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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精进电动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北京时间·🕒 发布 07-04(北京日)仅日期·⟳ 抓取 00:00:43·⚡ 决策 07-04 00:10:50 +10m07s·115.8 天前

精进电动回复上交所年报问询,披露2025年盈利依赖北汽放量、政府补助和北美项目终止确认收入,2026年一季度再度亏损

该公告是监管问询回复而非新增订单或业绩上修,核心增量信息更多是解释2025年扭亏来源与收入确认合理性,不能形成明确做多催化。

📄 原文精进电动↗ 原文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1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6-032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精进电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不做 精进电动(688280.SH)
公告本身是监管问询回复,揭示2025年盈利质量依赖政府补助、技术开发终止确认收入和北汽单一客户放量,且2026年一季度再度亏损;利空无法在A股同向开空,组合也无该股多头可减,因此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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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0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该公告是监管问询回复而非新增订单或业绩上修,核心增量信息更多是解释2025年扭亏来源与收入确认合理性,不能形成明确做多催化。
  • 回复披露2025年收入27.29亿元、归母净利1.50亿元,但扣非净利仅0.32亿元,非经常性损益1.19亿元且政府补助1.14亿元不具备持续性。
  • 公司2026年一季度收入同比下降19.20%、归母净利亏损0.91亿元,在手订单从2025年底10.53亿元降至2026年3月底9.10亿元,短期盈利可持续性仍弱。

主要风险

  • 利空方向虽清楚,但A股个股默认不可做空,且组合未持有精进电动(688280.SH)多头,不能按利空反手做多。
  • 公告由公司正式回复并附会计师意见,短线也可能因“未发现重大收入造假问题”出现情绪修复,但这不是同向做多催化。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03,924 字
1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6-032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精进电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进电动”)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194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问询函》提到的问题进行了认
真讨论与核实,现将《问询函》所涉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所致。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一致。鉴
于本公告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公司针对该部分内容进行豁免披露。
一、关于主营业务
1.关于经营业绩。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7.29 亿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109.11%;实现归母净利润1.50 亿元,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0.32 亿元,上市以来首次实现扭亏为盈,同期归母净利润与扣非归母净利润金额
存在显著差异。分季度看,2025 年1-4 季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04 亿元、
6.18 亿元、7.80 亿元、9.27 亿元;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0.49 亿元、-0.13 亿元、
0.48 亿元、0.67 亿元,分别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0.48 亿元、-0.21 亿元、0.31
亿元、0.69 亿元。公司2026 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 亿元,同比
减少19.20%,实现归母净利润-0.91 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0.99 亿元,再次

2
转为亏损。
请公司:(1)补充说明公司主营产品结构及销售规模、毛利率、公司主要
产品市占率及行业地位、经营模式、主要客户及变动情况;(2)补充说明第四
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具体规模、确认收入的主要业务构成、涉及客户名称
及历年业务往来情况、是否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具体确
认过程,说明2025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变化较大、与往年存在较大差异的具体原
因,并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存在真实性存疑、收入跨期、非常规性收入确认等
异常情况;(3)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季节特征、商业模式、主要客户各季度收入
确认政策及回款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经营业绩波动较大的原因及
合理性,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是否与以往年度变动趋势保持一致,是
否符合行业惯例;(4)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所有非经常性损益科目的具体构成、
发生背景、交易对手方、会计处理依据及实际发生金额、相关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是否具备可持续性;(5)结合收
入增长、毛利率提升、费用控制、资产减值转回、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等因
素,补充说明2025 年净利润扭亏为盈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扣非后净利润与归
母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6)结合在手订单、产能规划、下游市场发展需求、
公司一季度经营表现及产生原因,说明公司2025 年业绩实现大幅增长并扭亏为
盈是否系偶发性事件、是否能真实反映公司当下的盈利能力、公司实质盈利能力
是否发生根本性好转、未来是否具备盈利可持续性,并说明2026 年一季度业绩
亏损是否反映公司经营有潜在风险,若存在,请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一、补充说明公司主营产品结构及销售规模、毛利率、公司主要产品市占率
及行业地位、经营模式、主要客户及变动情况
(一)主营产品结构及销售规模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营业务
收入按产品与服务划分可分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收入、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
2024 年至2025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和技术开发与服务情况和变动如下:

3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2025 年
2024 年
变动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
239,312.01
116,078.80
106.16%
其中:乘用车电驱动系统
192,751.33
73,053.15
163.85%
非乘用车电驱动系统
46,560.68
43,025.65
8.22%
技术开发与服务
31,419.98
11,941.80
163.11%
合计
270,731.99
128,020.60
111.48%
(二)产品或服务毛利率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和技术开发与服务分类的毛利率及其变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营业
收入
主营营业
成本
毛利率
(%)
主营营业收
入比上年增
减(%)
主营营业成
本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新能源汽
车电驱动
系统
239,312.01
215,678.72
9.88
106.16
86.30
9.61
其中:乘
用车电驱
动系统
192,751.33
174,323.23
9.56
163.85
129.94
13.34
非乘用车
电驱动系
统
46,560.68
41,355.49
11.18
8.22
3.50
4.05
技术开发
与服务
31,419.98
13,489.60
57.07
163.11
64.10
25.90
小计
270,731.99
229,168.31
15.35
111.48
84.83
12.20
1、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
公司电驱动系统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境内新能源汽车销售持续增长,
带来的对电驱动系统需求的增长。除行业的趋势外,公司的业务也更受自身项目
变化的影响。在汽车行业,乘用车项目由于体量比较大,一个新项目的投产或者
起量会对公司业务影响较大,其中公司对北汽集团的销售收入增长比较明显。北
汽集团在公司发展历史上始终是公司的主要客户之一,其配套的电驱动系统项目
对公司的整体业绩具有一定影响。2025 年公司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是公司为北
汽集团配套的乘用车电驱动系统项目随着相关车型的上市和持续增量。北汽集团
整车销售量快速增长,公司销售规模也随之快速增长。2025 年度,公司对北汽集

4
团的销售收入为14.85 亿,较上年增长12.19 亿元,增幅458.44%,占当年收入
增长总额的85.63%,是2025 年销售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2、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
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主要是为下游客户开发配套新车型的电驱动系统提供
服务,通常为项目制,技术开发与服务成果完成并通过客户验收时确认收入,各
期收入受客户验收周期影响较大,不同项目完成时间的间隔差异较大,容易引起
收入波动。技术开发与服务工作进度受公司下游客户的车型开发及量产上市计划
以及公司研发是否顺利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的节奏与电驱动
系统消化节奏有所不同。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的主要原因
是年度内公司结项的技术开发与服务项目较多。2025 年度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
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1.51%,贡献毛利占全年毛利的40.03%,公司技术开发
与服务收入的增长也进一步改善了公司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行业稳步发展,公司主要客户的销量提升以及公司技术开发与服
务项目结项进度为2025 年度公司毛利率改善的关键驱动因素。
(三)主要产品市占率及行业地位
精进电动是全球新能源汽车电驱动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从事新能源汽车电
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拥有驱动电机、发电机、控制器、传
动总成和控制器软件等自主核心技术并已实现完整布局。精进电动为客户提供电
驱动系统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凭借卓越的产品性能、突出的系统级供应能力、
领先的研发水平和高效的技术服务,赢得了国内外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客户的信
赖,是我国少数能够持续获得全球知名整车企业电驱动系统产品量产订单的新能
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企业。
公司成功牵头科技部“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
技术开发项目、工信部“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发改委“增
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山东省科技厅“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级、省级重
大科研和产业化项目,还参与了科技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稀土”重
点专项技术开发项目、北京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

5
目前尚无公开披露的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权威统计数据,但根据上海电机
协会数据显示,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行业市场规模接近1,850 亿
元,公司2025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营业收入21.02 亿元,占我国新能
源汽车电驱动系统行业市场规模的比例约为1.14%。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行业地位按相关业务规模排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5 年收入
行业地位
联合动力
1,810,634.66
联合动力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的行业龙头,根据NE 时
代统计,在2025 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市场中,公司电控产
品份额约8.7%,在第三方供应商中排名第一(总排名第
二);车载充电机产品份额约5.1%,总排名第七;电机定
子产品份额约10.5%,在第三方供应商中排名第一(总排
名第二);驱动总成产品份额约7.8%,在第三方供应商中
排名第二(总排名第四)
绿控传动
335,368.19
绿控传动是国内新能源商用车电驱动系统的领军企业之
一,在新能源重卡领域占据重要市场地位。根据科瑞咨询
调研数据统计,2023 年至2025 年,公司新能源重卡电机
配套市场占有率持续位居行业首位,行业领先优势明显
精进电动
272,867.63
精进电动是全球新能源汽车电驱动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
公司拥有驱动电机、发电机、控制器、传动总成和控制器
软件等自主核心技术并已实现完整布局。精进电动为客户
提供电驱动系统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凭借卓越的产品性
能、突出的系统级供应能力、领先的研发水平和高效的技
术服务,是我国少数能够持续获得全球知名整车企业电驱
动系统产品量产订单的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企业
英搏尔
197,440.12
英搏尔深耕新能源领域动力系统二十年,是国内少数同时
具备新能源领域电驱系统和电源系统多合一全技术要素的
研发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的Tier1 供应商,是新能源动力
域核心产品平台化供应商
大洋电机
190,705.05
大洋电机是国内技术和规模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
统独立供应商,客户涵盖国内外主流整车/整机厂。公司目
前拥有年产100 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生产能
力
巨一科技
167,113.42
巨一科技是汽车等先进制造领域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
机电控零部件产品的主流供应商,公司多次获得沃尔沃、
奇瑞捷豹路虎、一汽大众、蔚来汽车、吉利汽车、江淮汽
车、奇瑞汽车、宁德时代、上汽变速器等客户的优秀供应
商等奖项

6
公司名称
2025 年收入
行业地位
方正电机
157,991.82
方正电机新能源驱动电机系列产品已与多家国内头部传统
自主品牌整车厂、造车新势力及国际客户建立配套合作关
系,客户包括上汽通用五菱、上汽集团、蜂巢传动、蔚然
动力、小鹏汽车、理想汽车、零跑、大众汽车等
朗高电机
103,677.54
朗高科技是我国新能源商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驱动电机
领域的领军企业,在新能源重卡/矿卡/装载机/大中型客车
驱动电机、风电变桨电机等领域占据重要市场地位
注:上述数据摘自于同行业公司2025 年年报或者招股说明书,其中:联合动力:为其年报
披露的电驱动系统业务的营业收入;绿控传动:为其招股书中披露总营业收入;;英搏尔:为其
年报披露的电驱总成和电机控制器业务的营业收入;大洋电机:为其年报披露的新能源汽车动力
总成系统业务的营业收入;巨一科技:为其年报披露的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的营业收
入;方正电机:为其年报披露的驱动电机和汽车电子业务的营业收入;朗高电机:为其招股书中
披露的新能源商用车业务营业收入。
(四)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营业务
收入来自电驱动系统产品销售和为客户提供技术开发与服务。公司下游客户主要
为国内外大型整车企业。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之后,
将根据最终配套车型的生命周期以及后续车型的开发进度,向客户销售产品和提
供服务。公司在销售中对部分客户存在寄售的情形,采用寄售模式的,公司将产
品运抵寄售仓,买方按需使用时通知公司确认货物领用,公司依据实际领用数量
及相应的买方确认通知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电驱动系统产品销售业务有以下特点:公司采取主动市场营销、需求导向研
发的销售策略。在与整车厂交流并获得其需求意向之后,及时反馈并推动公司内
部各相关部门进行方案讨论、技术答辩,得到客户的需求确认。后续经过商务谈
判,样件制作,进一步签署框架协议或定点函。签订框架协议后,公司将进一步
配合客户进行产品的研发、试制、检测等,在提供样件检测、小批量试制都得到
客户认可之后,公司将正式进行批量生产,并依据合同规定与订单要求,向客户
提供产品和售后服务。
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有以下特点:整车企业与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在新车型或
新产品规划的初期就开始深度合作同步研发,是汽车行业的常见模式。此等安排
既可以共担风险又能够同步优化、提高效率。公司与客户签订具体协议之后,公
司根据客户要求的产品参数、技术指标、试验项目等具体情形,组织人员进行定

