell-the-news弱理由,且今日已急杀-16.8%(创业板近跌停)追空风险大、借券量未知、默认偏多,触做空红线→不开空。

主要风险

  • 游资题材股今日-16.8%后可能盘中炸板反弹或次日超跌反弹,踏空属可接受代价(无正向催化不博反弹)。
  • 实控人有持续卖壳意愿(2025年曾筹划控制权变更),若未来真出现控制权变更/资产注入,题材或重燃——但本次已书面承诺36个月内不发生。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6,643 字
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创视讯”或“上市公司”
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坤江先生及股东隋湘先生、罗伟先生(以下
简称“转让方”)与上海凌穹昆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受让方”
或“凌穹昆仑”)于2026年6月2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拟合计转让
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1,55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017%),本次协
议转让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157,961,500元。
2、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坤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249,765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8.6256%;隋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24%;罗伟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93%;凌穹昆仑未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坤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249,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837%;隋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5%;罗伟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2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4%;凌穹昆仑持有21,55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7%。
3、受让方与本次交易各相关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凌穹昆仑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以股份过户完成为准)之日起36个月
内,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注入其所持或其关联方所持资产的计划。
6、凌穹昆仑承诺,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36个月,不以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
司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
7、本次协议转让双方不存在业绩承诺及对赌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坤江先生承诺,自本次交易对应的股份依约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放弃本
人的控股股东地位,亦不通过表决权委托等方式让渡控制权,不与任何第三方达成
影响控制权稳定的一致行动协议,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9、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上述第5条、第6条及第8条所述承诺系相关方基于现行适用法律法规及
监管政策作出的安排,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各方将根据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相关安排进行协商调整,并严
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0、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坤江先生及股东隋湘先生、罗伟先生(以下简称“转
让方”)与凌穹昆仑于2026年6月2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拟合计转
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1,55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017%),本次
协议转让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157,961,500元。具体如下:
陈坤江先生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4.6419%;隋湘先生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150,0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0.2669%;罗伟先生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00,0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928%。股票转让价格参考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收
盘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为7.33元/股。凌穹昆仑受让陈坤江先生及隋湘先生、罗伟
先生的股份共计21,550,000股,协议转让完成后持股比例为5.0017%,受让股份价
款合计157,961,500元。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名称
陈坤江、隋湘、罗伟
受让方名称
上海凌穹昆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股份数量(股)
21,550,000
转让股份比例(%)
5.0017
转让价格(元/股)
7.33
协议转让对价(元)
157,961,500
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应按照下列约定将股份转让价款分三期支
付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占全部股份转让款的
20%):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2个交易日内向
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
(2)第二期股份转让款(占全部股份转让款的
50%):自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
审查确认文件后的15个交易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
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款。
(3)第三期股份转让款(占全部股份转让款的
30%):受让方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款后,转让方
应在10 个交易日内配合受让方及上市公司向中登
公司提出标的股份过户所需资料。受让方应在本次
股份转让交割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向转让方支付
第三期股份转让款。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
■否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是
具体关系:
■否
存在其他关系: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坤江
80,249,765
18.6256
60,249,765
13.9837
隋
湘
1,216,900
0.2824
66,900
0.0155
罗
伟
427,700
0.0993
27,700
0.0064
凌穹昆仑
0
0
21,550,000
5.0017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结算公司
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该事项能
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
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1
陈坤江
男
中国
440524************
深圳市南山区*******
2
隋
湘
男
中国
430104************
湖南省长沙市*******
3
罗
伟
男
中国
440307************
深圳市南山区*******
上述转让方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凌穹昆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MAK3JWTD8U
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新川沙路517号8、9幢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曾婷
出资额(万元)
10
成立日期
2025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三亚万象昆仑科
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9.99
99.9
曾婷
0.01
0.1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关系、投资关系、重
大影响以及其他任何利益或利害关系等。亦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对方股份或权益的情况,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
济利益关系等。
三、协议转让主要内容
2026年6月26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坤江先生及股东隋湘先生、罗伟先
生与受让方凌穹昆仑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陈坤江先生与凌穹昆仑签署的《股
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受让方):上海凌穹昆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转让方):陈坤江
(1)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上市公司”或“佳创视
讯”)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会”)批准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核准上市的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6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430,857,518
股,其中乙方持有80,249,765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8.6256%。
(2)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截至本
协议签署日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419%)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
(3)隋湘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15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截至签署
日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669%)转让给甲方,并于2026年6月26日签署《关于深圳
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合同编号为【2026-002】)。罗
伟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截至签署日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0.0928%)转让给甲方,并于2026年6月26日签署《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合同编号为【2026-003】)。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
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2. 本次股份转让
2.1.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依本协议之约定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
2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截至签署日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419%)转让
予甲方,甲方依本协议之约定受让乙方持有的标的股份(以下称为“本次股份转让”)。
2.2.双方确认本协议约定转让之标的股份包含标的股份的全部权益,包括与标
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提案权、收益权等上市公司章程和中
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
3. 股份转让价款
3.1.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7.33元/股,即标的股份的转让总
价款共计为146,600,000元(大写:壹亿肆仟陆佰陆拾万元整)(以下称为“股份
转让价款”)。
3.2.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日期间,上市公司发
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不发生
变化,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调整为除权后的股份数量(调整后股份数量=原
标的股份数量×(1+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每股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每
股价格=原股份转让价款÷调整后股份数量)。如在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上市公司
发生派发现金股利之除息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不作调整,每股价
格调整为扣除除息分红后的价格(调整后的每股价格=原每股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股份转让价款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股份转让价款=调整后的每股价格×原标
的股份数量)。
4.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及股份过户安排
4.1.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应按照下列约定将股份转让价款分三期支付至乙方
指定收款账户:
(1)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占全部股份转让款的20%):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的2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29,320,000元(大写:
贰仟玖佰叁拾贰万元整)。

