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东诚药业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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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诚药业披露截至6月底股份回购进展,已回购约0.90%股本
本次公告是既有回购方案的月度进展披露,回购方案已于2026年1月初公告,不是新的回购授权或金额上调。
📄 原文东诚药业↗ 原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6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
不做 东诚药业(002675.SZ)
这是既有回购计划的例行月度进展公告,不是新增回购方案或经营催化,事件新鲜度和预期差不足,不建立新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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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本次公告是既有回购方案的月度进展披露,回购方案已于2026年1月初公告,不是新的回购授权或金额上调。
- 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回购约1.00亿元,刚达到原计划下限,属于程序性信息披露,对短线预期差有限。
- 公告未披露新的经营、订单、业绩或资本运作变化,缺少可回测的增量催化。
主要风险
- 若后续公司继续显著加速回购或上调回购金额,可能形成新的支撑信号,但本公告尚未提供该信息。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153 字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6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7,399,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最高成交价为15.27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12.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168,758.70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6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7,399,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最高成交价为15.27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12.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168,758.70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