7
制化的技术开发与服务工作,并设置重要工作节点,接受客户的验收。公司技术
开发与服务的具体内容主要有工装模具业务,主要包括整车企业客户新车型项目
进入量产之前的工装设计、模具开发和技术服务业务,主要包括整车企业客户新
车型项目的同步开发,非整车企业的工装模具开发、产品预研、样机试制等,有
明确需求订单的新车型项目的技术服务。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为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以销定产。产控物流部根据
客户订单及交付时间、产能、设备状况、生产线负荷状况、原材料供应状况等综
合评审,安排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发送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进度
发布生产制造令,按照生产制造令进行领料、组装、测试、包装、入库等,完成
生产计划。由于原材料会受到季节性、生产周期、生产流程复杂等因素影响,因
此公司会储备一定量的原材料。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以“以销定
产”的经营模式为基础,结合销售部门的订单预测、生产部门的交付情况以及原
材料实时库存信息,综合制定采购计划。此外,还会为已销售产品的售后和升级
改造进行原材料的储备。
(五)主要客户及变动情况
2024 年度及2025 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按同一控制人合并)销售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25 年
排名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收入的
比例
销售产品对应车型
1
北汽集团
148,520.61
54.43%
乘用车:两款增程式越野车
商用车:多款新能源商用车
2
客户1
26,876.65
9.85%
乘用车:多款混动车型,及纯电动轿
车和多款厢式货车(与轿车共享系
统)
3
客户2
18,700.03
6.85%
乘用车:一款混动车型
商用车:多款新能源商用车
4
客户3
13,908.34
5.10%
乘用车:一款混动车型
商用车:多款新能源商用车
5
客户4
7,840.62
2.87%
乘用车:两款混动车型
合计
215,846.25
79.10%
/
2024 年

8
排名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收入的
比例
销售产品对应车型
1
客户1
33,701.47
25.83%
乘用车:多款混动车型,及纯电动轿
车和多款厢式货车(与轿车共享系
统)
2
北汽集团
26,595.66
20.38%
乘用车:两款增程式越野车
商用车:多款新能源商用车
3
客户3
14,158.77
10.85%
乘用车:两款混动车型
商用车:多款新能源商用车
4
客户5
11,169.59
8.56%
乘用车:一款混动车型
商用车:多款新能源商用车
5
客户2
8,577.24
6.57%
乘用车:一款混动车型,一款纯电动
车型
商用车:多款新能源商用车
合计
94,202.73
72.19%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2025 年度前五大客户较2024 年度变动分析如下:
(1)北汽集团:公司主要是向其增程式越野车提供乘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
向新能源商用车提供商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由于2024 年第四季度增程式越野
车投产,2025 年相关车型大规模起量,拉动了2025 年公司对北汽集团的收入。
(2)客户1: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新能源乘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2025 年由于
客户需求减少,因此收入降低。(3)客户2: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新能源乘用车
电驱动系统产品和新能源商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2024 年第四季度,由于客户
某纯电动乘用车项目投产,2025 年相关车型起量,拉动了2025 年公司对客户的
收入。(4)客户3: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新能源乘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和新能源
商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2025 年其对公司乘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的需求减少,
因此导致收入减少。(5)客户4: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新能源乘用车电驱动系统
产品。客户长期与公司有合作关系,并非新增客户。客户的新乘用车项目于2025
年下半年投产,新投产的项目拉动了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导致收入增加。(6)
客户5:公司主要是向其提供新能源乘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和新能源商用车电驱
动系统产品。由于2025 年客户乘用车项目对公司的需求减低,导致收入下降,
该客户在2025 年没有进入公司前五大客户,但是仍是公司前十大客户之一。
二、补充说明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具体规模、确认收入的主要业
务构成、涉及客户名称及历年业务往来情况、是否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业务

9
收入确认政策及具体确认过程,说明2025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变化较大、与往年
存在较大差异的具体原因,并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存在真实性存疑、收入跨期、
非常规性收入确认等异常情况
(一)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和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2025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99.22%,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
99.13%。
2025 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7 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3.96%,其中,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销售收入6.85 亿元,技术开发与服务收
入2.33 亿元,分别占全年同类业务总收入的28.63%和74.23%。电驱动系统销售
收入除第一季度占比较低外,其他三个季度销售较为平稳,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
第四季度占比较高。
2025 年第四季度实现净利润6,687.18 万元,占全年净利润的44.46%左右,
主要由于毛利率较高的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在第四季度较为集中所致。
(二)涉及主要客户情况及历年业务往来情况
公司2025 年第四季度的前五大客户占第四季度总收入的79.11%,其中部分
客户第四季度主要是提供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占比较高,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2025 年第四季度的前五大客户中的三个客户为大整车集团,并长期有
业务往来。这些企业向公司采购电驱动系统产品和技术开发与服务。
一家海外客户为北美造车新势力企业,公司和该企业合作始于2021 年,公
司受客户委托为其开发的新能源汽车开发配套的电驱动系统产品,与客户的主要
业务为技术开发与服务。另外一家为北美最大的船用推进系统制造商,公司和该
企业合作始于2022 年。公司受客户委托为其开发的新能源船只开发配套的电驱
动系统产品,为客户提供的是技术开发与服务。
(三)相关收入确认政策及具体确认过程
1、新能源电驱动系统销售收入的方式、标准流程时点相关单据具体如下:

10
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中规定的“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情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
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判断如下:
(1)商品销售
销售
类型
销售模式
收入确认具体标准
收入确认时点
国内
销售
非寄售模式
将货物交付客户,精进电动不再拥有货
物所有权且不能够对货物施加有效控
制,相关收入的金额能可靠计量时确认
收入。
客户验收时点
寄售模式
客户领用货物,精进电动不再拥有货物
所有权且不能够对货物施加有效控制,
相关收入的金额能可靠计量时确认收
入。
客户领用时点
境外
销售
非寄售模式
精进电动将货物交付客户指定承运人
并办妥出口报关手续,不再拥有货物所
有权且不能够对货物施加有效控制,相
关收入的金额能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
采取C&F(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EXW(工厂交货)、FOB(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DDU(未完税交货,指
定目的地)等国际贸易方式,根据合同
约定在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采取C&F(成本加运费,
指定目的港)、EXW(工
厂交货)、FOB(船上交
货,指定装运港)、DDU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
地)等国际贸易方式,根
据合同约定在控制权转
移时点确认收入。
寄售模式
客户领用货物,精进电动不再拥有货物
所有权且不能够对货物施加有效控制,
相关收入的金额能可靠计量时确认收
入。
客户领用时点
(2)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
收入类
型
收入确认具体方式、标准、流程
收入确认时点
收入确认的
依据
同步开
发
在启动项目开发之前,精进电动与客户
签订开发协议。当产品创意方案、设计
方案完成并获得客户认可,以及样品试
制、检测合格之后,客户会下达开发模
具指令,模具开发结束并进入PPAP 阶
段,标志着同步开发工作全部完成,精
进电动此时确认同步开发收入。
客户验收完成并签署
PPAP 时点
PPAP 文件

11
收入类
型
收入确认具体方式、标准、流程
收入确认时点
收入确认的
依据
模具开
发
在同步开发结束之后,进入模具开发阶
段,精进电动会为客户开发模具,并向
客户收取模具开发费。当模具开发结束
并进入PPAP 阶段,即开发的模具验收
合格,精进电动确认模具开发收入。
技术服
务
在与客户签订订单或商务合同及对应的
技术协议,明确规定了该项目产品开发
包含的过程及对应的交付结果。在将样
件交付客户且客户验收后,确认技术服
务收入。
样件经客户验收完成
时点
样件签收单
精进电动在收到客户技
术服务需求后,开展相
关技术服务工作。在向
客户提交完协议约定的
交付物后(交付物一般
为测试报告、软件包、
数模、图纸等),视客
户需求对服务结果进行
评审确认,完成评审并
提交服务报告后确认技
术服务收入。如客户不
要求对服务结果进行评
审确认,在客户签字确
认服务完成后确认技术
服务收入。
需对服务结果
进行评审确认
完成服务并且提交服
务报告时确认收入
服务报告
无需对服务结
果进行评审确
认
客户签字确认完成服
务时点
客户签字确
认单据
①对于同步开发收入,公司参与客户新车型的同步开发,需要向客户收取同
步开发费用。在启动项目开发之前,公司与客户签订开发协议。当产品创意方案、
设计方案完成并获得客户认可,以及样品试制、检测合格之后,客户会下达开发
模具指令,模具开发结束并进入PPAP 阶段,标志着同步开发工作全部完成,公
司此时确认同步开发收入。
②对于模具开发收入,当模具开发结束并进入PPAP 阶段,即开发的模具验
收合格,公司此时确认模具开发收入。
③对于技术服务收入,精进电动根据订单需求开展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在向
客户提交完订单约定的交付物(例如:设计报告、测试报告、数模、有关图纸等)
后,整车客户对技术服务结果进行验收确认时确认收入。

12
2、同行业公司的会计政策
公司名称
收入确认政策
联合动力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销售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国内销售: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货物交付给客户,按月根据领用或签收情况
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以核对无误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
国外销售:
1)FOB、CIF、FCA(货交承运人)、EXW(工厂交货)结算方式的,根
据合同约定发出货物,并在办理完出口报关手续后确认销售收入。
2)DAP(指定目的地交货)结算方式的,根据合同约定发出货物,并办理
完出口报关手续后,取得客户确认的签收单后确认销售收入。本公司将因向
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
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
本公司按照最有可能发生金额对折扣做出最佳估计,以估计折扣后的交易价
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
金额为限计入交易价格,并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重新估计。
(2)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开展
技术开发与服务工作,向客户提交合同约定的交付物,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
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向客户交付相关成果,并取得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服务,按月与客户确
认结算情况,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每月确认无误后确认收
入。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认履约进度。
绿控传动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及相关零部件、配件销售收入确认方法
1)非寄售模式:公司将产品按照合同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并由买方确认签
收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2)寄售模式:公司将产品运抵客户指定仓库,在客户领用产品并与客户确
认领用数量后,根据相应的系统数据、与买方核对领用记录确认收入;
3)国外商品销售收入:根据贸易术语条款确认收入,采用FOB 贸易结算方
式的销售业务,公司在产品完成报关并取得提单当期确认收入:采用EXW
贸易结算方式的销售业务,公司在客户或其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当期确认收
入。
(2)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确认方法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包括技术研发服务
与延保服务。
技术研发服务: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不能即时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
经济利益且公司不能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
取款项的,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完
成技术服务时,公司确认收入。
延保服务: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延保服务提供期间,按照履
约进度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

