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国元证券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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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公告公司债25国元04按期付息安排
公告内容仅为既有公司债的例行付息安排,票面利率、付息日和税务说明均属于债券持有人权益登记事项。
📄 原文国元证券↗ 原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6年付息公告
— 1 — 债券代码:524344.SZ 债券简称:25 国元0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三期)202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不做 国元证券(000728.SZ)
例行债券付息公告,事件可预期且不改变国元证券(000728.SZ)的短期收入、利润、交易量或估值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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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0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公告内容仅为既有公司债的例行付息安排,票面利率、付息日和税务说明均属于债券持有人权益登记事项。
- 事件不改变国元证券的经纪、投行、自营或信用业务收入利润预期,也没有新增融资成本、违约、评级或流动性冲击信息。
- 对股票国元证券(000728.SZ)缺乏短周期可量化传导,不能形成正期望交易。
主要风险
- 若后续出现未按时划付付息资金、评级调整或融资成本异常变化,才可能重新构成信用或股价事件。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135 字
— 1 —
债券代码:524344.SZ 债券简称:25 国元0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三期)202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5 国元04
债券代码:524344.SZ
债权登记日:2026 年7 月3 日
付息日:2026 年7 月6 日
计息期间:2025 年7 月4 日至2026 年7 月3 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将于2026 年7 月6 日支付自2025 年7 月4 日至2026 年7 月3 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三期)
3.债券简称:25 国元04
4.债券代码:524344.SZ
5.债券余额:人民币20 亿元
6.期限:3 年
— 2 —
7.当前票面利率:1.80%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增信
10.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2.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发行结果公告》,本期债券第1 年(2025 年7 月4 日至2026 年7 月3 日)
的票面利率为1.80%。每10 张“25 国元04”面值人民币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
币18.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 张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4.4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
人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按照国家有关机构实际政策执行。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7 月3 日
2.除息日:2026 年7 月6 日(应为交易日)
3.付息日:2026 年7 月6 日(应为交易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7 月4 日
5.下一付息周期票面利率:1.80%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3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5 国元04”持有人。
— 3 —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
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 号
联系人:桂司文
— 4 —
电话:0551-62207285
2.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 号8 幢10000 室
联系人:赵心悦
电话:029-87406648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债券代码:524344.SZ 债券简称:25 国元0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三期)202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5 国元04
债券代码:524344.SZ
债权登记日:2026 年7 月3 日
付息日:2026 年7 月6 日
计息期间:2025 年7 月4 日至2026 年7 月3 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将于2026 年7 月6 日支付自2025 年7 月4 日至2026 年7 月3 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三期)
3.债券简称:25 国元04
4.债券代码:524344.SZ
5.债券余额:人民币20 亿元
6.期限:3 年
— 2 —
7.当前票面利率:1.80%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增信
10.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2.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发行结果公告》,本期债券第1 年(2025 年7 月4 日至2026 年7 月3 日)
的票面利率为1.80%。每10 张“25 国元04”面值人民币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
币18.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 张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4.4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
人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按照国家有关机构实际政策执行。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7 月3 日
2.除息日:2026 年7 月6 日(应为交易日)
3.付息日:2026 年7 月6 日(应为交易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7 月4 日
5.下一付息周期票面利率:1.80%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3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5 国元04”持有人。
— 3 —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
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 号
联系人:桂司文
— 4 —
电话:0551-62207285
2.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 号8 幢10000 室
联系人:赵心悦
电话:029-87406648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