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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江丰电子V3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北京时间·🕒 发布 19:16:26·⚡ 决策 06-29 21:13:57 +1h57m·119.9 天前

江丰电子盘后披露募投项目延期:超高纯靶材产业化等核心项目整体推后约1.5年(轻度利空的常规核查公告)

事件本身=轻度利空的常规核查公告:5.2万个超高纯靶材产业化项目由2026-06延至2027-12、技改线与研发中心延至2028,产能扩张整体推后约1.5年(非需求问题,2025营收46亿+27.7%、靶材28.5亿+22%),不构成强催化、更不构成强空催化

📄 原文江丰电子↗ 原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宁 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电子”、“公司”或“发行人”…
不做 300666.SZ
轻度利空的常规募投延期核查公告,叠加抛物线超买(20日+101%/PE183/贴近历史新高):做多=负面消息+严重超买的接飞刀;做空被红线否决(A股个股默认不可融券+利空过弱,非造假/暴雷/大幅下修/监管);本人空仓无多头可减。无可执行edge,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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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6-2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事件本身=轻度利空的常规核查公告:5.2万个超高纯靶材产业化项目由2026-06延至2027-12、技改线与研发中心延至2028,产能扩张整体推后约1.5年(非需求问题,2025营收46亿+27.7%、靶材28.5亿+22%),不构成强催化、更不构成强空催化
  • 股价已抛物线式blow-off:20日+101%、5日+24%、今日+7.8%、PE183、贴近52周/60日新高(-1.67%),向负面消息叠加的严重超买结构里做多=接飞刀,风险收益极差
  • 做空被红线否决:A股个股默认不可融券(quote未返回可借券字段=未知),且本利空属‘涨多了/sell-the-news/估值高’的弱理由,非造假/暴雷/大幅下修/监管,任一不满足即不开空

主要风险

  • 抛物线动量股可能无视轻度利空续涨;即便存在sell-the-news回调机会,A股结构上也无法做空兑现,硬空有逼空风险
  • 若误判利空力度(5.2万个产能是核心成长腿,延期1.5年对‘扩产+国产替代’叙事是实质降速)而后续仍走弱,我空仓亦无多头可减,无可执行动作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7,203 字
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宁
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电子”、“公司”或“发行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以下简
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江
丰电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江丰
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881
号)同意注册,江丰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94,117 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8,499,945.00 元,扣
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9,813,579.1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28,686,365.87 元。2022 年9 月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00 号《验资报告》,对江丰电子截至2022 年9 月
20 日止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1
宁波江丰电子年产5.2万个超大规模集
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
项目
116,800.30
94,050.10
2
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
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目
24,850.00
15,785.00
3
宁波江丰电子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7,192.60
7,192.6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47,822.30
45,840.94
合计
196,665.20
162,868.64
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62,868.64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797.08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1,441.12
减:置换后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121,943.62
募投资金专项账户期末结余金额
28,569.0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目前的存放和在
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
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
状态
存储余额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368881708212
正常
8,981.94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574906224910621
正常
918.43
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城东支行
39615001040013414
正常
14,209.39
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3320020510120100218858
正常
4,457.33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574906224910911
正常
1.98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说明

3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认真研究论证,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1
宁波江丰电子年产5.2 万个超大规模集成
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
2026 年6 月30 日
2027 年12 月31 日
2
年产1.8 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
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目
2026 年9 月30 日
2028 年4 月30 日
3
宁波江丰电子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2026 年6 月30 日
2028 年4 月30 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前述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已经充分论证。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
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系
公司倾力打造的智能工厂,目前所涉厂房已按计划建成,部分车间完成交付。车
间智能化立体仓储、柔性自动化单元线、数字化生命周期系统集成等核心模块已
完成单体测试,公司预计年内完成产线搭建,但需完成客户严格的验厂认证、品
质测试及样品评价后方能达到投产条件。此次项目延期主要原因如下:
1、“宁波江丰电子年产5.2 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
业化项目”产线核心设备主要为非标定制化设备,整体工艺流程复杂,设备定制、
进场安装、联动调试及工艺参数固化所需周期较长,另公司在设备选型论证、产
线布局优化及试产工艺打磨过程中采取了更为审慎的态度,客观上使建设周期及
调试周期超过了原先预计时间,公司将继续加快后续的产线布局优化及剩余设备
调试工作进度,力争项目尽快投产;
2、公司原有厂房已获得国际一流芯片制造客户的验证,募投项目所涉及新
生产基地在厂房布局和工艺规划上均考虑客户先进工艺的技术要求,但仍需要通
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主要集成电路客户重新实施验厂认证程序,待客户验厂认
证及样品评价后方可正式批量接单,客户对新工厂的审核及认证流程严格,需要
一定的周期,公司将积极与客户进行沟通,尽快协助客户完成认证工作,后续视