13
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公司让渡资产使用
权收入主要为房屋租赁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
算确定。
朗高电机
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电机销售收入确认方法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国内销售的收入确
认:
1 非寄售模式(包含直销、经销)下,公司将产品按照合同运至约定交货地
点,取得经客户确认的签收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2 寄售模式下,公司将产品运抵客户中转仓库或其指定仓库,客户按需领用
产品,公司根据经客户确认的领用或使用结算明细确认销售收入;境外销售
的收入确认:FOB、FCA 结算方式的,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达指定港
口,完成报关手续,根据提单确认收入;DAP 结算方式的,根据合同约定
发出货物,并办理完出口报关手续后,取得客户确认的签收单后确认销售收
入;EXW 结算方式的,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出库交付给客户或客户指定的
物流公司,取得客户确认的发货交接单据确认收入。
(2)提供技术服务的确认方法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技术服务主要包括维
修服务、标定试验服务。对于维修服务,公司在取得经客户确认维修服务完
成的单据时确认收入;对于标定试验服务,公司根据订单需求开展相关技术
服务工作,提供测试服务数据且获得客户认可时确认收入。对于延保服务,
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
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服务提供期间平均分摊确认。
大洋电机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建筑及家居用电机、起动机及发电机、新能源车
辆动力总成系统等商品而产生的收入。本集团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的具体方式
为产品已经发出并经客户确认,其中出口销售采用FOB 结算的,在产品完
成报关和商检时确认收入;采用DDP 结算的,以产品已交付购买方并取得
客户领用单据时确认收入;存放外库的产品以产品已被购买方领用并取得领
用单据时确认。
巨一科技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及新能源电驱
动系统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A、公司智能装备整体解决方案系提供非标产品,采用订单生产模式,根据
销售合同订单安排生产,分为研发设计、加工制造、厂内装配调试集成、初
验收、客户现场装配调试集成、终验收、售后服务等阶段。公司产品在厂内
装配集成调试并通过初验收后发货至客户现场并进行最终的装配调试集成,
通过终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B、公司新能源电驱动系统产品是标准产品,本公司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约
定,以产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或经客户领用后确认销售收入;
C、公司参与客户新车型的同步开发,需要向客户收取同步开发费用。在启
动项目开发之前,公司与客户签订开发协议,当产品创意方案、设计方案完
成并获得客户认可,以及样品试制、检测合格并经客户验收后,公司确认同
步开发收入。
方正电机
公司主要销售驱动电机和汽车电子、智能控制器和微特电机等产品。
内销产品: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

14
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
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外销产品: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
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英搏尔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产品销售收入,包括出口产品销售收入、内销产
品销售收入。
1 内销产品销售收入:公司将产品按照合同或订单约定运送至约定交货地
点,经初步验收入库后,客户每月根据已上线装配的合格产品数量向公司开
具结算单或对账单,公司按双方认可的结算单或对账单作为依据确认销售收
入;采用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的,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先收取货款后,将产
品按约定送至交货地点后,取得签字送货单后确认收入。
2 出口产品销售收入:根据目前公司的产品成交模式分为两种结算方式,分
别是工厂交货(EXW)、船上交货(FOB);在工厂交货(EXW)模式
下,公司依据合同约定,以完成产品交付,取得客户签字的货物交付单后确
认收入;在船上交货(FOB)模式下,公司完成报关手续后,根据出口报关
单、提单或运单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综上对比分析,公司执行的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公司一致,不存在真实性
存疑、收入跨期、非常规性收入确认等异常情况。
(四)2025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变化较大、与往年存在较大差异的具体原因
2025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变动较大,主要是受新能源电驱动系统收入较上年
同期增长,且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第四季度占比较高影响。
第四季度新能源电驱动系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15.25%,主要是受北
汽集团收入增长拉动。该客户在公司发展的历史上一直是公司的主要客户之一,
从2012 年开始合作。自2024 年下半年开始,公司配套客户两款新车型陆续上
市,销量持续增长,拉动了对公司电驱动系统的需求,公司产品销售收入随之持
续增长,相关收入年度变动数据详见“1、关于经营业绩”之“一、补充说明公
司主营产品结构及销售规模、毛利率、公司主要产品市占率及行业地位、经营模
式、主要客户及变动情况”之回复。2025 年第四季度,对北汽集团销售收入4.69
亿元,保持在较高水平,占全年对其销售收入的31.71%,较上年同期增长391.42%,
从而增加了第四季度净利润。
2025 年第四季度,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2.33 亿元,占全年该项收入的
74.23%,主要来源于相关项目于第四季度完成验收或因开发终止而确认收入,其

15
中终止的项目集中在美国。公司长期重视美国市场,已在底特律设立子公司,为
斯特兰蒂斯、福特等国际领先车企提供同步技术开发服务,以争取后续电驱动系
统的供应合作,公司也承接了部分造车新势力的研发项目。2025 年以来,受经济
增长放缓和美国新能源政策调整双重影响,部分美国客户进行战略调整,或终止
车型开发计划,或经营困难进入破产程序。相关合同终止具有合理性,公开信息
可验证,且公司已收取基于已完成工作量的技术服务费,无需向客户返还,因此
在终止时点确认收入,这也相应增加了第四季度净利润。
2025 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周期以及叠加特朗普新能源政策调整双重影响,
精进电动的部分美国客户进行战略调整,或终止新能源车型的开发计划,或经营
困难进入破产程序等,合同集中终止具有合理性,该部分内容有公开信息可验证
其真实性。第四季度因开发终止而确认收入主要分成以下三种情况:
1、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终止项目情况
与北美造车新势力企业一(以下简称“F 公司”)的项目及北美知名船机系
统企业(以下简称“M 公司”)项目均为2021-2022 年期间开始的技术开发项目。
(1)F 公司项目
公司受F 公司委托进行海外乘用车三合一总成同步开发工作。公司于2021
年8 月至2023 年5 月陆续收到相关7 个开发订单和工装模具开发订单,订单金
额合计1,752.36 万美元,其中技术服务1,474.51 万美元,工装模具277.85 万美
元。截至2025 年11 月末,随着服务成果陆续提供,累计已开出发票并收到合同
款1,047.02 万美元,其中技术服务951.78 万美元,工装模具95.24 万美元,折合
人民币7,408.62 万元。因未达到PPAP 验收条件,相关款项计入合同负债(不含
税人民币6,949.88 万元)。
2024 年6 月,F 公司通知公司暂停项目的DV 试验,之后该技术开发项目处
于暂停阶段。2025 年12 月18 日,双方签署备忘录,由于市场变化原因,双方
一致同意终止联合开发项目,确认相关订单未完成的工作终止,已完成的工作已
完成支付,公司不再向F 公司进一步申诉相关费用并免除F 公司与项目相关的
所有费用责任。根据该备忘录,合同履约义务终止,合同负债无须返还,公司据
此于备忘录签署之日将不含税合同负债6,949.88 万元确认为收入,管理层认为合

16
同双方均一致确认项目终止和交易金额,无后续履约义务,在2025 年确认收入
符合收入准则相关规定。
(2)北美知名船机系统企业(以下简称“M 公司”)的项目
公司受M 公司委托进行电机和控制器二合一产品同步开发工作,公司于
2022 年12 月至2024 年8 月陆续收到M 公司11 个技术开发订单和工装模具开
发订单,订单金额594.98 万美元,其中技术开发371.74 万美元,工装模具223.24
万美元。
2024 年10 月客户通知项目暂停。截至2024 年10 月末,随着技术服务成果
陆续交付,公司已开具发票501.12 万美元,其中技术开发323.42 万美元,工装
模具177.70 万美元,并已收回款项,因未取得PPAP 验收,相关款项计入合同负
债。
2025 年12 月,双方协商终止该项目,于2025 年12 月30 日,双方以邮件方
式确认项目终止。具体形式为公司Xuechao 向M 公司Eric.Cardenas 发出终止确
认邮件,要求其确认项目状态,因项目已暂停6 个月,鉴于先前的所支付款项覆
盖了精进电动交付的成果,且双方不存在任何未完成交付物或未支付的款项,精
进电动提出终止该项目,双方均无需承担与此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责任。M 公司
Eric.Cardenas 于2025 年12 月30 日回邮件予以确认。相关订单中列示的邮箱为
Eric.Cardenas 的邮箱,前后能够互相印证。
根据上述邮件确认,合同履约义务终止,合同负债无须返还,公司据此于
邮件确认之日将合同负债确认为收入,公司管理层认为合同双方均一致确认项
目终止和交易金额,无后续履约义务,在2025 年确认收入符合收入准则相关规
定。
2、委托方单方以邮件通知项目终止情况
某国际头部整车企业(以下简称“S 公司”)是公司主要客户之一,因S 公
司为开发新车型项目,公司受托提供同步开发服务,开发前、后驱动电机产品。
2025 年6 月,公司收到两个订单,订单金额合计1,391.76 万美元。
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每周五与S 公司召开周例会,对完成工作进行确

17
认,并由S 公司整理会议纪要向精进发送邮件确认。2025 年9 月,S 公司通知公
司由于其战略调整,暂停项目的相关工作和支出,包括停止未完成的开发工作。
在10 月24 日的周例会中,对截至10 月3 日技术开发进度进行邮件确认,确认
DVe Testing 已完成,77 份测试报告已全部提交(截至10 月17 日累计提交15
份),测试订单总金额2,997,961 美元;确认DVe 样品已提供,金额3,801,232 美
元;C 样品(Stick Axle Design Status)交付,公司请求付款3,631,746 美元。S 公
司对上述事项确认,跟进付款。精进电动于2025 年9-10 月开出发票1,056.01 万
美元。
2025 年12 月,S 公司就已开出的发票付款942.76 万美元,2026 年1 月付款
111.63 万美元。另外结算按人工时收费的现场支持费用1.62 万美元。开出发票
款项已全额收回。
2025 年12 月19 日,S 公司通过communications PUR 全球采购部门邮箱向
供应商发出通知,因其战略调整,决定终止项目。根据该邮件通知,项目随之终
止。根据S 公司官方公布的《全球通用条款与条件》,S 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其发出的邮件通知具有终止合同的法律效力,结合双方邮件往来对已完成技术服
务进度和交付样品价款进行确认,支付代表货物已收讫且服务已履行,不存在预
收款返还义务。因此精进电动根据邮件发出时点作为合同履约义务终止时点具备
合理性。
另外,美国《统一电子交易法》(UETA)与《联邦电子签名法案》(ESIGN),
明确规定电子记录(包括电子邮件)具有与书面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不得仅因
其形式是电子版而否认其法律有效性。美国《统一商法典》2-309,也规定了合同
终止的“合理通知”义务。只要通知在合理时间内发出,且符合商业善意原则,
即具有法律效力。从法律条文和合同条款看,S 公司的终止项目邮件通知具备法
律效力。
根据双方的邮件沟通,双方对已完成工作进度和交付产品对应的总金额均予
以确认,合同价款没有争议,且在2026 年1 月,已收回全部已确认的进度款,
根据2021 年第12 版《全球通用条款与条件》第14 条,已收取款项对应已提供
服务和产品,无返还义务。2026 年3 月,对已发生未完成交付的部分,公司通过

