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广和通V3 · 实盘观望把握 5/10
北京时间·🕒 发布 20:15:09·⚡ 决策 06-29 20:25:27 +10m18s·120.3 天前
广和通(300638)披露全现金收购航盛电子37.16%股份+一致行动取得控制权的重组草案配套合规说明(本次为3月已公告交易的草案阶段程序性文件)
本次PDF是重组草案的'符合第十一条说明'——一份程序性合规附件,非新催化:交易早在2026-03-24已首次公告并被广泛报道,公告前已大涨,信息高度price-in
📄 原文广和通↗ 原文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 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观望 300638.SZ
①本次仅为3月即已公告并大涨的并购在草案阶段的程序性合规附件,信息高度price-in,非新催化;②标的13周轨迹100→74、今日-5.53%收新52周低,做多明显逆势(经验:阴跌票低位不是看多理由);③做空不满足红线(无造假/暴雷/指引下修/逻辑证伪等强空催化,仅情绪偏负不足以裸开空);④收购对价等关键数字未在本文件,方向待明日开盘真实承接确认——故观望,不在盘后追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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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关键理由
- 本次PDF是重组草案的'符合第十一条说明'——一份程序性合规附件,非新催化:交易早在2026-03-24已首次公告并被广泛报道,公告前已大涨,信息高度price-in
- 标的票形态持续走弱:13周指数化轨迹100→74、20日-15.84%、今日-5.53%收于新52周低,做多是明显逆势(经验:阴跌票'低位'不是看多理由)
- 草案仅是阶段性进展,后续需股东大会+证监会/交易所审批,且全现金收购对16亿市值、PE67的广和通是较大资金占用,市场对其消化偏负面
主要风险
- 若明日开盘市场把'草案落地、交易转具体'解读为利好出现高开放量承接,则错过一段右侧动量(故保留WATCH而非彻底回避)
- 草案具体收购对价/估值未在本说明中,若价格大超/大不及预期会改变方向判断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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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
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航盛电子”)37.16%
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航盛电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
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4、本次交易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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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
十四条规定
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涉及股份发行和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情
况,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
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航盛电子”)37.16%
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航盛电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
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4、本次交易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2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
十四条规定
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涉及股份发行和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情
况,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