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广和通V3 · 实盘观望把握 5/10
北京时间·🕒 发布 20:15:09·⚡ 决策 06-29 20:29:35 +14m26s·120.2 天前
广和通(300638)披露收购航盛电子控制权的评估独立性说明——3月已公告重组的程序性文件,非新催化
今日PDF是收购航盛电子重组流程中的董事会评估独立性/公允性说明,纯程序性、无作价无新条款,本身不构成可交易催化
📄 原文广和通↗ 原文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观望 300638.SZ
重组3个月前已公告、利好充分price-in且股价持续阴跌至52周新低(方向偏负但缺强空催化、不满足做空红线);今日PDF为非实质性评估独立性说明,不构成新催化,但其暗示正式重组报告书草案(含作价)临近——观望等待草案披露具体作价后再判方向,届时另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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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关键理由
- 今日PDF是收购航盛电子重组流程中的董事会评估独立性/公允性说明,纯程序性、无作价无新条款,本身不构成可交易催化
- 该跨界现金收购于2026-03-24即首次公告,3个月来股价反而持续阴跌至52周新低(13周轨迹100→74),市场对'IoT模组跨界汽车电子'明显谨慎,利好已被消化且方向偏负
- 本文件说明评估报告已完成→正式重组报告书草案(含作价)或临近,但那是后续才到的催化,需待披露具体作价后再判方向,故现在观望而非出手
主要风险
- 正式重组报告书草案若带超预期作价/协同叙事+汽车电子主题可能反弹,届时需重判;反向则整合风险+持续弱势令做多接飞刀
- 标的航盛电子未上市、本次为全现金不停牌,收购方广和通是唯一可交易标的,题材弹性受限于其自身基本面(PE 67、增长承压)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051 字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航盛电子”)37.16%
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航盛电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评估报告及相关
文件,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评估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有关事
项发表如下说明:
一、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为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符合《证券法》
的相关规定。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
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业务关系之外
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所设定的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
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评估假设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
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
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资产实际情
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
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
性、公正性等原则,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
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航盛电子”)37.16%
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航盛电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评估报告及相关
文件,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评估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有关事
项发表如下说明:
一、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为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符合《证券法》
的相关规定。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
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业务关系之外
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所设定的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
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评估假设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
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
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资产实际情
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
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
性、公正性等原则,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
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