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杭州园林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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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涉2131.54万元工程款诉讼获原告撤诉,公告称不影响损益
杭州园林(300649.SZ)本次诉讼进展为原告撤诉,方向偏正面,但公告明确不会对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 原文杭州园林↗ 原文
关于涉及民事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6-010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民事诉讼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之一。 3、…
不做 杭州园林(300649.SZ)
杭州园林(300649.SZ)诉讼撤诉只是小额风险解除,公司明确称不影响利润,缺少可交易的正向业绩催化,且近20日已有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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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01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杭州园林(300649.SZ)本次诉讼进展为原告撤诉,方向偏正面,但公告明确不会对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 涉案金额约2131.54万元,相对上市公司经营和交易预期更像风险解除而非新增业绩催化。
- 杭州园林(300649.SZ)截至2026-06-30收盘价27.9902元,近20日已上涨约11.0%,盘后进展公告缺少足够预期差,不适合追高。
主要风险
- 诉讼撤诉只是单一风险解除,不代表公司订单、盈利能力或现金流出现改善。
- A股盘后明牌进展公告若次日高开,T+1约束下追入容易承担高开回落风险。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112 字
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6-010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民事诉讼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之一。
3、涉案的金额:21,315,409.58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法院已裁定准许原告撤诉,该诉讼事项不
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园林”)近日收
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赣0192 民初34
号,裁定准许原告周炳建撤诉。本次诉讼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周炳建诉杭州萧山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园林”)、杭州
园林支付工程款21,315,409.58 元及逾期利息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4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涉及民事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6)。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
赣0192 民初34 号:原告周炳建诉被告萧山园林、杭州园林、南昌临空经济区城
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自愿向
本院提出撤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周炳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周炳建撤诉。
案件受理费1,050 元,减半收取计525 元,财产保全费5,000 元由原告周炳
建负担(原告已预交受理费148,377 元,多缴纳的费用147,852 元退回原告)。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法院已裁定准许原告撤诉,该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
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5)赣0192 民初34 号。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 日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6-010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民事诉讼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之一。
3、涉案的金额:21,315,409.58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法院已裁定准许原告撤诉,该诉讼事项不
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园林”)近日收
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赣0192 民初34
号,裁定准许原告周炳建撤诉。本次诉讼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周炳建诉杭州萧山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园林”)、杭州
园林支付工程款21,315,409.58 元及逾期利息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4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涉及民事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6)。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
赣0192 民初34 号:原告周炳建诉被告萧山园林、杭州园林、南昌临空经济区城
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自愿向
本院提出撤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周炳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周炳建撤诉。
案件受理费1,050 元,减半收取计525 元,财产保全费5,000 元由原告周炳
建负担(原告已预交受理费148,377 元,多缴纳的费用147,852 元退回原告)。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法院已裁定准许原告撤诉,该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
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5)赣0192 民初34 号。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