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光大同创Codex · 实盘观望把握 5/10
北京时间·🕒 发布 19:32:29·⚡ 决策 06-30 19:44:47 +12m18s·118.9 天前
光大同创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总量不变
公告仅为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首次/预留数量结构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不变,公司明确称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 原文光大同创↗ 原文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观望 301387.SZ
程序性股权激励调整,总量不变且公司称无实质影响;缺少正向预期差,近期股价偏弱,真实价格快照不支持直接ENTER。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price-in 风险 high
关键理由
- 公告仅为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首次/预留数量结构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不变,公司明确称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 该事项属于前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程序性落地和小幅调整,缺乏明确超预期经营或订单催化。
- 301387.SZ近期价格走势偏弱,5日下跌13.4%、距60日高点下跌26.6%,不宜把低位本身作为做多理由。
主要风险
- 若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目标显著高于市场预期,可能存在未在本公告中体现的正面因素。
- A股盘后公告次日可能出现情绪性高开,但该类明牌程序性公告追高胜率不佳。
- 正文未披露授予价格、考核目标和摊销影响,无法判断股权激励的真实激励强度和财务影响。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174 字
1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6 年5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意见。
(二)2026 年5 月11 日至2026 年5 月2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5 月23 日,公司披露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 年5 月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 年5 月29 日,公司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2
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6 年6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
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拟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资格,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
量进行了调整,将该对象对应拟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及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调整至预留部分。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 人调整为9 人,本激励
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3.00 万股调整为
99.0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由12.00 万股调整为16.00 万股。其中,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不变,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61.80 万股调整为
59.4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由7.20 万股调整为9.60 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不变,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41.20 万股调整
为39.6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由4.80 万股调整为6.40 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授予事项的内容与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3
公司本次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光大同创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
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以及授
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是合法、有效的;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6 年5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意见。
(二)2026 年5 月11 日至2026 年5 月2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5 月23 日,公司披露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 年5 月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 年5 月29 日,公司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2
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6 年6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
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拟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资格,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
量进行了调整,将该对象对应拟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及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调整至预留部分。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 人调整为9 人,本激励
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3.00 万股调整为
99.0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由12.00 万股调整为16.00 万股。其中,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不变,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61.80 万股调整为
59.4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由7.20 万股调整为9.60 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不变,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41.20 万股调整
为39.6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由4.80 万股调整为6.40 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授予事项的内容与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3
公司本次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光大同创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
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以及授
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是合法、有效的;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