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广和通V3 · 实盘观望把握 5/10
北京时间·🕒 发布 20:15:09·⚡ 决策 06-29 20:43:53 +28m44s·120.2 天前
广和通披露航盛电子收购『板块定位』核查意见(程序性文件),重组3月已首披、股价持续阴跌创年内新低
收购航盛电子37.16%股权并经一致行动取得控制权,可使广和通从车载通信模组Tier2升级为直供整车厂的Tier1系统集成商,若正式《重组报告书(草案)》落地、市场认可有重估空间
📄 原文广和通↗ 原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的要求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 的要求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广和通”)拟 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航盛电…
观望 300638.SZ
今日PDF为重组申报中的程序性合规核查(创业板板块定位),非新催化、非草案、非获批;收购2026-03-24已首披并经4/23·5/22·6/22多次进展,利好已充分price-in。股价13周从100→74(-26%)、今日-5.53%跌破52周低位,处持续阴跌趋势,做多接飞刀。方向看空但无强力空头催化、且A股个股+在途重组不宜做空,故仅观望:等正式《重组报告书(草案)》落地+盘面企稳再判断,当前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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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关键理由
- 收购航盛电子37.16%股权并经一致行动取得控制权,可使广和通从车载通信模组Tier2升级为直供整车厂的Tier1系统集成商,若正式《重组报告书(草案)》落地、市场认可有重估空间
- 今日板块定位核查意见+首次明确37.16%比例,显示交易从模糊'筹划'推进到方案成型阶段,正式草案或临近——但这只是可观察的条件,不足以现在做多
主要风险
- 事件2026-03-24已首披、此后股价阴跌约26%且今日-5.53%跌破52周低位,重组预期已充分price-in、市场持续用脚投票;阴跌趋势中做多≈接飞刀
- 今日仅为程序性合规核查(板块定位),非正式草案/非获批;截至6/22尚未签正式协议、交易存重大不确定性,且标的航盛2025Q3营收-13.7%/扣非-34%基本面走弱、全现金收购占用资产负债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819 字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
的要求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广和通”)拟
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
“航盛电子”)37.16%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
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
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中信证券”)对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
位的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
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
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一)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
修订)》,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
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2
从所属行业看,标的公司主营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是国
内领先的汽车电子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覆盖智能座舱、智能网联、辅助驾
驶、新能源控制系统等领域,与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方向高度
相关,属于汽车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关键电子信息与系统集成环节,符合创业
板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深度融合的定位要求。
从技术创新属性看,标的公司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
业,拥有国家CNAS 认可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并通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
三级认证,具备较强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和技术迭代能力,能够通过汽车电子
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服务下游整车企业智能化升级。
综上,标的公司与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
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板块定位总体相符。
(二)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上下游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无线通信模组及其应用行业通信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与
销售服务,已在智能汽车领域构建起涵盖车载无线通信模组、智能座舱模组及舱
联融合平台的核心产品矩阵和技术服务,为下游汽车电子系统集成商提供关键的
核心部件。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是汽车电子系
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布局全面覆盖智能座舱解决方案、智能驾驶解决方案、
汽车声学解决方案及智能网联解决方案等汽车电子产品领域,并提供各板块对应
的软件工程服务。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于上下游。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有效扩充汽车电子产品矩阵,完成车载业务从
单一通信模组向完整系统集成产品的跨越,实现“通信模组+汽车电子系统”的
软硬件垂直整合,并获得直接向整车厂交付自研系统级产品的能力,推动上市公
司从Tier 2 供应商升级为Tier 1 供应商,显著提升产品价值贡献与综合服务能力。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标的公司和上市
公司处于同行业上下游;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
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的要求的独立财务顾问
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
聪
卢乾明
何迎港
戴泽伦
魏壮川
黄希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
的要求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广和通”)拟
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
“航盛电子”)37.16%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
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
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中信证券”)对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
位的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
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
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一)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
修订)》,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
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2
从所属行业看,标的公司主营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是国
内领先的汽车电子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覆盖智能座舱、智能网联、辅助驾
驶、新能源控制系统等领域,与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方向高度
相关,属于汽车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关键电子信息与系统集成环节,符合创业
板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深度融合的定位要求。
从技术创新属性看,标的公司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
业,拥有国家CNAS 认可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并通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
三级认证,具备较强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和技术迭代能力,能够通过汽车电子
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服务下游整车企业智能化升级。
综上,标的公司与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
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板块定位总体相符。
(二)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上下游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无线通信模组及其应用行业通信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与
销售服务,已在智能汽车领域构建起涵盖车载无线通信模组、智能座舱模组及舱
联融合平台的核心产品矩阵和技术服务,为下游汽车电子系统集成商提供关键的
核心部件。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是汽车电子系
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布局全面覆盖智能座舱解决方案、智能驾驶解决方案、
汽车声学解决方案及智能网联解决方案等汽车电子产品领域,并提供各板块对应
的软件工程服务。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于上下游。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有效扩充汽车电子产品矩阵,完成车载业务从
单一通信模组向完整系统集成产品的跨越,实现“通信模组+汽车电子系统”的
软硬件垂直整合,并获得直接向整车厂交付自研系统级产品的能力,推动上市公
司从Tier 2 供应商升级为Tier 1 供应商,显著提升产品价值贡献与综合服务能力。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标的公司和上市
公司处于同行业上下游;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
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的要求的独立财务顾问
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
聪
卢乾明
何迎港
戴泽伦
魏壮川
黄希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