18
S 公司已开通的索赔通道,提交1,600 万美元的索赔。
公司根据以上判断,认为根据客户的采购合同终止条款,于2025 年12 月
确认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1,056.01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422.49 万元。
3、因客户破产合同终止确认收入
2025 年第四季度,因获悉2 家客户破产,公司认为客户已丧失履约能力,
构成违约,根据美国UCC《统一商法典》相关规定,作出终止合同决定,确认技
术开发服务收入。
(1)北美造车新势力企业二(以下简称“V 公司”)项目
该项目系为V 公司开发的商用车型配套的动力总成同步开发项目,2022 年
7 月起陆续收到V 公司2 个相关开发的订单和工装模具开发订单,订单金额
1,175.51 万美元。
截至2024 年,随着技术开发服务提供进度,已开具发票576.89 万美元,累
计收款(含税)178.04 万美元。因同步开发业务未取得PPAP 验收,已收款项计
入合同负债。
2023 年初因该客户欠款未支付,该项目暂停。2024 年12 月,美国特拉华州
破产法院(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Delaware)受理了V
公司及其母公司集团旗下另外7 家关联公司的破产重组案件(案卷号24-12728)。
2025 年,该破产重组转为破产清算。根据查询法院资料,V 公司及其股东已经在
2025 年完成部分资产的出售。在2025 年10 月29 日,V 公司的母公司向法院提
交了首次综合清算计划及相关披露声明,标志着案件从"重组"向"清算"的正式转
向,公司结合客户破产清算进度公司跨部门评估,判断该客户相关项目终止,将
已收取款项结转收入,折合人民币1,260.23 万元。
在V 公司向法院提交的财务状况书中,已将公司列为了其无担保债权人,
欠款398.85 万美元,公司于2025 年3 月向破产法院完成债权申报成为债权人之
一,据此推断精进电动已收取款项无须返还。
(2)北美造车新势力企业三(以下简称“C 公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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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 年6 月至2022 年4 月陆续收到C 公司9 个相关的定转子项目
开发订单和工装模具开发订单,为其新车型开发提供同步开发服务。累计收到订
单金额663.02 万美元。
截至2024 年末,已向其开具发票460.44 万美元,累计收款(含税)427.46
万美元。因同步开发业务未取得PPAP 验收,已收款项计入合同负债。
C 公司在取得公司交付的部分开发成果后,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
项。公司多次催促C 公司付款后,2023 年10 月28 日,公司和C 公司签署了还
款协议:C 公司认可公司已完成相应义务和开具了对应发票,为避免C 公司因未
付余额而面临诉讼,双方就协议支付条款达成一致,在协议中C 公司认可对公司
有未付余额141.84 万美元,并据此制定了还款计划,按照该计划,C 公司应于
2024 年2 月16 日之前支付完成上述款项,但C 公司期后未全部支付该欠款。
2025 年1 月,美国特拉华州破产法院(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Delaware)受理了C 公司的破产案件(案卷号25-10099)。经过公司
跨部门评估,因客户已经进入破产清算,无履约能力,决定终止该客户相关项目。
将已收取款项427.46 万美元结转收入,折合人民币3,029.42 万元。
公司于2025 年2 月6 日向法院提交了对C 公司的债权申报资料,在资料中
显示公司与C 公司签署的协议的未付余额是141.84 万美元,C 公司已还款97.17
万美元,尚有44.67 万美元,据此申报对C 公司债权。从法院公布的C 公司财务
状况书可以查阅到已将公司的44.67 万美元列为无担保债权,且公司未在C 公司
公布的预付供应商名单中。据此推断公司已收取款项无须返还。
上述两个项目的履约义务终止判断依据是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客户将在破产
清算后终止经营,无继续履约能力和意图。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609(充
分履约保证),610(预期违约)条款,因客户进入破产程序已经构成合理不安
事由,而客户也无法提供具有商业合理性的履约保证,构成预期违约;精进根据
第2-703,决定终止该客户相关项目,解除合同,系基于《统一商法典》的违约
救济权原则,具有法律效力。
附:美国统一商法典相关条款

20
§2 – 609. 获得适当履约保证的权利(1)当任何一方有合理理由认为对方
不能正常履约时,该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对方提供适当的履约保证。在收到该保
证之前,如果在商业上合理,该方可以暂停尚未约定获得回报的任何履约行为。
(4)一方收到对方有正当理由的要求后,如果未能在最长不超过30 天的合理时间
内按当时情况提供履约的适当保证,即构成毁弃合同。
§2 - 610. 预期违约:当任何一方就尚未到期的履行作出毁约表示,且该毁
约将实质性损害合同对另一方的价值时,受损方可以:(a)在商业上合理的时
间内等待毁约方履行合同;或者(b)采取任何违约救济措施(第2 - 703 条或第
2 - 711 条),即便他已通知毁约方自己将等待其履行并敦促其撤回毁约表示;并
且(c)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停止履约,或者按照本条有关卖方即便在违约
情况下仍有权将货物确定于合同项下或继续制造未完成的货物(第2 - 704 条)。
§2 - 703. 卖方的一般救济措施:如果买方错误地拒绝接受货物、撤销对货
物的接受、未能在交货时或交货前支付到期款项,或者就部分或全部货物毁约,
则对于直接受影响的任何货物,并且,如果违约涉及整个合同(第2 -6 12 条),
则对于尚未交付的货物,受损害的卖方可以:a.中止交付此部分货物;b.根
据后述规定(第2-705 条)阻止货物保管人作出交付;c.根据下条规定对尚
未特定于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处理;d.根据后述规定(第2-706 条)转售货
物并取得损害赔偿;e.取得拒收货物的损害赔偿(第2-708 条),或在适当
情况下,取得价款(第2-709 条);f.解除合同。
§2 -704 条. 卖方救助半成品货物或在违约发生后仍将货物特定于合同项下
的权利:
1.上条中的受损害的卖方可以:
a.将尚未特定于合同项下的符合合同的货物特定于合同项下,只要在他得
知违约时货物仍由他占有或控制;
b.将货物用于转售。即使货物只是半成品,只要已明确供给该特定合同,
亦可用于转售。
2.如果货物为半成品,受损害的卖方为避免损失和实现货物价值,根据合

21
理的商业判断,可以完成产品的制造,并将其全部特定于合同项下,或停止制造
并把现有半成品处理出售,或以任何其它合理的方式处置。
§2 -711 条. 买方的各种救济;买方对被拒收之货物的担保权益
1.如果卖方未能作出交付或毁约,或如果买方正当拒收或正当撤销接受,
买方可就任何所涉及到的货物解除合同;或如果违约涉及到整个合同(第2-612
条),买方可就全部货物解除合同,而且不论买方是否已解除合同,他除去可以
收回已支付的价款外,还可以:
a.“补进”货物,并依据下条就涉及到的全部货物取得损害赔偿,不论这
些货物是否已特定于合同项下;或
b.依据本篇规定取得未能交付的损害赔偿(第2-713 条)。
2.如果卖方未能作出交付或毁约,买方还可以:
a.依据本篇规定追取已特定化的货物(第2-502 条);或
b.在适当情况下,依据本篇规定取得实际履行或取回货物(第2-716 条)。
3.买方正当拒收或正当撤销接受后,就其已支付的价款,以及检验、接收、
运输、保管和存储货物中的任何合理支出,对其占有或控制的货物享有担保权益,
并可以用同受损害的卖方相同的方法留持和转售这些货物(第2-706 条)。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相关内部控制管理规定,不存在收入真
实性、跨期情况。公司收入都为电驱动业务和技术服务收入等常规收入,无大额
非常规性业务收入。
三、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季节特征、商业模式、主要客户各季度收入确认政策
及回款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经营业绩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公
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是否与以往年度变动趋势保持一致,是否符合行业
惯例
(一)公司所处行业季节性特征及商业模式
1、历史趋势及季节性特征

22
根据中汽协数据统计,2024 年至2026 年第一季度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各季度
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
年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2026
200.3
-
-
-
2025
263.3
324.3
359.4
440.5
2024
178.3
274.2
322.9
382.8
以上中汽协数据可以看出三个特点:第一,就国内新能源销量而言,全年中
一季度销量最低,而四季度销量最高;第二,各年度内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整体
销量呈上升趋势;第三,2026 年第一季度的销量低于2025 年第一季度,说明
2026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在第一季度较为疲软,介于2024 第一季度和2025
年第一季度之间。
2024 年至2026 年第一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各季度销量情况趋势及公司
电驱动系统国内销量趋势对比如下:
单位:万辆
单位:台
-
100
200
300
400
500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2024中汽协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
2025中汽协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
2026中汽协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
-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2024境内电驱动系统数量
2025境内电驱动系统数量
2026境内电驱动系统数量
右图为2024 年至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电驱动系统的国内销量的趋势图。与
左图比较,可以看出两个图的趋势基本相符。各年度内,公司第一季度销量最低,
第四季度销量最高,且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整体呈上升趋势;两者同样,2026 年
第一季度的销量介于2024 第一季度和2025 年第一季度之间。因此,公司的销售
季节性特征基本和行业相符。
2、商业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营业务
收入来自电驱动系统产品销售和为客户提供技术开发与服务。公司下游客户主要

23
为国内外大型整车企业。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之后,
将根据最终配套车型的生命周期以及后续车型的开发进度,向客户销售产品和提
供服务。我国汽车行业市场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通常从九月和十月开始转入
销售旺季,下半年汽车销量明显高于上半年。基于我国汽车行业的季节性特征和
公司商业模式,公司的营业收入亦呈现同样的季节性波动,具备合理性。
(二)公司主要客户各季度收入确认政策及回款情况
1、收入确认政策
具体参见“1、关于经营业绩”之“二、补充说明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净利润具体规模、确认收入的主要业务构成、涉及客户名称及历年业务往来情况、
是否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具体确认过程,说明2025 年
第四季度净利润变化较大、与往年存在较大差异的具体原因,并说明相关收入确
认是否存在真实性存疑、收入跨期、非常规性收入确认等异常情况”之回复。
公司的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较,符合行业的业务特征以及收入确认惯例,公
司主要客户各季度收入确认政策未发生变化。
2、回款情况
2025 年,前五大客户各季度的收入和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
占比
回款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32,998.14
15.29%
34,497.00
14.94%
第二季度
51,938.33
24.06%
51,802.42
22.43%
第三季度
65,692.07
30.43%
69,695.23
30.18%
第四季度
65,217.71
30.22%
74,916.60
32.45%
以上趋势显示,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和回款情况基本一致。
(三)最近三年公司各季度经营业绩波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40,390.01
14.80%
27,481.46
21.06%
17,796.28
20.54%

24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二季度
61,849.70
22.67%
30,363.41
23.27%
21,204.65
24.48%
第三季度
77,969.54
28.57%
34,064.40
26.10%
23,305.27
26.90%
第四季度
92,658.37
33.96%
38,580.80
29.57%
24,317.70
28.08%
2025 年度,公司分季度收入分别为40,390.01 万元、61,849.70 万元、77,969.54
万元和92,658.37 万元。2023 年、2024 年公司分季度收入中,均呈现第四季度收
入占比较高的情形,与2025 年度分季度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具备合理性。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2025 年分季度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季度收入
占比
联合动
力
朗高电
机
绿控传
动
大洋电
机
巨一科
技
方正电
机
英搏尔
行业均
值
公司
第一季度
18.59%
21.02%
15.00%
25.87%
22.13%
18.21%
14.09%
19.27%
14.80%
第二季度
25.61%
24.04%
21.20%
25.20%
21.66%
25.19%
21.24%
23.45%
22.67%
第三季度
25.98%
23.64%
23.82%
24.05%
24.57%
25.65%
25.52%
24.75%
28.57%
第四季度
29.82%
31.31%
39.98%
24.88%
31.64%
30.95%
39.15%
32.53%
33.96%
由上表可知,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 年分季度收入均呈现第四季度收入
较高的情形,公司分季度收入占比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各季度经营业绩波动较大与下游车企的采购模式、消费者消
费习惯等行业因素有关,公司各季度经营业绩波动较大与以往年度变动趋势保持
一致,符合行业惯例,具备合理性。
四、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所有非经常性损益科目的具体构成、发生背景、交易
对手方、会计处理依据及实际发生金额、相关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会计处理是否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公司2025 年发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11,865.6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5 年金额
(万元)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08.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11,444.2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83.52

