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trade登录编辑
🇨🇳 A股公告山西焦煤V3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北京时间·🕒 发布 16:06:26·⚡ 决策 06-29 16:17:59 +11m33s·120.2 天前

山西焦煤(000983.SZ)发布2025年度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例行程序性文件,无新信息

📄 原文山西焦煤↗ 原文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5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西矿街318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二〇二六年六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
不做 000983.SZ
事件是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布的例行年度合规报告(回顾2025年已披露事件+引用已公开审计的2025年报财务数据),无任何新信息、无可交易催化,属纯噪音/已price-in;股价处于下行趋势,无新利空不满足做空红线,故不做、不开空。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主要风险

  • 文件回顾的2025年净利-61%/营收-18%虽差,但早随2025年报(约4月)公开,已被price-in,非新催化;若误把它当新利空开空,既无新信息也踩A股个股做空红线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8,172 字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5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西矿街318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二〇二六年六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公司
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
“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
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编制。
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引自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的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发行人出具的2025 年度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本报告其他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
说明,请投资人关注并独立做出投资判断。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
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
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2

目 录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 3
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4
三、发行人2025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6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7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7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8
七、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9
八、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 10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0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 10
十一、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
成效 ................................................................................................................................................ 10




3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
年末存续的公司债券“22 焦能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具体情况见下
表:
表:受托管理债券概况

债券代码
149765.SZ
债券简称
22 焦能01
债券名称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期限(年)
3+2
发行规模(亿元)
20.00
债券余额(亿元)
20.00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
3.18%
调整票面利率时间及调整后票面利率情况
(如发行人行使票面利率调整权)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 年(2022 年1 月5 日
至2025 年1 月4 日)票面利率为3.18%,在
债券存续期内前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第
3 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 年票面利率为
2.33%
起息日
2022 年1 月5 日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1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报告期付息日
2025 年1 月6 日
担保方式
无担保
主体/债项评级
AAA/AAA
报告期跟踪主体/债项评级
AAA/AAA


4

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
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
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通过与发行人日常沟通、查阅信披文件、关
注公开市场信息及舆情、交易监测、回访等现场及非现场方式手段,定期或不
定期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信用风险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
券本息偿付情况、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
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
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
受托管理人相应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6 次。具体情况如下:
重大事项
基本情况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所属
水峪煤业复产
发行人收到吕梁市应
急管理局、吕梁市地
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
局《关于对山西汾西
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
限责任公司恢复生产
的通知》(吕应急发
〔2025〕143 号),
同意水峪煤业恢复生
产。水峪煤业按照要
求从2025 年9 月12
日起恢复生产。
受托管理人通过监测
排查获知发行人发生
了该等重大事项,并
及时发布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就此事项,受托管
理人已及时披露了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取消
监事会和监事
发行人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修订了
《公司章程》。本次
《公司章程》修订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发行人将不再设置监
事会和监事,由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发行人
《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制
度条款相应废止。
受托管理人通过监测
排查获知发行人发生
了该等重大事项,并
及时发布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就此事项,受托管
理人已及时披露了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5

