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山东玻纤V3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北京时间·🕒 发布 06-29(北京日)仅日期·⚡ 决策 06-29 13:13:01·120.4 天前
山东玻纤『山玻转债』触发强赎、7/7摘牌(第四次提示),正股面临转股抛压、今日基本跌停
可转债强赎(赎回价101.19元 vs 二级222.5元),持有人几乎必然转股,7/6最后转股日前新增股份形成抛压,对正股为利空——今日正股已-9.98%(基本跌停)正在验证。
📄 原文山东玻纤↗ 原文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山玻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 1 —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6-080 转债代码:111001 转债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山玻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
不做 605006.SH
可转债强赎系6/2已决定、第四次提示的旧闻,利空已充分扩散且正股今日-9.98%基本跌停正在price-in;做多=接约4倍投机泡沫退潮的飞刀;做空虽可融券但可借量未知+跌停无法成交+属红线禁止的fade炒作/技术性抛压类,不满足开空三条件。无干净可交易edge,故回避;可待7/7摘牌、转股抛压出清后再观察是否企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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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6-02 · 扩散 high · price-in 风险 high
关键理由
- 可转债强赎(赎回价101.19元 vs 二级222.5元),持有人几乎必然转股,7/6最后转股日前新增股份形成抛压,对正股为利空——今日正股已-9.98%(基本跌停)正在验证。
- 正股近13周指数化100→281(约+180%,52周6.30→26.38近4倍)的投机泡沫、PE为负(亏损),强赎转股叠加泡沫退潮,做多=接飞刀。
- 事件非新增信息:6/2董事会已决定强赎,本篇为『第四次提示性公告』,利空已充分扩散并正在price-in。
主要风险
- 做空虽显示可融券(enable_short_sell=true),但可借量未知、今日跌停无法成交、且属红线禁止的『fade炒作/技术性抛压』类,故不开空;若误开空遇炸板反弹有逼空风险。
- 未转股余额规模未知,7/7摘牌后转股抛压出清,正股可能短期止跌甚至反弹,博下跌的尾部edge有限。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692 字
— 1 —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6-080
转债代码:111001
转债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山玻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6 年7 月6 日
赎回价格:101.1885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7 月7 日
最后交易日:2026 年7 月1 日
截至2026 年6 月26 日收市后,距离7 月1 日(“山玻转债”最后交易日)
剩3 个交易日,7 月1 日为“山玻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6 年7 月6 日
截至2026 年6 月26 日收市后,距离7 月6 日(“山玻转债”最后转股日)
仅剩6 个交易日,7 月6 日为“山玻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赎回完成后,“山玻转债”将自2026 年7 月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1.18 元/
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
— 2 —
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山玻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6 年5 月8 日至2026
年6 月2 日的18 个交易日中,有15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山玻转债”当期转股
价格11.18 元/股的130%(即不低于14.53 元/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山玻转债”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6 年6 月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山玻转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山玻转债”
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行使“山玻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山玻转债”全部赎回。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
全体“山玻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3 —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 年5 月8 日至2026 年6 月2 日连续18 个交易日内有15 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山玻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山玻转债”的赎
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 年7 月6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山玻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1.1885 元/
张,计算过程如下:
— 4 —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
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1.8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即从2025 年11 月8 日至2026 年7 月7 日(算头不算尾),共计241
天。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1.80%×241÷365=1.1885 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1885=101.1885 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山玻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山
玻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山玻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
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7 月7 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
的“山玻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
— 5 —
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
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6 年6 月26 日收市后,距离7 月1 日(“山玻转债”最后交易日)仅
剩3 个交易日,7 月1 日为“山玻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截至2026 年6 月26 日收市后,距离7 月6 日(“山玻转债”最后转股日)仅
剩6 个交易日,7 月6 日为“山玻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6 年7 月7 日起,本公司的“山玻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
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1885 元(税前),实际
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9508 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
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
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
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
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1885 元(税前)。
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
— 6 —
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
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于持有“山玻转债”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本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即
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1885 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6 年6 月26 日收市后,距离7 月1 日(“山玻转债”最后交易
日)仅剩3 个交易日,7 月1 日为“山玻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7 月6 日(“山
玻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6 个交易日,7 月6 日为“山玻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特提醒“山玻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山玻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
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山玻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
和转股,将按照101.1885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山玻转债”
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山玻转债”二级市场价格(6 月26 日收盘价为222.508 元/张)
与赎回价格(101.1885 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
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山玻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 7 —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9-7373381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9 日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6-080
转债代码:111001
转债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山玻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6 年7 月6 日
赎回价格:101.1885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7 月7 日
最后交易日:2026 年7 月1 日
截至2026 年6 月26 日收市后,距离7 月1 日(“山玻转债”最后交易日)
剩3 个交易日,7 月1 日为“山玻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6 年7 月6 日
截至2026 年6 月26 日收市后,距离7 月6 日(“山玻转债”最后转股日)
仅剩6 个交易日,7 月6 日为“山玻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赎回完成后,“山玻转债”将自2026 年7 月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1.18 元/
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
— 2 —
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山玻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6 年5 月8 日至2026
年6 月2 日的18 个交易日中,有15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山玻转债”当期转股
价格11.18 元/股的130%(即不低于14.53 元/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山玻转债”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6 年6 月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山玻转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山玻转债”
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行使“山玻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山玻转债”全部赎回。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
全体“山玻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3 —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 年5 月8 日至2026 年6 月2 日连续18 个交易日内有15 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山玻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山玻转债”的赎
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 年7 月6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山玻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1.1885 元/
张,计算过程如下:
— 4 —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
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1.8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即从2025 年11 月8 日至2026 年7 月7 日(算头不算尾),共计241
天。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1.80%×241÷365=1.1885 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1885=101.1885 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山玻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山
玻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山玻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
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7 月7 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
的“山玻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
— 5 —
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
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6 年6 月26 日收市后,距离7 月1 日(“山玻转债”最后交易日)仅
剩3 个交易日,7 月1 日为“山玻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截至2026 年6 月26 日收市后,距离7 月6 日(“山玻转债”最后转股日)仅
剩6 个交易日,7 月6 日为“山玻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6 年7 月7 日起,本公司的“山玻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
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1885 元(税前),实际
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9508 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
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
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
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
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1885 元(税前)。
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
— 6 —
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
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于持有“山玻转债”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本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即
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1885 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6 年6 月26 日收市后,距离7 月1 日(“山玻转债”最后交易
日)仅剩3 个交易日,7 月1 日为“山玻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7 月6 日(“山
玻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6 个交易日,7 月6 日为“山玻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特提醒“山玻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山玻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
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山玻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
和转股,将按照101.1885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山玻转债”
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山玻转债”二级市场价格(6 月26 日收盘价为222.508 元/张)
与赎回价格(101.1885 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
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山玻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 7 —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9-7373381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