2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5 年金额
(万元)
债务重组损益
86.5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72.43
减:所得税影响额
-715.60
合计
11,865.69
1、政府补助
公司于2025 年度收到各项政府补贴14,948.40 万元,收到补贴中9,557.86 万
元为与收益相关,该部分当期计入其他收益8,422.37 万元,另收到5,390.54 万元
为与资产相关,本期摊销部分473.62 万元确认为其他收益,其余确认为递延收
益,以前年度收到的与资产相关政府补贴本期确认摊销部分2,548.29 万元。本期
确认的政府情况如下:

26
单位:万元
种类
政府补助来源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
助金额
本期结转计入损
益的金额
期末余额对应研发
项目进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补贴款
项目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8,641.67
1,000.00
7,641.67 已完结
高功率高效电驱动总成系统开发及产
业化项目
工业和信息化部
2,908.19
4,097.54
811.91
6,193.82 已完结
乘用车,商用车用插电式深度混合动
力系统研发产业化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
180.00
180.00
已完结
多模驱动插电式乘用车性能优化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64.88
25.95
38.93 已完结
新一代轻量化高功率密度稀土永磁电
机开发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43.63
4.40
39.23 待验收
新能源汽车高效率矩形导体电机研发
及产业化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103.56
10.71
92.85 进行中
高效纯电动客车动力平台及整车集成
关键技术——苏州绿控传动科技有限
公司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31.63
5.50
26.13 已完结
高效一体化油冷增程器总成开发及整
车集成应用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72.90
16.80
56.10 已完结
高效纯电动客车动力平台及整车集成
关键技术——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31.20
7.80
23.40 已完结
高环境适应性的公路客车燃料电池动
力系统和整车集成技术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10.00
3.00
7.00 已完结
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9.63
6.80
2.83 已完结

27
种类
政府补助来源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
助金额
本期结转计入损
益的金额
期末余额对应研发
项目进展
北京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
金-扩大固定资产投资
中关村科技园朝阳区管理委员会
300.00
33.88
266.12 已完结
基于国产先进工艺高安全MCU 芯片的
动力域逆变器开发及应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18.00
7.27
210.73 进行中
新能源汽车电机新结构系统研发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59
2.59
已完结
重点技术改造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00
20.00
已完结
新能源乘用车电驱动系统技术开发及
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新能源项目)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35.17
68.00
167.17 已完结
带自动变速装置的两档箱电动汽车电
驱动系统试制
上海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43.21
20.89
22.32 已完结
高性能高可靠轻量化电机技术及产业
化研究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74.52
17.54
56.98 已完结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智能工厂工业互
联网建设项目(工业互联网项目)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51.52
12.88
38.64 已完结
高速电机单侧变速构形混合动力总成
项目(工业强基项目)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38.97
46.93
192.04 已完结
精进百思特企业技术中心创新人才牵
引专项(创新人才牵引项目)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13.65
3.28
10.37 已完结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改造产业
化项目(技改项目)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80.17
64.00
316.17 已完结
2020 年度一体化动力分配双电机系
统首台突破项目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75.00
5.63
69.37 已完结
新一代水冷高功率驱动电机系统首台
突破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77.85
8.05
69.80 已完结
精进菏泽新能源汽车电动化动力总成
产业化基地项目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126.25
364.50
1,761.75 已完结

28
种类
政府补助来源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
助金额
本期结转计入损
益的金额
期末余额对应研发
项目进展
新能源汽车扁线电机柔性智能制造升
级改造项目
菏泽鲁西新区经济发展局
700.00
23.33
676.67 进行中
小计
15,361.19
5,390.54
2,771.64
17,980.09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高功率高效电驱动总成系统开发及产
业化项目
工业和信息化部
1.25
8,046.30
8,047.55
已完结
农机新型动力系统与智能控制单元技
术研发及示范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83.56
45.58
37.98 进行中
新能源汽车高效率矩形导体电机研发
及产业化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373.83
144.71
229.12 进行中
驱动电机永磁体全流程重稀土极致应
用与工程验证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29.25
29.25
已完结
基于国产先进工艺高安全MCU 芯片的
动力域逆变器开发及应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282.00
146.51
1,135.49 进行中
新能源汽车用高效低噪音高速减速器
总成开发
正定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9.48
29.48
已完结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金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143.70
143.70
已完结
稳岗补贴
菏泽鲁西新区社会事业局/正定县社会保险中心
36.89
36.89
已完结
外冈镇镇府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款
外冈镇政府
20.00
20.00
已完结
扩岗补助
嘉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菏泽鲁西新区社会事
业局/正定县社会保险中心
7.05
7.05
已完结
嘉定科学技术委员会高企认定专项资
助
嘉定科学技术委员会
5.00
5.00
已完结
外冈镇人民政府人才补贴
外冈镇人民政府
5.00
5.00
已完结

29
种类
政府补助来源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
助金额
本期结转计入损
益的金额
期末余额对应研发
项目进展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企业多元化专
项资金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4.44
4.44
已完结
2024 年度新能源汽车高效低噪音矩
形导体驱动电机技术研究项目科学技
术奖励资金
菏泽鲁西新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3.00
3.00
已完结
2025 年度山东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
补助)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3.00
3.00
已完结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超比例奖
励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0.97
0.97
已完结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市级奖补
资金
正定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0.50
0.50
已完结
小计
517.37
9,557.85
8,672.63
1,402.59
合计
15,878.56
14,948.39
11,444.27
19,382.68

3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第六条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
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
助。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
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
关成本费用或损失,企业在取得时应当先判断企业能否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根据本准则规定,只有满足政府补助确认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而客观情况通常
表明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
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公司对于政府补助执行的会计政策为: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
能够收到时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
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
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
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
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
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
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
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
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
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
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
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公司对于报告期内收到的专利补贴、稳岗补贴及其他地方财政扶持补助,于
实际收到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主要为国家和地方相关科

31
研课题与任务项目,并根据课题和项目任务书收到课题及项目资金。公司根据有
关主管部门资金拨付文件、资金(课题)申报文件以及资金用途来划分政府补助
性质,将主要用于设备购置的资金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其
他补助资金则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根据课题项目执行期间进行摊销
计入其他收益,不存在跨期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本年度处置报废资产取得资产处置收益408.17 万元,在完成处置时确认处
置收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年度处置报废资产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手方
资产处置收益
金额
处置资产
净值
处置对价
上海国际汽车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73.59
1,336.43
1,610.02
昆山广启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126.02
15.39
141.42
众鑫汇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25.29
6.57
31.86
上海君宜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24.97
12.25
37.21
昆山金友诚精密测量仪器有限公司
11.91
0.74
12.65
其他
-53.61
115.54
61.93
合计
408.17
1,486.92
1,895.09
3、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金额-872.43 万元,其中其他营业
外收入546.54 万元,其他营业外支出1,418.97 万元。
其他营业外收入的项目主要包括取得的违约金及赔偿款344.95 万元和无法
支付的应付款项201.39 万元。
违约金及赔偿款344.95 万元,其中公司向宁波上中下自动变速器有限公司
收取违约赔偿款319.43 万元,双方签署合同中约定了“买方在终止合同时,对于
卖方完全符合采购订单的要求,根据买方已批准的月采购订单已经生产完成且未
交付的制成品的未结清款项应予以支付。”该项赔偿虽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但
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属于非持续性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非经常
性损益。

32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系长期挂账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因供应商注销,相关应付款
无法支付,经清理确定无法支付后计入营业外收入,对应39 家供应商,合计金
额201.39 万元。
其他营业外支出的项目主要包括:向Semikron Danfoss 等支付赔偿款
1,076.02 万元,预提未决诉讼损失319.61 万元。公司与Semikron Danfoss 就之前
采购IGBT 最低采购量合同达成终止和解协议,向对方支付和解赔偿款150 万美
元,折合人民币1,054.32 万元。该赔偿款为未提货的采购支付的违约成本,无对
应的实物,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不属于公司经营常规性事项,考虑其性质特殊和
偶发性,属于非持续性的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符合非经常性损益范围。
如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部分已披露:
2025 年12 月,因本公司下属两家子公司两单出口业务违反海关管理法规,山东
省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货物金额319.61 万
元。该诉讼正在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过程中,本公司对此诉讼计提预计负
债319.61 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关规定编制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相关认定
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对各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
规定。报告期内确认的非经常性损益属于偶发性,不具有可持续性。
五、结合收入增长、毛利率提升、费用控制、资产减值转回、政府补助等非
经常性损益等因素,补充说明2025 年净利润扭亏为盈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扣
非后净利润与归母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
(一)2025 年净利润扭亏为盈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25 年与2024 年主要损益类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变动额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72,867.63
130,490.06
142,377.57
109.11%
营业成本
229,168.91
123,993.69
105,175.23
84.82%
毛利
43,698.72
6,496.37
37,202.34
572.66%

33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变动额
变动比例
毛利率
16.01%
4.98%
11.04%
不适用
期间费用
22,510.87
21,332.46
1,178.40
5.52%
研发费用
8,924.23
11,099.13
-2,174.90
-19.60%
其他收益
11,454.88
2,532.28
8,922.60
352.3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86.80
-328.32
141.52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277.59
-16,713.35
7,435.76
不适用
净利润
15,041.85
-43,641.33
58,683.18
不适用
2025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41.8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净
利润增加58,683.18 万元,并实现扭亏为盈。报告期较上期净利润增长主要来源
于营业收入增长带动营业毛利增加、本期政府补助增加以及由于毛利改善后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1、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毛利率提升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272,867.63 万元,同比增加109.11%。其中:新
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销售收入增长106.16%,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增长163.11%。
营业收入增长带动了毛利的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毛利43,698.72 万元,较上年同
期毛利增加37,202.34 万元。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销售收入239,312.01 万元,较上年增长123,233.21 万
元,主要是向主要客户北汽集团销售增长。公司为北汽集团配套的乘用车电驱动
系统项目随着相关车型的上市和持续增量,北汽集团整车销售量快速增长,公司
向北汽集团的销售规模也随之快速增长,2025 年度对北汽集团的销售收入14.85
亿,较上年增长12.19 亿元,增幅458.44%,占当年收入增长总额的85.63%,是
2025 年销售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2025 年度对第一大客户北汽集团的销售额达
到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54.43%,该客户销售规模增长,改善了公司盈利能力。
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结
项的技术开发与服务项目较多。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主要是为下游客户开发新车
型提供服务,通常为项目制,技术开发与服务成果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时确认收
入,各期收入受客户验收周期影响较大,不同项目完成时间的间隔差异较大,容
易引起收入波动。2025 年度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1.51%,

