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东星医疗V3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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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医疗股东会通过现金收购武汉医佳宝90%股权重组(全部22项议案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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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6)第475 号 致: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
不做 301290.SZ
已充分price-in、无edge:重组2025-09即公开,股东会过会为日历可预期的程序里程碑(控股股东掌票、通过是必然),股价已冲高至13周峰值129后回落至103、近5/20日持续下行,sell-the-news在兑现;叠加中小投资者41.6%反对。无增量预期差,做多逆趋势、做空无强催化且不符红线,故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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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主要风险
- 事件为9个月前已公开重组(2025-09-26首披)的程序性'过会'里程碑,毫无预期差,股价早已冲高(13周轨迹峰值129)回落至103、近5/20日均下行,典型sell-the-news已在兑现
- 中小投资者41.6%反对(同意仅52-58%),显示小股东对现金收购对价不满意,做多缺乏增量买盘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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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6)第475 号
致: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
议于2026 年6 月29 日(星期一)下午2:30 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24-4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
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以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
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
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
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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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
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
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6 年6 月12 日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
股东会,并于2026 年6 月13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
《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
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
议于2026 年6 月29 日(星期一)下午2:30 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24-4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万世平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
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 月29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 月29 日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6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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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598,4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专户
股份,下同)的33.0343%,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6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954,7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382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计55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43,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6523%。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55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643,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523%。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及高
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
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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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
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
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292,9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28%;反对27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8%;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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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400%;反对27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22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表决结果:通过。
2.02 交易对方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292,9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28%;反对27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8%;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400%;反对27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22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表决结果:通过。
2.03 标的资产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295,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750%;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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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表决结果:通过。
2.04 交易对价及资金来源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295,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750%;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表决结果:通过。
2.05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295,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750%;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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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表决结果:通过。
2.06 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295,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750%;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表决结果:通过。
2.07 交割安排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295,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750%;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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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2.08 过渡期损益归属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295,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750%;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表决结果:通过。
2.09 债权债务转移及员工安置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295,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750%;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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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目标公司治理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295,5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0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439%;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84%。
表决结果:通过。
2.11 竞业限制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295,6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1%;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595%;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29%。
表决结果:通过。
2.12 决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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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295,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750%;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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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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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
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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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
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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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15
(十二)《关于本次交易目标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及上市公
司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16
(十四)《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17
(十六)《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6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5%;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96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8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19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二)《关于签署本次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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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2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6)第475 号
致: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
议于2026 年6 月29 日(星期一)下午2:30 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24-4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
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以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
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
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
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2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
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
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6 年6 月12 日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
股东会,并于2026 年6 月13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
《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
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
议于2026 年6 月29 日(星期一)下午2:30 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24-4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万世平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
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 月29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 月29 日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61 人,
3
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598,4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专户
股份,下同)的33.0343%,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6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954,7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382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计55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43,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6523%。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55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643,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523%。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及高
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
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4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
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
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292,9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28%;反对27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8%;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5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400%;反对27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22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表决结果:通过。
2.02 交易对方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292,9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28%;反对27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8%;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400%;反对27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22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表决结果:通过。
2.03 标的资产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295,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750%;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6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表决结果:通过。
2.04 交易对价及资金来源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295,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750%;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表决结果:通过。
2.05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295,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750%;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7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表决结果:通过。
2.06 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295,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750%;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表决结果:通过。
2.07 交割安排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295,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750%;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8
表决结果:通过。
2.08 过渡期损益归属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295,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750%;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表决结果:通过。
2.09 债权债务转移及员工安置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295,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750%;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表决结果:通过。
9
2.10 目标公司治理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295,5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0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439%;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84%。
表决结果:通过。
2.11 竞业限制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295,6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1%;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595%;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29%。
表决结果:通过。
2.12 决议有效期
1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295,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4%;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750%;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11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12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
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1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
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14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15
(十二)《关于本次交易目标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及上市公
司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16
(十四)《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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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6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5%;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96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8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19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二)《关于签署本次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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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32,33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88%;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7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23%;反对26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7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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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