重大事项
基本情况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所属
水峪煤业停产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所属山西
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
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5 年8 月28 日发
生一起安全生产事
故,造成一人遇难。
截至公告披露日,水
峪煤业已经停产,相
关政府部门正在进行
事故调查认定。
受托管理人通过监测
排查获知发行人发生
了该等重大事项,并
及时发布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就此事项,受托管
理人已及时披露了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所属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
公司沙曲一号煤矿
复产
发行人收到吕梁市应
急管理局、吕梁市地
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
局《关于对华晋焦煤
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一
号煤矿恢复生产的通
知》(吕应急发
〔2025〕20 号),
同意沙曲一号煤矿恢
复生产。沙曲一号煤
矿按照要求从2 月15
日起恢复生产。
受托管理人通过监测
排查获知发行人发生
了该等重大事项,并
及时发布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就此事项,受托管
理人已及时披露了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所属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
公司沙曲一号煤矿
停产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所属华晋
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
曲一号煤矿于2025
年1月23日发生一起
安全生产事故,造成
一人遇难。截至公告
披露日,沙曲一号煤
矿已经停产,相关政
府部门正在进行事故
调查认定。
受托管理人通过监测
排查获知发行人发生
了该等重大事项,并
及时发布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就此事项,受托管
理人已及时披露了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22 焦能01”转售
事项
22 焦能01 的回售登
记期为2024 年12 月
6 日至2024 年12 月
12
日(限交易
日)。根据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对本期
债券回售情况的统
计,22 焦能01(债
券
代
码
:
149765.SZ)回售有
效期登记数量为
2,130,000 张,回售
金
额
为
213,000,000.00 元。
受托管理人通过监测
排查获知发行人发生
了该等重大事项,并
及时发布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就此事项,受托管
理人已及时披露了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6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跟踪监测公司债券的信用情况,并根据跟踪监
测结果及时开展主动信用管理、风险管理、风险处置等工作。
三、发行人2025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2025 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经营范围为煤炭销售、洗选加工;电力业务:发供电;电力供
应:电力采购与销售;电力设施承运承修;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设备清洗;
保洁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化验;机电修理;普通机械加工;
节能改造;新能源管理;矿山开发设计施工;矿用及电力器材生产经营;矿产
资源开采:煤炭开采(仅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表:分产品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
本期
上年同期
收入
收入占比
(%)
收入
收入占比
(%)
煤炭
2,130,104.24
57.33 2,658,239.46
58.69
电力及热力
699,336.47
18.82
686,895.76
15.17
焦炭
605,371.00
16.29
873,230.82
19.28
焦油
37,757.04
1.02
44,797.67
0.99
其他化工产品及副产
品
175,692.32
4.73
177,914.57
3.93
建材产品
14,668.87
0.39
28,084.58
0.62
其他产品
52,555.69
1.42
59,875.58
1.32
合计
3,715,485.63
100.00 4,529,038.44
100.00

(二)发行人2025 年度财务状况
表:发行人2025 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7


项目
2025 年度/末
2024 年度/末
增减变动情况(%)
资产总计
10,884,756.76
10,994,918.76
-1.00
负债合计
6,215,582.10
6,307,628.47
-1.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69,174.66
4,687,290.29
-0.3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590,756.46
3,623,926.99
-0.92
营业收入
3,715,485.63
4,529,038.44
-17.96
营业成本
2,581,405.25
3,108,009.77
-16.94
营业利润
344,596.86
570,440.72
-39.59
利润总额
321,185.20
566,199.17
-43.27
净利润
177,199.81
409,007.00
-56.6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0,077.50
310,802.84
-61.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688.36
358,770.19
64.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269.17
-2,635,964.78
91.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5,900.69
1,424,130.17
-125.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18.51
-853,064.42
100.30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6.91
13.57
-49.08
资产负债率(%)
57.10
57.37
-0.47
流动比率
0.77
0.77
0.00
速动比率
0.70
0.68
2.94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22 焦能01 募集资金已于本报告期前使用完毕,本报告期不涉及应说明的募
集资金使用及专户运作情况。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24 年度和2025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4,529,038.44 万元和3,715,485.63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09,007.00 万元和
177,199.81 万元。2024 年度和2025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358,770.19 万元和589,688.36 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经营情况稳定,

8

运作规范,偿债意愿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结构、融资能力和现金流未发生影
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
中信建投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偿债能力及偿债意愿的变化情况。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的变动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中信建投证券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存续债券中,无债券设有增信机制安排。
本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及有效性无变化。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
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
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
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
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设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
转与本息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
流。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
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
情况制定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
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3、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9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
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
度安排。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
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5、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
人将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 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
个月内,分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
告。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未触发投
资者权益保护条款约定的承诺事项。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作用,指
定专门部门负责债券偿付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按
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七、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10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还本付息方式
付息日
债券期限
(年)
到期日
149765.SZ
22 焦能01
每年付息1 次,
到期一次还
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
债券存续
期内的每
年1 月5日
3+2
2027 年1 月
5 日

注: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在本息偿付前已及时提示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足额偿付资金,未发生发行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的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本息
偿付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149765.SZ
22 焦能01
发行人已于2025 年1 月5 日按时完成上
年度付息工作

八、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无。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要求发布临时报告。详情
请见本报告“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十一、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
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报告期内,除本报告前文所述重大事项外,未发生其他与发行人偿债能力
和增信措施有关的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