34
贡献毛利占全年毛利的41.03%,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的增长也进一步改善
了公司盈利能力。综合以上为2025 年度公司毛利率改善的关键驱动因素。
2025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16.01%,较上年同期4.98%增长11.03 个百分点。
其中: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毛利率9.88%,较上年同期0.27%增长9.61 个百分
点,主要由于对北汽集团的乘用车产品单台整车配置多套公司的电驱动产品,单
台汽车经济效益高于其他同类项目,销售毛利率较其他项目高,由此带动整体毛
利率提升。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毛利率57.07%,较上年31.17%增长25.90 个百
分点,主要由于受北美新能源政策影响,公司部分北美客户产品开发项目受到影
响,部分境外项目终止,该部分终止项目毛利率较高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费用控制情况
公司报告期较上期研发费用下降了2,174.90 万元,主要为提升研发效率,精
简研发团队,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025 年度与2024 年度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对比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变动额
占2025 年净利
润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
3,805.38
3,558.09
247.29
0.42%
6.95%
管理费用
15,310.43
16,169.91
-859.48
-1.46%
-5.32%
研发费用
8,924.23
11,099.13
-2,174.90
-3.71%
-19.60%
财务费用
3,395.06
1,604.47
1,790.59
3.05%
111.60%
近两年费用明细变动情况如下:
(1)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职工薪酬
6,868.32
7,158.20
-289.88
-4.05%
折旧及摊销
2,222.57
2,569.24
-346.67
-13.49%
专业服务费
1,215.36
1,146.32
69.04
6.02%
劳务外包费
1,015.87
893.30
122.57
13.72%

35
(2)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职工薪酬
2,193.70
2,015.47
178.23
8.84%
仓储费
457.06
492.03
-34.97
-7.11%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263.26
192.42
70.84
36.82%
业务招待费
213.29
221.53
-8.24
-3.72%
折旧与摊销
195.28
198.78
-3.50
-1.76%
租赁费
114.05
110.59
3.46
3.13%
差旅费
95.09
121.54
-26.45
-21.76%
外包劳务费
64.94
38.79
26.15
67.41%
专业服务费
52.87
23.73
29.14
122.80%
运输费
35.62
82.50
-46.88
-56.82%
装修费摊销
33.13
33.94
-0.81
-2.39%
办公及通信费
15.89
24.58
-8.69
-35.35%
车辆交通费
15.56
21.52
-5.96
-27.70%
股份支付
-35.88
35.88
-100.00%
其他
55.64
16.55
39.09
236.19%
维修及检测费
983.11
404.77
578.34
142.88%
存货报废损失
925.66
464.15
461.51
99.43%
资产调拨运杂费
457.18
1,465.16
-1,007.98
-68.80%
办公及通信费
456.74
732.78
-276.04
-37.67%
房租物业水电
448.98
612.68
-163.70
-26.72%
保险费
207.77
200.07
7.70
3.85%
差旅费
200.62
160.17
40.45
25.25%
车辆交通费
76.87
94.48
-17.61
-18.64%
业务招待费
66.43
76.85
-10.42
-13.56%
装修费摊销
48.98
75.12
-26.14
-34.80%
会议费
7.91
8.60
-0.69
-8.02%
股份支付
-13.05
13.05
-100.00%
其他运杂费
0.34
-0.34
-100.00%
其他
108.06
120.72
-12.67
-10.49%
合计
15,310.43
16,169.91
-859.48
-5.32%

36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合计
3,805.38
3,558.09
247.29
6.95%
(3)研发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职工薪酬
4,740.44
6,439.18
-1,698.74
-26.38%
折旧与摊销
1,891.13
1,742.57
148.56
8.53%
工具材料
805.61
939.74
-134.13
-14.27%
房租水电费
386.38
502.71
-116.33
-23.14%
劳务费
355.74
522.80
-167.06
-31.95%
检测维修费
234.71
204.26
30.45
14.91%
专业服务费
200.08
355.45
-155.37
-43.71%
差旅费
134.87
220.38
-85.51
-38.80%
加工费
83.83
130.18
-46.35
-35.60%
办公及通讯费
47.55
63.11
-15.56
-24.66%
业务招待费
2.11
5.13
-3.02
-58.87%
股份支付
-39.01
-95.12
56.11
-58.99%
其他
80.79
68.74
12.05
17.53%
合计
8,924.23
11,099.13
-2,174.90
-19.60%
(4)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贷款利息支出
797.66
1,109.39
-311.73
-28.10%
减:利息收入
50.97
165.65
-114.68
-69.23%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6.34
85.08
-18.74
-22.03%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1,045.69
1,307.78
-262.09
-20.04%
融资服务费
12.41
21.97
-9.56
-43.51%
汇兑损益
1,381.28
-1,055.60
2,436.88
-230.85%
银行手续费
51.59
36.40
15.19
41.73%
其他
11.25
117.53
-106.28
-90.43%
保理融资利息
79.81
97.35
-17.54
-18.02%
信用证利息支出
50.22
-50.22
-100.00%
合计
3,395.06
1,604.47
1,790.59
111.60%

37
费用明细数据变动分析如下:
(1)管理费用减少,主要系资产调拨运杂费、职工薪酬及其他运营成本较
上年同期减少综合所致;
(2)销售费用增长,主要系职工薪酬、广告及业务宣传费较上年同期增加
综合所致;
(3)研发费用下降,主要系为提升研发效率、精简研发团队,职工薪酬较
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财务费用增长,主要系本年度美元汇率年末较年初下降,产生的汇兑
损失增加所致。
综上所述,费用的下降,公司加强市场销售投入,优化经营管理,合并上海
和菏泽的运营活动、提升研发效率的结果。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主要为固定成本,
所以其变动幅度整体低于收入增长幅度,符合固定成本的特点。整体来看,费用
的变化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7,435.76 万元,主要系存货
跌价损失减少8,325.97 万元所致。报告期内,因公司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本年度毛利率持续得到改善,前期因毛利率较低,相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多,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较上期下降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
策,具有合理性。
根据公司既定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会计政策,存货可变现净值随产品售价回
升及库存周转加快而提升,导致需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相应下降。
4、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增加具体情况
(1)2025 年政府补助较往年有较大变化的具体原因
2025 年度确认政府补助11,444.2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928.17 万元,主
要是由于公司承担的高功率高效电驱动总成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验收,收
到相关政府补贴。由于该项目涉及金额大,导致公司2025 年政府补助较往年存

38
在波动。
(2)公司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不存在变化
公司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具体参见“1.关于经营业绩”之“四、补充说
明报告期内所有非经常性损益科目的具体构成、发生背景、交易对手方、会计处
理依据及实际发生金额、相关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要求、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公司历年政府补助账务处理遵循以上原则与规定,确认方法一致。
(3)高功率高效电驱动总成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情况、公司承担角色以
及获得政府补助的依据
公司于2021 年9 月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2021 年高功率高效电驱动
总成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为2021 年10 月1 日至2023 年9 月
30 日。该项目由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牵头,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交大、西安交大、河南科大、紫光、
斯达、华大半导体、大地熊、韵升、北汽越野、天津中汽研等国内十余家单位共
同参与,旨在突破车用芯片国产化、产业链自主可控等难题,最终实现拥有国内
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功率新能源汽车三合一电驱动系统(400V 电压)的研发及大
批量应用,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项目完成后,国产新能源
汽车驱动系统和零部件设计、制造、应用研发能力将跻身全球第一梯队,显著地
提高我国新能源汽车电驱动领域在全球的竞争力,实现多个车规级芯片的国产化
应用,实现包括高速轴承、高速齿轮等多个核心部件的国产替代,为类似领域重
大技术攻关项目提供经验借鉴。
项目中,公司(精进电动、精进菏泽、精进百思特三家公司)具体负责该高
功率新能源汽车三合一电驱动系统的研发,供应链的整合,并开展量产关键工艺
及核心工艺装备研究开发;完成样机制造,产线建设,并完成1000 台系统的装
车应用。其他协作单位负责系统中的相关零部件或者配套整车的开发和供应。
项目总投资175,000.00 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补助资金不超过50,000.00 万元,
自筹资金125,000.00 万元。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项目投资89,500.00

39
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补助资金24,220.00 万元,自筹资金国家专项补助资金
65,280.00 万元。该项目于2023 年9 月30 日结项,并于2024 年3 月21 日通过
工信部组织的专家验收会验收。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该项目全部国家专项
补助资金。
(4)2024 年及2025 年高功率高效电驱动总成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确认
政府补助情况
1)2024 收款及确认收益情况:
2024 年未收到项目款,项目期初余额3,318.31 万元,为与资产相关的款项,
2024 年按月确认相关收益,全年共计入其他收益408.88 万元。
递延收益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
额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本期计入其他
收益金额
期末余
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高功率高效电驱动总
成系统开发及产业化
项目
3,318.31
-
408.88
2,909.44
与资产相关
2)2025 收款及确认收益情况:
2025 年收到项目款12,143.84 万元,其中收到与资产相关的项目款4,097.54
万元,收到与收益相关的项目款8,046.30 万元。项目期初余额共计2,909.44 万
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项目期初余额2,908.19 万元,与收益相关的项目期初余额
1.25 万元。2025 年按月确认与资产相关的其他收益,共计811.91 万元;因2025
年收款时项目已结项,故一次性确认与收益相关的其他收益8,047.55 万元。本项
目2025 年共计确认收益8,859.46 万元。
递延收益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
额
本期新增补
助金额
本期计入其他
收益金额
期末余
额
与资产相
关/与收益
相关
高功率高效电驱动
总成系统开发及产
业化项目
2,908.19
4,097.54
811.91
6,193.82
与资产相
关

40
负债项目
期初余
额
本期新增补
助金额
本期计入其他
收益金额
期末余
额
与资产相
关/与收益
相关
高功率高效电驱动
总成系统开发及产
业化项目
1.25
8,046.30
8,047.55
与收益相
关
合计
2,909.44
12,143.84
8,859.46
6,193.82
本项目确认收益的时点及原则为: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款项,如在项目期内,
则在收款月至项目结束时间内按月确认收益,如于项目已结项后收到款项,则在
收款月当月确认收益;收到与资产相关款项,从收款月起按10 年确认收益。具
体如下:
1 精进菏泽收款及收益确认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收款时间
收款金
额
摊销时段
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1
2022 年2
月
8,427.50
250.00
250.0
0
3,551.0
2
2,855.6
5
1)
与资产相关
2,500.00
2022.02-
2032.01
250.00
250.0
0
123.27
355.90
2)
与收益相关
5,927.50
2022.02-
2023.09
-
-
3,427.7
5
2,499.7
5
2
2025 年1
月
5,937.50
4,352.2
9
-
-
-
1)
与资产相关
1,761.35
2025.01-
2034.12
176.13
-
-
-
2)
与收益相关
4,176.15
2025.01
4,176.1
5
-
-
-
3
2025 年2
月
2,523.84
1,843.7
8
-
-
-
1)
与资产相关
748.69
2025.02-
2035.01
68.63
-
-
-
2)
与收益相关
1,775.15
2025.02
1,775.1
5
-
-
-
4
合计
16,888.8
4
6,446.0
7
250.0
0
3,551.0
2
2,855.6
5