(2)第二期股份转让款(占全部股份转让款的50%):自双方取得深交所关于
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查确认文件后的15个交易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收款账
户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款73,300,000元(大写:柒仟叁佰叁拾万元整)。
(3)第三期股份转让款(占全部股份转让款的30%):甲方支付第二期股份转
让款后,乙方应在10个交易日内配合甲方及上市公司向中登公司提出标的股份过户
所需资料。甲方应在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股份
转让款43,980,000元(大写:肆仟叁佰玖拾捌万元整)。
7. 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与终止
7.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7.2.本协议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和补充。对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变更的部分及补充的内容,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7.3.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完成标的股份交割之日,如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
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通知送达乙方
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之日起15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如有),如
逾期退还的,每逾期一日按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出现标的股份被司法冻结、查封的情形;
(2)上市公司出现重大行政处罚且该等情形对上市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3)上市公司被追究刑事责任。
8. 违约责任
8.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
行本协议项下其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其做出的声明、陈
述、承诺或保证,均构成违约,其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
遭受的损失以及为维护权益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8.2.乙方就所持标的股份的再次出售、转让、质押、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第
三方权利负担(包括优先购买权或购股权等),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备忘录或合
同、或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和本次股份转让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标的股份转
让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或违反本协议第5.6款约定的,乙
方应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金额20%的违约金。

8.3.若甲方逾期支付乙方股份转让款,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
支付逾期利息。如甲方逾期付款行为未纠正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
甲方按本协议股份转让价款金额20%支付违约金。
8.4.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前提下,若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积极配
合办理本次股份转让审批、确认、过户登记手续或存在其他违约情形且经相对方提
出后仍未整改超过10个工作日,则守约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
并要求违约方按股份转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9. 权利转让
9.1.除非事先得到其他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
部分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2.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2.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境内法律。
12.2.因履行本协议引发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
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
行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院实施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
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为解决本争议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和公证费等。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转让协议》;
(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