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trade登录编辑
🇨🇳 A股公告金沃股份V3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北京时间·🕒 发布 18:02:10·⚡ 决策 06-29 18:15:17 +13m07s·119.9 天前

金沃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9项议案全部高票通过(程序性决议)

📄 原文金沃股份↗ 原文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不做 300984.SZ
常规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9项议案全部按预期高票通过、无变更或否决,属程序性明牌非事件:无新增重大信息、无预期差、无新鲜度,不足以驱动股价,无交易edge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6-2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唯一需留意的是议案9'变更注册资本'背后若隐含未披露的资本运作,但公告本身仅为工商变更授权,无新增信息,不构成交易理由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4,522 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的议案9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6 月29 日(星期一)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29 日上
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 月29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 人,代表股份58,860,81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2.81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30,435,4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2.14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 人,代表股份28,425,3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0.6781%。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 人,代表股份12,346,23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 人,代表股份12,346,2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9813%。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 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浙江
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9 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48,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
反对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33,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0%;反对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7%;弃权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48,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
反对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33,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0%;反对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7%;弃权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48,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
反对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33,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0%;反对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7%;弃权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48,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
反对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33,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0%;反对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7%;弃权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36,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
反对1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21,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0%;反对1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7%;弃权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36,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
反对1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21,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0%;反对1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7%;弃权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37,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6%;
反对1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23,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1%;反对1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7%;弃权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36,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
反对1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21,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0%;反对1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7%;弃权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48,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
反对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33,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0%;反对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7%;弃权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
本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
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 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雨宁、钟昊
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