41
序
号
收款时间
收款金
额
摊销时段
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1)
与资产相关
5,010.04
494.76
250.0
0
123.27
355.90
2)
与收益相关
11,878.80
5,951.3
0
-
3,427.7
5
2,499.7
5
2 精进电动收款及收益确认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收款时间
收款金额
摊销时段
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1
2022 年3 月
2,357.50
/
125.75
125.75
754.23
576.32
1)
与资产相关
1,257.50
2022.03-2032.02
125.75
125.75
105.54
125.00
2)
与收益相关
1,100.00
2022.03-2023.09
-
-
648.68
451.32
2
2025 年1 月
2,357.50
/
1,225.75
-
-
-
1)
与资产相关
1,257.50
2025.01-2034.12
125.75
-
-
-
2)
与收益相关
1,100.00
2025.01
1,100.00
-
-
-
3
合计
4,715.00
/
1,351.50
125.75
754.23
576.32
1)
与资产相关
2,515.00
251.50
125.75
105.54
125.00
2)
与收益相关
2,200.00
1,100.00
-
648.68
451.32
3 精进百思特收款及收益确认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收款时间
收款金额
摊销时段
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1
2022 年3 月
1,325.00
33.90
33.13
348.36
706.11
1)
与资产相关
330.00
2022.03-2032.02
32.65
33.13
41.96
18.77
2)
与收益相关
995.00
2022.03-2023.09
1.25
306.41
687.34
2
2025 年1 月
1,325.00
1,028.00
1)
与资产相关
330.00
2025.01-2034.12
33.00
2)
与收益相关
995.00
2025.01
995.00
3
合计
2,650.00
-
1,061.90
33.13
348.36
706.11

42
序号
收款时间
收款金额
摊销时段
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1)
与资产相关
660.00
65.65
33.13
41.96
18.77
2)
与收益相关
1,990.00
996.25
-
306.41
687.34
公司2025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3,176.16 万元,较归母净利润15,041.85 万元
少11,865.69 万元,主要系2025 年度确认政府补助11,444.28 万元,具体参见前
述(2)关于非经常性损益问题回复。
六、结合在手订单、产能规划、下游市场发展需求、公司一季度经营表现及
产生原因,说明公司2025 年业绩实现大幅增长并扭亏为盈是否系偶发性事件、
是否能真实反映公司当下的盈利能力、公司实质盈利能力是否发生根本性好转、
未来是否具备盈利可持续性,并说明2026 年一季度业绩亏损是否反映公司经营
有潜在风险,若存在,请充分提示风险
(一)下游市场发展需求
根据2025 年第一季度至2026 年第一季度中汽协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数据,
2025 年度,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26 年第一季度销量相较
2025 年同期有所下滑,和公司境内电驱动系统销量走势一致。尤其是2026 年第
一季度的销量情况,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和公司境内电驱动系统销量都体现了下
行压力。因此,公司业绩走势总体与行业趋势保持一致,具有合理性。以下为中
汽协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和公司境内电驱动系统销量的趋势比较图:

43
从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来看,具体如下:
1、国内情况预测
展望2026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预计将保持强劲增长势头。电动化与智
能化的深度融合仍将是行业发展的主旋律,技术创新将更多地聚焦于整车智能、
高级别自动驾驶应用以及更高效的能源解决方案。市场增长动力预计将来自消费
者对新能源产品认知与接受度的根本性转变、国内促消费政策的持续发力以及主
要车企全面加速电动化转型。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26 年,中国新能
源汽车销量规模预计达到1,900 万辆左右”,同比增长15.20%,对比2025 年的
1,649 万辆,仍将有一定规模的增长,产业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
该报道还对2026 年新能源汽车市场有如下预估:
(1)纯电动乘用车销量增速保持领先,大电量增程乘用车产品成为竞争新
品类。
2026 年,在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持续提升、整车能耗水平持续降低、快充能
力加快提升等驱动因素下,预计纯电动汽车增速将保持领先水平。增程式电动汽
车的产品逻辑和形态可能发生转变。
(2)新能源重卡发展迎来转折点,新车渗透率加快提升,以降本增效优势
驱动货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2026 年,预计新能源货车市场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新能源重卡渗透率有
望突破35%、甚至突破40%,应用场景从港口园区和短倒运输等向中长途干线物
流扩展,新能源重卡进入市场化驱动快速发展阶段,特定场景新能源重卡与高速
公路专属充电站有望成为发展重点。
2、国际情况预测
国际能源署在《2026 年全球电动汽车展望》中写道,预计2026 年全球电动
汽车销量达到2,340 万辆,占全球汽车销量的近30%。在电动汽车产品方面,综
合车企规划预计2026 年全球电动汽车车型数量有望突破1,100 款,同比增长约
15%。纯电动车型占电动车型总量约65%。

44
由此可知,新能源汽车行业未来趋势总体向好,为公司未来业绩奠定了良
好的市场基础。
(二)在手订单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在手订单对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产品
2025.12.31
2026.3.31
变动比例
在手订单
在手订单
乘用车电驱动系统
54,885.15
43,937.57
-19.95%
非用车电驱动系统
15,082.21
11,804.35
-21.73%
技术开发与服务
35,321.02
35,256.40
-0.18%
总计
105,288.37
90,998.32
-13.57%
公司2026 年3 月31 日在手订单,比2025 年12 月31 日订单有所减少,反
映出客户需求有所下降。
(三)产能规划
2025 年全年公司电驱动系统产能和产能利用率如下:
单位:万台
公司名称
产能
生产量
产能利用率
联合动力
未披露
610.82
79.95%
朗高电机
13.04
14.38
110.23%
绿控传动
15.12
14.85
98.21%
大洋电机
70.00
44.91
64.16%
巨一科技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方正电机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英搏尔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精进电动
47.21
39.04
82.68%
注:联合动力为其电驱/电源产品数据;大洋电机为其新能源车辆动力总成系统数据
除已经量产的项目将持续供货外,未来24 个月内,公司有两个乘用车项目
计划进入量产。公司为北美新兴新能源整车企业开发的乘用车/轻卡三合一系统
项目开发进展顺利,项目已获得客户定点,配套其模块化升级平价纯电动车平台,
计划2026 年末实现量产。客户近期对市场预订情况及项目推进均展现出良好信
心。对于该项目,公司计划对现有精进北美工厂的多合一产线进行升级改造,以

45
满足客户的产品需求。目前第一期改造计划将北美产线由年产能3 万台升级至
10 万台,计划于2026 年第三季度实施,第四季度完成。现该产线生产的主要出
口欧洲的三合一产品转为在国内现有产线生产。
公司为全球销量前五名的一个欧洲整车企业开发的乘用车三合一系统项目
开发进展顺利,产品将配套客户的欧洲主流乘用车品牌纯电动车型平台多车型,
项目已获得客户定点。该产品将在精进菏泽基地生产,能够充分发挥公司在国内
的成本和供应链优势。项目计划2027 年下半年批量供货,为公司中长期收入增
长提供有力支撑。该项目产品为小型三合一电驱动系统,公司正在建设一条生产
小型三合一系列产品的产线,计划第一期建成产能为12 万台小型三合一电驱动
系统。
除以上项目外,公司目前无新增产能的计划,如果有新客户或者新产品,公
司在建全新产线前,将谨慎评估项目经济性和现有产线进行升级改造的可能性,
尽量利用现有产线进行升级,节省固定资产投资。公司一般预估未来3-5 年市场
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并进行相应的产能规划和计划。
(四)公司2026 年一季度经营表现及产生原因
2026 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2,635.14 万元(未经审计),较去年同期
下滑19.20%。公司毛利率为1.04%(未经审计),较上年同期的毛利率4.83%有
所下降,主要原因为主营业务销售额下降。其中,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销售额
的下降主要系受市场因素影响所致,技术开发与服务销售额下降主要是第一季度
完成的技术开发与服务项目结项较少所致。
2026 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40.17 万元(未经审计),
较上年同期由盈利转为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9,904.42 万元,虽然上年同期也为亏损,但是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
净利润亏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第一,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收入的
下降从而降低了公司的盈利能力;第二,上年同期公司收到完成国家级高质量专
项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相关的补贴,而2026 年第一季度内此类补贴较少;第三,
一季度公司增加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加;第四,由于美元贬值,一季度汇兑损
失增加,造成财务费用增加。受以上综合因素影响,公司2026 年一季度归属于

46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明显的主要原因为:
第一,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收入的下降从而降低了公司的盈利能力,第
二,一季度公司增加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加,第三,由于美元贬值,一季度汇
兑损失增加,造成财务费用增加。
综上所述,公司的收入变化和盈利能力基本符合行业的变动趋势,和行业的
变动趋势相关度比较高,公司的财务结果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盈利能力。
(五)关于公司2025 年业绩实现大幅增长并扭亏为盈、未来盈利可持续性
及风险提示
结合前文分析,公司2025 年业绩大幅增长并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是受境内
新能源汽车销售持续增长,带来的对电驱动系统需求的增长。公司2025 年业绩
增长与行业变动趋势高度一致。具体参见“1、关于经营业绩”之“六、结合在
手订单、产能规划、下游市场发展需求、公司一季度经营表现及产生原因,说明
公司2025 年业绩实现大幅增长并扭亏为盈是否系偶发性事件、是否能真实反映
公司当下的盈利能力、公司实质盈利能力是否发生根本性好转、未来是否具备盈
利可持续性,并说明2026 年一季度业绩亏损是否反映公司经营有潜在风险,若
存在,请充分提示风险”之“(一)下游市场发展需求”之回复。同时,公司为
北汽集团配套的乘用车电驱动系统项目随着相关车型的上市带动整车销售量快
速增长,向北汽集团的销售规模随之快速增长。详见“ 1、关于经营业绩”之“五、
结合收入增长、毛利率提升、费用控制、资产减值转回、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
益等因素,补充说明2025 年净利润扭亏为盈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扣非后净利
润与归母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之回复。
公司业绩受下游个别车型项目上市的影响较大,某个车型项目上市后通常会
给公司带来持续的订单从而对销量具有持续性的提升作用。此外,公司目前在手
订单约9 亿元,后期根据实际需求安排生产,从而为公司2026 年业绩提供一定
业绩支撑。公司收入规模从2023 年第一季度至2025 年第四季度,连续11 个季
度呈增长趋势。公司收入和盈利能力从2023 年到2025 年,也逐年呈改善趋势。
2025 年业绩情况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下的盈利能力,2025 年实现扭亏为盈并非

