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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广和通V3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北京时间·🕒 发布 20:15:09·⚡ 决策 06-29 20:39:24 +24m15s·120.2 天前

广和通因2025年度分红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40元微调至10.17元——纯机械性调整,明确无实质影响

📄 原文广和通↗ 原文
2026-033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不做 300638.SZ
事件为分红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的机械性调整(10.40→10.17元),公告明确无实质财务/经营影响,无任何方向性edge;股票虽处下行趋势但本公告非看空催化,不满足做空红线,故不做、不建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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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6-2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公告本质是分红后回购价的机械调整(P=P0−V),明确不影响财务与经营,无任何方向性催化;不构成出手依据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4,501 字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 年度A 股分红派息,根据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40
元/股调整为10.17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1、2023 年7 月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
对象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7 月13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书面提请公
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并审议,计划于2023 年7 月31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律师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
3、2023 年7 月26 日,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审核。
4、2023 年7 月31 日,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3 年7 月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对
公司此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同意向符合条件的243
名激励对象授予207.9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完成2023 年股
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工作,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206.16 万股,上市日期为2023 年
9 月20 日。
6、2023 年12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人员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 名已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 股限制
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7、2024 年6 月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3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
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2023 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1.13 元/股
调整为10.75 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人员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 名已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100 股限制性
股票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8、2024 年9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满足,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209 人,合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436,6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
9、2024 年10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17 名激励对
象离职,其持有的133,6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于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涉及公司考核条件未能全部成就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未达标,
当期涉及213 位激励对象的117,690 股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
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10、2025 年8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公司决定对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
成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75 元/股调
整为10.40 元/股;由于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17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持有的
98,630 股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到,196 位激励对象获授的512,100 股限制
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
加上金融机构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11、2026 年3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要求未达到,196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682,8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
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12、2026 年6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实施2025 年度A 股分红派息,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公司决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40 元/股调整为10.17
元/股。
二、本次调整情况
(一)本次调整基本情况
2026 年5 月18 日公司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同意以2025 年
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扣减公司A 股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数量的公司总股本为股份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4 元
(含税),送红股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0 股。
其中以人民币向A 股股东和港股通股东派发股息,以港币向H 股股东(港股通股
东除外)派发股息,港币派息金额以批准本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会前五个交易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元基准汇率的平均价折算。若本预案公告后至
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
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
分红总额。
根据公司2026 年6 月1 日发布的《2025 年度A 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
司2025 年度A 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9 日,公司2025 年度A 股分红派息于2026 年6 月9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
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因派息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及公司2025 年度A 股分红派息实施情况,公司拟将本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40 元/股调整为10.17 元每股,即调整后的回购

价格P=10.40 -0.234≈10.17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10.17 元/股。
四、律师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
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
议;
2、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和通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