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同有科技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北京时间·🕒 发布 07-01(北京日)仅日期·⚡ 决策 07-01 14:40:14·118.2 天前
同有科技公告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并提示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本次公告核心是拟募资约9.998亿元、发行上限1.4378亿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安排,短期存在股本摊薄和审核不确定性,不是明确做多催化。
📄 原文同有科技↗ 原文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不做 300302.SZ
向特定对象发行属于稀释性再融资,公告未提供足以转正的订单、战投或业绩超预期信息,方向与做多不一致且无持仓可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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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6-30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公告核心是拟募资约9.998亿元、发行上限1.4378亿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安排,短期存在股本摊薄和审核不确定性,不是明确做多催化。
- 募投方向虽涉及AI全场景企业级存储系统和SSD,但公告本身没有订单、客户、盈利指引或超预期经营数据,无法抵消再融资摊薄属性。
- 300302.SZ截至2026-06-30价格51.17元,近5日下跌8.5%、距60日高点17.5%,走势偏弱,当前不适合用低位反弹逻辑反手做多。
主要风险
- 若后续发行引入强产业战投或募投项目绑定高确定性大单,事件属性可能从稀释融资转为增值融资。
- AI存储主题若被市场短线追捧,股价可能出现与基本面稀释逻辑相反的情绪反弹。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6,831 字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
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有科技”或“公司”)于2026
年6 月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
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的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
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6 年11 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
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
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83.50 万元,不考虑
发行费用的影响,不考虑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影响,以公司
发行前总股本479,263,798 股为基础,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
上限143,779,139 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仅为估计,最终发行
股票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5、2025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55.50 万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23.17 万元,2026 年1-3 月公司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18.0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98.41 万元。假设公司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四种情形计算:(1)
在2025 年度的基础上按照持平、亏损扩大10%和亏损减少10%三种情形;(2)
在2026 年1-3 月的基础上,将2026 年1-3 月业绩数据年化测算,2026 年全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72.3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793.63 万元。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
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假定测算年度除本次发行外,不存在其他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的因素。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
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
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2025 年12
月31 日
2026 年度/2026 年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47,926.38
47,926.38
62,304.29
假设情形一:公司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与2025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255.50
-5,255.50
-5,255.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万元)
-5,423.17
-5,423.17
-5,423.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1
-0.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1
-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11
-0.11
-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11
-0.11
-0.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6%
-5.32%
-4.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5.22%
-5.49%
-5.07%
假设情形二:公司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较2025 年度均扩大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255.50
-5,781.05
-5,78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万元)
-5,423.17
-5,965.49
-5,965.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2
-0.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2
-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11
-0.12
-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11
-0.12
-0.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6%
-5.87%
-5.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5.22%
-6.06%
-5.59%
假设情形三:公司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较2025 年度均减少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255.50
-4,729.95
-4,729.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万元)
-5,423.17
-4,880.85
-4,880.85
项目
2025 年度/2025 年12
月31 日
2026 年度/2026 年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0
-0.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0
-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11
-0.10
-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11
-0.10
-0.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6%
-4.78%
-4.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5.22%
-4.93%
-4.55%
假设情形四:公司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按照2026 年一季度相应数据年化测算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255.50
34,872.33
34,872.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万元)
-5,423.17
34,793.63
34,793.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73
0.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73
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11
0.73
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11
0.73
0.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6%
29.35%
27.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5.22%
29.29%
27.37%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
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公司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从建设实施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
尚未完全体现之前,公司的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低于净资产和股本的增长幅度,从
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本次发行前有所摊薄。公司存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
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
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
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严格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具体分析详见《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
股票预案》之“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面向AI 全场景的企业级存储系统和SSD 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企业级存储系统和SSD 智能制造项目、营销体验中心项目及补充流
动资金,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
略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研发能力、扩大产
能规模、提升营销能力以及增强资金实力。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抢抓市场机遇、
强化主营业务优势、保持技术先进性、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整体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了详细的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
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具体详见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之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
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
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
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定期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
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加快项目
建设进度,力争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投产并达到预期效益,提升对股
东的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
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
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强化经营管理,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持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
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优化业务结构,增强
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强化运营资金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
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
(五)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地
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已制定了相应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未来经营结果受多种宏微观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
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承诺主体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
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措
施。”
(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泽湘、佟易虹、杨永松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不会侵占公司的利益;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4)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5)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措
施。”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30 日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
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有科技”或“公司”)于2026
年6 月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
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的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
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6 年11 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
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
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83.50 万元,不考虑
发行费用的影响,不考虑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影响,以公司
发行前总股本479,263,798 股为基础,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
上限143,779,139 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仅为估计,最终发行
股票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5、2025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55.50 万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23.17 万元,2026 年1-3 月公司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18.0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98.41 万元。假设公司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四种情形计算:(1)
在2025 年度的基础上按照持平、亏损扩大10%和亏损减少10%三种情形;(2)
在2026 年1-3 月的基础上,将2026 年1-3 月业绩数据年化测算,2026 年全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72.3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793.63 万元。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
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假定测算年度除本次发行外,不存在其他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的因素。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
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
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2025 年12
月31 日
2026 年度/2026 年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47,926.38
47,926.38
62,304.29
假设情形一:公司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与2025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255.50
-5,255.50
-5,255.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万元)
-5,423.17
-5,423.17
-5,423.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1
-0.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1
-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11
-0.11
-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11
-0.11
-0.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6%
-5.32%
-4.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5.22%
-5.49%
-5.07%
假设情形二:公司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较2025 年度均扩大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255.50
-5,781.05
-5,78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万元)
-5,423.17
-5,965.49
-5,965.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2
-0.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2
-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11
-0.12
-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11
-0.12
-0.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6%
-5.87%
-5.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5.22%
-6.06%
-5.59%
假设情形三:公司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较2025 年度均减少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255.50
-4,729.95
-4,729.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万元)
-5,423.17
-4,880.85
-4,880.85
项目
2025 年度/2025 年12
月31 日
2026 年度/2026 年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0
-0.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0
-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11
-0.10
-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11
-0.10
-0.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6%
-4.78%
-4.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5.22%
-4.93%
-4.55%
假设情形四:公司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按照2026 年一季度相应数据年化测算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255.50
34,872.33
34,872.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万元)
-5,423.17
34,793.63
34,793.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73
0.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73
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11
0.73
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11
0.73
0.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6%
29.35%
27.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5.22%
29.29%
27.37%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
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公司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从建设实施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
尚未完全体现之前,公司的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低于净资产和股本的增长幅度,从
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本次发行前有所摊薄。公司存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
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
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
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严格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具体分析详见《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
股票预案》之“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面向AI 全场景的企业级存储系统和SSD 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企业级存储系统和SSD 智能制造项目、营销体验中心项目及补充流
动资金,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
略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研发能力、扩大产
能规模、提升营销能力以及增强资金实力。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抢抓市场机遇、
强化主营业务优势、保持技术先进性、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整体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了详细的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
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具体详见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之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
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
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
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定期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
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加快项目
建设进度,力争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投产并达到预期效益,提升对股
东的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
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
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强化经营管理,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持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
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优化业务结构,增强
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强化运营资金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
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
(五)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地
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已制定了相应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未来经营结果受多种宏微观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
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承诺主体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
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措
施。”
(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泽湘、佟易虹、杨永松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不会侵占公司的利益;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4)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5)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措
施。”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30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