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中国广核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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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公告广核转债按既定条款支付第一年利息
本次公告只是广核转债按募集说明书既定条款进行年度付息,票面利率0.2%、每10张派息2元,属于程序性债券事项。
📄 原文中国广核↗ 原文
关于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816 债券代码:127110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公告编号:2026-063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不做 中国广核(003816.SZ)
常规可转债付息公告,条款早已在募集说明书中确定,不改变中国广核(003816.SZ)收入、利润或估值,缺少可交易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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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0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本次公告只是广核转债按募集说明书既定条款进行年度付息,票面利率0.2%、每10张派息2元,属于程序性债券事项。
- 公告不改变中国广核(003816.SZ)的主营收入、利润、核电项目进度、分红政策或股权稀释节奏,缺少短周期可交易因果链。
- 事件对象主要是127110.SZ可转债持有人,且付息规模相对中国广核资产与市值量级极小,不构成正股重定价催化。
主要风险
- 若市场错误解读为高分红或债转股事件,可能有短暂噪音波动,但公告正文明确只是常规付息。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689 字
证券代码:003816
债券代码:127110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公告编号:2026-063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广核转债”(债券代码:127110)将于2026 年7 月9 日按面值支付第
一年利息,每10 张“广核转债”(面值1,000 元)利息为2.00 元(含税)
2. 债权登记日:2026 年7 月8 日(星期三)
3. 付息日:2026 年7 月9 日(星期四)
4. 除息日:2026 年7 月9 日(星期四)
5. 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25 年7 月9 日至2026 年7 月8
日,票面利率为0.2%
6. “广核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8 日,截至2026 年7
月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广核转债”持有人享有本
次派发的利息,在2026 年7 月8 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A 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
以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及利率:2026 年7 月9 日,利率为0.4%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7 月9 日向不特
定对象公开发行了4,900 万张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广核转债,债券
代码:127110)。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国广核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
称“《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核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110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490,000.00 万元(49,000,000 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490,000.00 万元(49,000,000 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5 年7 月25 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5 年7 月9 日至2031 年7 月8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6 年1 月15 日至2031 年7 月8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息)。
9.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
四年1.2%、第五年1.6%、第六年2.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
未偿还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0.1 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
有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
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发行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10.2 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
起始日为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
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 股股票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公
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
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债经中诚信国际评
级,根据中诚信国际出具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A,公司主体信用
等级为AAA。本次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将对本次债券的
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
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广核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
间为2025 年7 月9 日至2026 年7 月8 日,票面利率为0.2%,每10 张“广核转
债”(面值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2.00 元(含税)。
1.对于持有“广核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
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为1.60 元。
2.对于持有“广核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
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分别简称“QFII”、“RQFII”),根据《关于延续实施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公告2026 年第5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 张派发利
息2.00 元。
3.对于持有“广核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2.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和除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7 月8 日(星期三)
2.付息日:2026 年7 月9 日(星期四)
3.除息日:2026 年7 月9 日(星期四)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 年7 月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广核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广核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
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 和RQFII)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
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
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境外机构
投资者(包括QFII 和RQFII)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
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广核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5 年7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对本次付息事宜进行咨询:
1.联系部门:公司财务资产部
2.联系电话:0755-84430888
3.联系邮箱:IR@cgnpc.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 日
债券代码:127110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公告编号:2026-063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广核转债”(债券代码:127110)将于2026 年7 月9 日按面值支付第
一年利息,每10 张“广核转债”(面值1,000 元)利息为2.00 元(含税)
2. 债权登记日:2026 年7 月8 日(星期三)
3. 付息日:2026 年7 月9 日(星期四)
4. 除息日:2026 年7 月9 日(星期四)
5. 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25 年7 月9 日至2026 年7 月8
日,票面利率为0.2%
6. “广核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8 日,截至2026 年7
月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广核转债”持有人享有本
次派发的利息,在2026 年7 月8 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A 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
以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及利率:2026 年7 月9 日,利率为0.4%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7 月9 日向不特
定对象公开发行了4,900 万张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广核转债,债券
代码:127110)。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国广核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
称“《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核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110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490,000.00 万元(49,000,000 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490,000.00 万元(49,000,000 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5 年7 月25 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5 年7 月9 日至2031 年7 月8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6 年1 月15 日至2031 年7 月8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息)。
9.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
四年1.2%、第五年1.6%、第六年2.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
未偿还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0.1 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
有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
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发行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10.2 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
起始日为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
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 股股票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公
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
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债经中诚信国际评
级,根据中诚信国际出具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A,公司主体信用
等级为AAA。本次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将对本次债券的
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
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广核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
间为2025 年7 月9 日至2026 年7 月8 日,票面利率为0.2%,每10 张“广核转
债”(面值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2.00 元(含税)。
1.对于持有“广核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
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为1.60 元。
2.对于持有“广核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
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分别简称“QFII”、“RQFII”),根据《关于延续实施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公告2026 年第5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 张派发利
息2.00 元。
3.对于持有“广核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2.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和除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7 月8 日(星期三)
2.付息日:2026 年7 月9 日(星期四)
3.除息日:2026 年7 月9 日(星期四)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 年7 月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广核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广核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
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 和RQFII)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
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
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境外机构
投资者(包括QFII 和RQFII)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
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广核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5 年7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对本次付息事宜进行咨询:
1.联系部门:公司财务资产部
2.联系电话:0755-84430888
3.联系邮箱:IR@cgnpc.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