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中科环保V3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北京时间·🕒 发布 18:20:11·⚡ 决策 06-29 19:02:05 +41m54s·120.0 天前
中科环保为全资子公司慈溪中科提供2.49亿元银行借款担保(进展公告)
📄 原文中科环保↗ 原文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6-089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做 301175.SZ
为100%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内、自身盈利)提供常规银行借款担保的进展公告,属程序性信息披露,既非利好也非利空、对股价无催化作用——纯噪音,无可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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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主要风险
- 对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常规担保,不构成股价催化剂;若误读为'重大风险事件'或'重大利好'都会出错——它两者都不是,只是程序性披露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284 字
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6-089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 年3 月25 日,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预计向控股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
溪中科”)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6,000.00 万元。担保用途、担保方式、担保期
限以银行担保协议为准。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
《关于2026 年度预计向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6月2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以下简称“中国
银行慈溪分行”)在北京签署了两项《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慈溪中科在中国银行慈溪分行借款分别提供不超过13,900.00 万元和
1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慈溪中科担保额度使用基本情况如下: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保方
持股比
例
被担保
方最近
一期资
产负债
率
本次担保
前经审批
的尚未使
用的担保
额度(万
元)
本次使用
担保额度
(万元)
本次担保
后剩余可
用担保额
度(万元)
本次担保
前对被担
保方已提
供且尚在
担保期限
内的担保
额度(万
元)
本次担保后
对被担保方
已提供且尚
在担保期限
内的担保额
度(万元)
是
否
为
关
联
担
保
公
司
慈
溪
中
科
100.00%
66.13%
36,000.00
24,900.00
11,100.00
80,713.00
105,613.00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慈溪中科的基本信息如下:
被担保人名称
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方淞线1188号
法定代表人
欧柯祥
注册资本
35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7年3月20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
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生
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卫生管理(不
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
厨垃圾的处置服务);畜禽粪污处理利用;阀门和旋塞销售;
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危险废物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厨
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
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与本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慈溪中科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币
种下同)161,933.61万元,负债总额为107,082.59万元,净资
产为54,851.02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62,794.06万元,利润
总额为16,998.75万元,净利润为15,851.61万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银行慈溪分行签署的两项《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
2.债务人: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3.保证人: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担保最高本金余额
《最高额保证合同》1:人民币13,900.00 万元(大写:壹亿叁仟玖佰万元
整);
《最高额保证合同》2:人民币11,000.00 万元(大写:壹亿壹仟万元整)。
(2)在《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
于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
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
全部为对控股公司的担保,已签订担保合同总额为105,613.00 万元,实际对外
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104.7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比例为12.17%。公司及控股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银行慈溪分行签订的两项《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6-089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 年3 月25 日,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预计向控股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
溪中科”)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6,000.00 万元。担保用途、担保方式、担保期
限以银行担保协议为准。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
《关于2026 年度预计向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6月2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以下简称“中国
银行慈溪分行”)在北京签署了两项《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慈溪中科在中国银行慈溪分行借款分别提供不超过13,900.00 万元和
1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慈溪中科担保额度使用基本情况如下: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保方
持股比
例
被担保
方最近
一期资
产负债
率
本次担保
前经审批
的尚未使
用的担保
额度(万
元)
本次使用
担保额度
(万元)
本次担保
后剩余可
用担保额
度(万元)
本次担保
前对被担
保方已提
供且尚在
担保期限
内的担保
额度(万
元)
本次担保后
对被担保方
已提供且尚
在担保期限
内的担保额
度(万元)
是
否
为
关
联
担
保
公
司
慈
溪
中
科
100.00%
66.13%
36,000.00
24,900.00
11,100.00
80,713.00
105,613.00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慈溪中科的基本信息如下:
被担保人名称
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方淞线1188号
法定代表人
欧柯祥
注册资本
35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7年3月20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
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生
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卫生管理(不
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
厨垃圾的处置服务);畜禽粪污处理利用;阀门和旋塞销售;
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危险废物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厨
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
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与本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慈溪中科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币
种下同)161,933.61万元,负债总额为107,082.59万元,净资
产为54,851.02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62,794.06万元,利润
总额为16,998.75万元,净利润为15,851.61万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银行慈溪分行签署的两项《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
2.债务人: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3.保证人: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担保最高本金余额
《最高额保证合同》1:人民币13,900.00 万元(大写:壹亿叁仟玖佰万元
整);
《最高额保证合同》2:人民币11,000.00 万元(大写:壹亿壹仟万元整)。
(2)在《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
于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
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
全部为对控股公司的担保,已签订担保合同总额为105,613.00 万元,实际对外
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104.7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比例为12.17%。公司及控股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银行慈溪分行签订的两项《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