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宜安科技V3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北京时间·🕒 发布 20:02:09·⚡ 决策 06-29 21:02:40 +1h00m·119.9 天前
宜安科技向株洲国资定增方案被股东会否决(中小股东64.7%反对),当日股价已-10%
事件本身真实可信(cninfo官方股东会决议公告,一手源),核心结论=向控股股东株洲国资的定增方案被否(发行方案/预案/论证报告/认购协议/关联交易全部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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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安科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做 300328.SZ
净偏负但方向不纯(定增被否亦含'免稀释'解读)且已充分price-in:股东会当日股价已-10.16%、5日-16.6%、明显下行趋势,sell-the-news大体走完,无干净edge。做多=逆势接飞刀(经验库#3:阴跌票不做多);做空被红线禁止(理由弱/已跌过/方向暧昧/借券量未确认且属oversold追空);空仓无多头可减。故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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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关键理由
- 事件本身真实可信(cninfo官方股东会决议公告,一手源),核心结论=向控股股东株洲国资的定增方案被否(发行方案/预案/论证报告/认购协议/关联交易全部未通过)
- 属净偏负事件(不盈利公司失去控股国资的资本注入支持)但方向不纯:定增被否同时意味着不摊薄,可被读成中小股东避免低价稀释的'解脱',方向不够清晰
- 已充分price-in:股东会当日(6-29)股价已-10.16%,且已是连续4日下跌(5日-16.6%/20日-17%),13周轨迹120→95明显下行,利空兑现前市场已大幅抢跑
主要风险
- 正式否决落地后次日可能再补跌一档(gap down),但更可能是超跌反弹/sell-the-news已走完——方向与幅度都难判,接飞刀风险高
- 定增可能后续调整方案重新提交,'被否'未必是终局;且A股个股做多此弱势趋势=逆势,做空又属红线禁止的弱理由/已跌过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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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场会议于2026 年6 月29 日下午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29 日上午9:15-9:25,
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6 月29 日9:15 至15:00。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6 月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09 名,代表股份203,815,698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29.520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 名,代表股份
187,930,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21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0 名,代表股份
15,885,1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08%。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07 名,代表股份
16,047,7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243%。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守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下述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61,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707%;反对
10,384,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51%;弃权69,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3,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549%;
反对10,384,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01%;弃权
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35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同意6,917,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76%;反对
10,386,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901%;弃权96,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65,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805%;
反对10,386,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07%;弃权
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988%。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0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1,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352%;反对
10,387,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947%;弃权81,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8,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646%;
反对10,387,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57%;弃权
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097%。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9,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691%;反对
10,386,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901%;弃权94,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67,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929%;
反对10,386,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07%;弃权
9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864%。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8,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157%;反对
10,386,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901%;弃权86,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5,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434%;
反对10,386,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07%;弃权
8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359%。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05、发行股份的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6,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02%;反对
10,388,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010%;弃权95,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64,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724%;
反对10,388,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326%;弃权
9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951%。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06、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7,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36%;反对
10,385,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883%;弃权97,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64,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761%;
反对10,385,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88%;弃权
9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051%。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07、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8,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174%;反对
10,38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826%;弃权87,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5,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453%;
反对10,38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26%;弃权
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421%。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7,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36%;反对
10,38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826%;弃权98,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64,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761%;
反对10,38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26%;弃权
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113%。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0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8,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186%;反对
10,38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826%;弃权86,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6,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465%;
反对10,38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26%;弃权
8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409%。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10、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4,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01%;反对
10,384,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820%;弃权111,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51,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963%;
反对10,384,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20%;弃权
1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7%。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11、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8,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186%;反对
10,38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826%;弃权86,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6,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465%;
反对10,38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26%;弃权
8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409%。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5,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588%;反对
10,385,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883%;弃权78,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3,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901%;
反对10,385,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88%;弃权
7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910%。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4,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950%;反对
10,385,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883%;弃权89,9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1,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210%;
反对10,385,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88%;弃权
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602%。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50,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656%;反对
10,386,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59%;弃权78,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3,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901%;
反对10,386,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07%;弃
权7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2%。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57,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686%;反对
10,380,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29%;弃权78,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9,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281%;
反对10,380,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827%;弃
权7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2%。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
主体的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50,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655%;反对
10,386,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60%;弃权78,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2,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889%;
反对10,386,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20%;弃
权7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2%。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8,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910%;反对
10,362,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21%;弃权79,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6,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334%;
反对10,362,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712%;弃权
7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954%。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九)《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70,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605%;反对
10,350,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826%;弃权79,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8,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088%;
反对10,350,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958%;弃权
7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954%。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472,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253%;反对
10,244,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62%;弃权98,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4,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485%;
