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广和通V3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北京时间·🕒 发布 20:15:09·⚡ 决策 06-29 20:46:16 +31m07s·120.2 天前
广和通(300638)发布收购航盛电子37.16%股权的重组「异常交易监管情形说明」——重组意向3月已公告、属程序性文件,股价持续阴跌今日-5.53%
📄 原文广和通↗ 原文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 形的说明 深…
不做 300638.SZ
①已充分price-in:收购航盛电子的重组意向2026-03-24已公告并广泛报道、公告前已大涨,今日仅为程序性『异常交易监管情形说明』而非新催化(经验#5/#8:进展/程序性文件≠真催化)。②趋势逆风:股价持续阴跌(13周指数化轨迹100→74,20日-15.84%,今日-5.53%,距52周高-47%),做多即接飞刀(经验#3:阴跌票谨慎做多,『低位』非看多理由),且PE67偏贵。③执行不确定:上周(6/22)仍未签正式协议、交易对价/估值未披露,全现金跨界收购低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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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主要风险
- 若今晚同步披露正式重组预案且交易对价显著低于市场担忧,明日开盘可能出现一次性反弹——但意向已price-in 3个月、且股价持续阴跌,反弹概率与幅度均有限。
- 标的为低毛利车载电子、全现金收购对创业板IoT/AI模组主业是跨界,市场可能不认可这一多元化方向(估值/对价未披露,无法判断增厚)。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792 字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
形的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航盛电子”)37.16%
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航盛电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
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进行了审慎分析,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出具的说明,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
条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
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
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
形的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航盛电子”)37.16%
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航盛电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
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进行了审慎分析,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出具的说明,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
条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
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
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