4
客户认证进度逐步投产;
3、
“年产1.8 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目”
实施地在公司原有厂房,需待新生产基地投入使用后,公司将待原有产线搬迁至
新生产基地后使用原有厂房投入技改产线建设,由于“宁波江丰电子年产5.2 万
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投入时间延后,因此本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6 年9 月30 日延期至2028 年4 月30
日;
4、公司积极推进“宁波江丰电子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
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公司业务开展需要以及下游客户对产品的性能指标提
升等需求,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研发方向及建设内容进行了审慎复核与适
度优化,相应延长了建设周期,避免因定位偏差导致募集资金的低效使用。另外
新产品的研发涉及多轮实验设计、样品试制及性能验证,研发创新存在固有不确
定性,致使关键技术攻坚及成果转化所需时间超出原定预期,公司将继续加快推
进后续研发相关工作,加快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公
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宁波江丰电子年产5.2
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日期由原定2026 年6 月30 日整体延期至2027 年12 月31 日,将“年产1.8 万
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态日期由原定2026 年9 月30 日延期至2028 年4 月30 日,将“宁波江丰电子半
导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6 年6 月30
日延期至2028 年4 月30 日。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经营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
投资规模,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5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过审慎评估,在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宁波
江丰电子年产5.2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达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6年6月30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将“年产
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目”达到预计可
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6年9月30日延期至2028年4月30日,将“宁波江丰电子半
导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6年6月30日延
期至2028年4月30日。目前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募投项目的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等,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的监督,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同时还将密
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超
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百分
之五十的”项目需要进行重新论证。公司“年产1.8 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
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宁波江丰电子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涉及上述情况,公司对上述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重新论证。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总额等,项目
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年产1.8 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
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46.04 亿元,同比增长27.72%;归母净利润4.995
亿元,同比增长24.70%。公司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靶材的下游客户需求充足。
随着人工智能、5G 通信、物联网、云计算、汽车电子、机器人和无人机等应用
领域市场的持续成长,全球集成电路产业市场景气度高涨。2025 年度,公司坚
持科技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能力,强化先端制
程产品竞争力,密切跟踪客户需求,努力扩大全球市场份额。

6
本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将显著提升集成电路用靶材的产能,在生产端
扩大规模优势,在客户端增强供货和服务的及时性,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
份额和竞争地位。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近年来,公司超高纯金属靶材业务呈现业务发展快、收入增速高、产能利用
率趋于饱和的状态。2025 年度,客户订单持续攀升,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实现
销售收入人民币28.50 亿元,同比增长22.13%,公司在全球晶圆制造溅射靶材领
域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在技术上和市场份额方面均跻身全球领先行列。公司
与下游集成电路领域企业建立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奠定了基础。
综上,年产1.8 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
目的建设,仍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3、重新论证的结论
本着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持续发展负责的态度,公司对“年产1.8 万个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目”进行了慎重研究与重
新论证。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
规划方向,从长远来看有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股东的利益,该项目仍然具备
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鉴于“年产1.8 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
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目”仍处于建设周期内,公司决定将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市
场环境,继续积极实施该募投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
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审慎安排。
(二)宁波江丰电子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持之以恒的科技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随着集成电路产业的技术进步,
下游客户对于超高纯材料的供应、各类特殊超高纯金属及合金靶材产品的开发和
加工都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公司仍然面临部分靶材由日本等国外供应商占据
主要地位、甚至独占市场的竞争格局,亟需持续研发和突破各类特殊超高纯金属
及合金靶材产品。

7
通过研发中心的建设及攻关高技术节点用靶材的开发、特种合金材料的开发、
高技术节点用的靶材内部组织控制技术、新型靶材的环境模拟与计算机模拟研发
等重要课题,公司可以更好地集合现有的研发力量,建立较为完整的技术开发体
系,形成较强的技术开发实力,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国内半导体
靶材产业向深度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引领的方向进步。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在研发能力及技术储备方面,公司已成功构建多个高水平的创新平台,包括
“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
工作站”以及“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截至2025 年
12 月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取得国内有效授权专利1,034 项,包括发明专利576
项,实用新型专利453 项,外观设计专利5 项。另外,公司还取得韩国发明专利
6 项、中国台湾地区发明专利1 项、日本发明专利2 项、新加坡发明专利4 项,
具备良好的技术储备。随着公司不断突破新产品所需关键技术,公司研发投入和
技术创新持续加强。
综上,宁波江丰电子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重新论证的结论
本着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持续发展负责的态度,公司对“宁波江丰电子
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慎重研究与重新论证。基于上述分析,公
司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方向,从长远来看有助
于提升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符合
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股东的利益,该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鉴
于“宁波江丰电子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周期内,公司决定
将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继续积极实施该募投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
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审慎安排。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 年6 月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以及于2026 年6 月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8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将“宁波江丰电子年产5.2 万个超
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原定2026 年6 月30 日延期至2027 年12 月31 日,拟将“年产1.8 万个超大规
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原定2026 年9 月30 日延期至2028 年4 月30 日,拟将“宁波江丰电子半导体材
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6 年6 月30 日延期至
2028 年4 月30 日,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宁波江丰电子年产5.2 万个超大
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年产1.8 万个超大规模集成
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宁波江丰电子半导体材料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本次延期符合公司整体规划,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交易所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

9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俊杰
谢锦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