反对10,244,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359%;弃
权9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7%。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50,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656%;反对
10,381,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35%;弃权83,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3,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901%;
反对10,381,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908%;弃
权8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1%。
表决结果:通过。
三、法律意见书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9 日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场会议于2026 年6 月29 日下午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29 日上午9:15-9:25,
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6 月29 日9:15 至15:00。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6 月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09 名,代表股份203,815,698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29.520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 名,代表股份
187,930,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21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0 名,代表股份
15,885,1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08%。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07 名,代表股份
16,047,7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243%。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守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下述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61,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707%;反对
10,384,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51%;弃权69,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3,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549%;
反对10,384,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01%;弃权
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35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同意6,917,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76%;反对
10,386,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901%;弃权96,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65,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805%;
反对10,386,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07%;弃权
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988%。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0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1,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352%;反对
10,387,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947%;弃权81,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8,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646%;
反对10,387,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57%;弃权
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097%。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9,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691%;反对
10,386,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901%;弃权94,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67,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929%;
反对10,386,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07%;弃权
9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864%。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8,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157%;反对
10,386,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901%;弃权86,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5,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434%;
反对10,386,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07%;弃权
8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359%。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05、发行股份的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6,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02%;反对
10,388,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010%;弃权95,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64,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724%;
反对10,388,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326%;弃权
9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951%。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06、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7,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36%;反对
10,385,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883%;弃权97,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64,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761%;
反对10,385,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88%;弃权
9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051%。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07、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8,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174%;反对
10,38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826%;弃权87,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5,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453%;
反对10,38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26%;弃权
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421%。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7,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36%;反对
10,38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826%;弃权98,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64,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761%;
反对10,38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26%;弃权
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113%。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0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8,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186%;反对
10,38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826%;弃权86,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6,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465%;
反对10,38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26%;弃权
8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409%。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10、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4,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01%;反对
10,384,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820%;弃权111,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51,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963%;
反对10,384,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20%;弃权
1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7%。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2.11、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8,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186%;反对
10,38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826%;弃权86,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6,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465%;
反对10,38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26%;弃权
8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409%。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5,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588%;反对
10,385,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883%;弃权78,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3,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901%;
反对10,385,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88%;弃权
7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910%。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4,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950%;反对
10,385,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883%;弃权89,9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1,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210%;
反对10,385,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88%;弃权
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602%。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50,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656%;反对
10,386,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59%;弃权78,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3,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901%;
反对10,386,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07%;弃
权7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2%。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57,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686%;反对
10,380,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29%;弃权78,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9,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281%;
反对10,380,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827%;弃
权7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2%。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
主体的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50,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655%;反对
10,386,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60%;弃权78,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2,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889%;
反对10,386,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20%;弃
权7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2%。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8,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910%;反对
10,362,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21%;弃权79,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6,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334%;
反对10,362,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712%;弃权
7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954%。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九)《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70,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605%;反对
10,350,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826%;弃权79,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8,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088%;
反对10,350,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958%;弃权
7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954%。
关联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472,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253%;反对
10,244,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62%;弃权98,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4,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485%;
反对10,244,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359%;弃
权9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7%。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50,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656%;反对
10,381,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35%;弃权83,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3,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901%;
反对10,381,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908%;弃
权8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1%。
表决结果:通过。
三、法律意见书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