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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秦港股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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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港股份两起海事侵权诉讼取得阶段性有利判决

陕西鼓风机案二审终审维持驳回诉求,江铜案一审驳回诉求,方向上是法律风险缓释。

📄 原文秦港股份↗ 原文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不做 秦港股份(601326.SH)
这是存量诉讼的进展公告,一案虽终审但公司称预计不影响利润,另一案仍非终审;没有直接、可量化、短周期的收入或利润传导,正期望交易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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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0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陕西鼓风机案二审终审维持驳回诉求,江铜案一审驳回诉求,方向上是法律风险缓释。
  • 但公告明确陕西鼓风机案预计不影响本期或期后利润,江铜案仍非终审,难以形成短周期可量化业绩增量。
  • 两案均为2022年以来已多次披露的存量诉讼进展,不是新增订单、盈利上修或资产重估类催化。

主要风险

  • 江铜案仍可上诉,公告自身提示对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诉讼金额虽合计约8.97亿元,但本次判决没有确认可转回利润或现金流,缺少可交易的量级句支撑。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746 字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陕西鼓风机案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江铜案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陕西鼓风机案二审被上诉人之一;江铜案一审被
告人之一。
●涉案的金额:陕西鼓风机案金额约为38,035.98 万元;江铜案金额约为51,690.70
万元。
●判决结果:陕西鼓风机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驳回陕西
鼓风机对秦港股份及秦港股份杂货港务分公司的诉讼请求);江铜案一审判决驳回江
铜对公司的诉讼请求。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陕西鼓风机案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产生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江铜案一审判决驳回江铜对公司的诉讼请求,但
此次判决并非终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有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陕西鼓风机案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港股份”或者“公司”)等被告与原告陕西
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鼓风机”)海事侵权纠纷案件(以下简称“陕

西鼓风机案”)的基本情况和进展详见本公司于2022 年12 月30 日、2024 年8 月8
日、2025 年11 月13 日、2026 年2 月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秦皇岛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5-033、2026-005)。
2.江铜案
公司等被告与原告江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以下简称“江铜案”)的基本情况和进展详见本公司于2022 年12 月30 日、2024 年
8 月8 日、2025 年11 月13 日、2026 年2 月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秦皇
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秦皇岛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5-033、2026-005)。
二、有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1.陕西鼓风机案
近日,二审法院就本案作出(2026)津民终8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
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江铜案
近日,法院就本案作出(2025)津72 民初1846 号、(2025)津72 民初1847 号、
(2025)津72 民初1854 号、(2025)津72 民初1855 号、(2025)津72 民初1856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驳回江铜对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
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三、前次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次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暂无新的进展,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陕西鼓风机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驳回陕西鼓风机对秦港股份及秦
港股份杂货港务分公司的诉讼请求,为终审判决。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产生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江铜案一审判决驳回江铜对公司的诉讼请求,但此次判决并非终审判决,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