47
偶发性事件。
从盈利可持续性来看,虽然2025 年公司已实现扭亏为盈,但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76.16 万元,总体实现的盈利规模目前
并不高,未来可能受到个别下游项目销量的影响而波动。公司对未来业绩波动进
行了充分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2026 年第一季度的行业趋势显示,新能源汽车行业整体仍面临挑战,若由
于相关因素的影响,对新能源汽车的需求恢复不及预期,则公司存在业绩持续亏
损风险,另外公司客户集中度比较高,如果主要客户需求下降,产品毛利率存在
进一步下滑的风险。由于需求变动,公司产能利用率可能被负面影响,而影响盈
利能力等情况,
公司已在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做
出如下风险提示: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如未来受宏观经济波动、贸易摩擦、汇率波动、行业发展不及预期、行
业竞争加剧或者重大产品、主要客户导入竞争性供应商或配套车型需求下降或者
取消等影响,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或者产品利润下滑,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
大幅度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四)经营风险
2.产能利用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能建成后,短期叠加补贴退坡、市场规模增长和市场化程度不及
预期,以及公司部分已配套客户的车型销量低于预期、部分已配套引入竞争性供
应商等因素,导致一段时期内公司目前产能利用率较低。虽然公司采取加快国内
外优质整车企业客户开发、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等手段提升产能利用率,同时国
际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均呈上升态势,但是未来若出现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不达
预期、公司现有项目延期、主要客户销量减少或者不达预期、主要客户导入竞争
性供应商或配套车型销量下滑等情况,公司仍然可能面临产能利用率波动的风险,
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48
3.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尽管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近年来保持高速增长,但受中国汽车市场整体
消费波动和行业补贴退坡的影响,如果未来制约消费者需求的因素无法改善,消
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无法提高,则可能导致新能源汽车的需求出现下滑,
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如果公
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
客户导入竞争性供应商或配套车型销量下滑或受行业政策、宏观经济、国际贸易
政策等外部因素影响而实现需求大幅下降,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而公司又不
能及时开拓其他客户,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1.综合毛利率偏低的风险
公司受到下游整车企业需求波动、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业竞争加剧、原
材料成本变化,公司总体营业规模仍然偏小等因素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处于较
低的水平。未来,如发生市场竞争加剧、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变动、主要客户导
入竞争性供应商或配套车型销量下滑、原材料涨价等情形,公司综合毛利率仍可
能维持在较低水平甚至继续下降,对公司未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另外,公司分别在2026 年5 月1 日,2026 年5 月7 日和2026 年5 月14 日
的一系列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中特别提示:
“……公司不排除未来发生亏损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七、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年审会计师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49
1、了解、评价和测试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其中包括了解信息技术环境,对信息系统进行一般控制测试及销售业务流程的信
息处理控制测试;
2、检查了与重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识别与收入确认时点相关的条款,
判断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抽样检查了收入确认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合同、订单、签收记录、客
户系统查询与对账记录、领用清单、收款单据等,验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
性;
4、产品销售收入,获取了与主要客户签订的框架合同、订单、第三方仓库
收发存报表、验收相关单据、银行回单、年度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海关报关单等
支持性文件,检查包括发货单号、发货日期、数量、领用或验收时间、报关单号,
报关时间及确认收入金额、回款情况等,核对相关信息、数据是否与财务记录一
致;
5、技术开发收入,获取了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发票、验收相关
单据、银行回单、进度确认证明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包括订单内容、发票内容、
验收结果、验收时间、回款情况等,核对相关信息、数据是否与财务记录一致;
对于终止项目,获取了技术开发项目终止通知证明,法律文件、发票、收款、过
程验收资料、进度确认证明等支持性文件,核对相关信息、数据,与管理层进行
访谈,并咨询法律专家,检查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准确性;
6、对重要客户的交易额执行了函证程序;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交易抽查了合同、订单、发货单、出库单、签收
单、领用清单、银行回单、发票等支持性文件,以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
计期间;
8、取得了期后的销售出库单明细、发货单明细,检查了期后产品出库、退
回情况;
9、检查公司政府补助、资产处置的会计凭证、账务处理过程,获取政府补
助相关批文、拨款通知及银行回单,判断补助与资产/收益相关及计入当期损益

50
的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检查非流动资产处置的审批文件及
合同、发票;复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转回的依据;对照企业会计
准则及证监会非经常性损益认定规则,检查非流动资产处置的审批文件及合同、
发票;复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转回的依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逐项核
对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确认列报口径准确。
(二)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情况的说明,与年审会计师在执行精进电动公司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51
2.关于主营业务及产品。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88.39%
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3.93 亿元,同比增长106.16%;
毛利率为9.88%,同比增加9.61 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电驱动系统实现营业收
入19.28 亿元,同比增长163.85%,毛利率为9.56%,同比增加13.34 个百分点。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中寄售模式的收入占比为72.84%。年报显示,报告
期内,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14 亿元,同比增长163.11%,
毛利率为57.07%,同比增加25.90 个百分点。
请公司:(1)补充说明最近三年又一期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的开展
情况,分别列示乘用车与非乘用车电驱动系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
毛利率、前五大客户及配套产品类型、配套产品终端应用车型的上市及销售情况、
公司在相关配套产品供应商体系中地位、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法、营业成本核
算方法、归集过程、明细构成及变动情况、对应应收账款规模及截至目前回款情
况;(2)补充说明以寄售模式开展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情况,包括近三
年又一期寄售业务销售规模及占当期公司整体收入比例、前五大客户名称及对
应的销售金额与产品类型、寄售模式下产品的毛利率、净利润,并说明寄售模式
的主要参与方及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具体业务流程、寄售模式销售周期、收
入确认具体时点、应收账款金额、账龄、坏账计提及期后回款情况,营业成本的
核算方法、归集过程及明细构成,寄售模式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要求,是否存在年末集中向客户寄售铺货增加收入的情形;(3)补充说
明最近三年又一期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开展情况,分别列示这一业务对应的具
体项目名称、对应客户、涉及产品或服务名称及类型、实施进展、营业收入、营
业成本、净利润、毛利率、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法、营业成本核算方法、归集
过程、明细构成及变动情况、对应应收账款规模及截至目前回款情况;(4)结
合前述因素、行业发展情况、同行业公司情况,分别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新能源汽
车电驱动系统、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及
合理性、是否存在偶发性影响因素、是否符合行业整体变动趋势,若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请具体分析并说明原因。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公司寄售模
式下的收入确认、存货以及对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执行的审计程序、取得的审计
证据及结论。

52
回复:
一、补充说明最近三年又一期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的开展情况,分别
列示乘用车与非乘用车电驱动系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毛利率、前
五大客户及配套产品类型、配套产品终端应用车型的上市及销售情况、公司在相
关配套产品供应商体系中地位、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法、营业成本核算方法、
归集过程、明细构成及变动情况、对应应收账款规模及截至目前回款情况
(一)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的开展情况、对应应
收账款规模及截至目前回款情况
1、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的开展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按照乘用车与非乘用车电
驱动系统相关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分产品
2026 年1-3 月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毛利率
乘用车电驱动系统
24,861.09
25,324.65
-463.56
-1.86
非乘用车电驱动系统
7,410.57
6,947.06
463.51
6.25
合计
32,271.66
32,271.71
-0.05
-0.00
注:上表中2026 年1-3 月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6 年1-3 月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
系统业务毛利率为-0.0002%。
单位:万元、%
分产品
2025 年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毛利
率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
比上年
增减
乘用车电驱动
系统
192,751.33
174,323.23
18,428.10
9.56
163.85
129.94
13.34
非乘用车电驱
动系统
46,560.68
41,355.49
5,205.19
11.18
8.22
3.50
4.05
合计
239,312.01
215,678.72
23,633.29
9.88
106.16
86.30
9.61
单位:万元、%

53
分产品
2024 年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毛利率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增减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毛利率
比上年
增减
乘用车电驱动
系统
73,053.15
75,812.17
-2,759.02
-3.78
82.75
47.35
24.94
非乘用车电驱
动系统
43,025.65
39,956.06
3,069.59
7.13
11.39
8.44
2.52
合计
116,078.80
115,768.22
310.58
0.27
47.68
31.11
12.60
单位:万元、%
分产品
2023 年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毛利率
乘用车电驱动系统
39,973.33
51,450.56
-11,477.23
-28.71
非乘用车电驱动系统
38,625.85
36,844.91
1,780.94
4.61
合计
78,599.18
88,295.48
-9,696.30
-12.34
注:对于各板块的盈利情况分析,鉴于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主要依
托公司整体的销售网络、管理机构和技术平台,无法在各业务板块间进行合理分配,仅列示至毛
利。由于会计准则变更,2023 年及以前年报营业成本不含质保金,为增加可比性本表统计营业
成本包含质保金金额,故与年报披露金额存在差异。
公司近三年销售额大幅增长,毛利率显著提升。新能源电驱动系统综合毛利
率由2023 年的-12.34%升至2025 年的9.88%,主要受益于乘用车电驱动系统盈
利能力改善。乘用车项目体量大,新项目起量对业务影响显著,其毛利率由-
28.71%升至9.56%;非乘用车电驱动系统销售额稳步增长,毛利率由4.61%升至
11.18%。公司2026 年一季度受销售额下降影响,毛利率有所下降。

54
(二)前五大客户及配套产品类型、配套产品终端应用新能源车型的上市及销售情况、公司在相关配套产品供应商体系中地位
前五大客户年度
客户名称
类别
车型
是否独供
数量(辆)
(注1)
2023
2024
2025
备注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客户1
乘用车
(境外)
两款混动车型
(同产品)
是
公司配套量
33,670
21,775
9,283
市场上牌数
26,274
26,564
15,405 只有美国数据
纯电动轿车和多
款厢式货车(同
产品)
是
公司配套量
3,837
10,111
4,406
市场销量
终端市场主要在
欧洲,涉及多国
家多品牌,无市
场数据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北汽集团
乘用车
两款普通续航里
程越野车(同产
品)
是
公司配套量
4,604
43,587 注2
市场上牌数
1,813
39,691
各类商用车
否
10,039
18,019
21,051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客户2
乘用车
一款纯电动车
是
公司配套量
18,876
224
市场上牌数
23,868
1,505
2023 年高于公司
数据源于之前年
度公司供货
一款混动车型
是
公司配套量
1,166
28,189
74,540
市场上牌数
4,990
3,050 整车出口比例较
高,无出口数据
各类商用车
否
5,463
3,170
8,580
2025 年
客户4
乘用车
两款混动车型
是
公司配套量
14,230

55
前五大客户年度
客户名称
类别
车型
是否独供
数量(辆)
(注1)
2023
2024
2025
备注
(同产品平台)
市场上牌数
15,620
公司仅配套辅驱
系统,不是所有
车型配备辅驱系
统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客户3
乘用车
两款混动车型
(同产品平台)
否
公司配套量
14,765
15,471
市场上牌数
10,103
35,467
一款混动车型
是
公司配套量
3,880
720
140
市场上牌数
3,507
159
61
各类商用车
否
公司配套量
1,843
1,295
137
2023 年
客户6
各类商用车
否
公司配套量
3,153
3,018
2,336
2024 年
客户5
乘用车
一款混动车型
否
公司配套量
2,754
27,482
6,783
市场上牌数
-
26,661
17,291
各类商用车
否
公司配套量
4
1,932
6,465
以上公司商用车
销量
20,502
27,434
38,569
商用车市场上牌
数
111,326
244,429
471,765
注1:关于公司配套量的统计口径说明如下:数量,公司配套量系将精进电驱动系统数量按单车搭载量折算成配套车辆数。其中,国内统计数据采用上牌车
辆数据(来源于科瑞咨询),该数据反映终端注册量,不包括整车厂存货、渠道中尚未上牌的车辆,也不包括无需上牌的非道路车辆;海外市场数据采用销量数
据(来源于Marklines)。
注2,表中列式为非长续航版本,客户2026 年推出长续航版本,由多供应商平行供货。公司仍为非长续航版本唯一供应商。
*由于各客户商用车型复杂,品种和细分用途多,无法取得客户各细分车型的配套情况,所以只统计主要客户的总计销量与市场数据进行比较。商用车市场

56
上牌数方面,公司商用车产品仅覆盖3.5 吨以上市场,相关上牌数为3.5 吨以上车辆的上牌数据。
公司在前五大客户配套的对应乘用车电驱动系统配套中,多数为独家供应商,特别是海外客户,占据核心地位,与主流车企形成
一定绑定关系。对于商用车电驱动系统,公司均为非独家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平行为客户供货。

57
(三)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销售模式及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之后,将根据最终配套车
型的生命周期以及后续车型的开发进度,向客户销售产品和提供技术开发与服务。
公司对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收入确认方法详见“1、关于经营业绩”之
“三、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季节特征、商业模式、主要客户各季度收入确认政策及
回款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经营业绩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
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是否与以往年度变动趋势保持一致,是否符合行业惯
例”之回复。
(四)公司新能源电驱动系统营业成本的核算方法、归集过程及变动情况
1、营业成本核算方法、归集过程
公司存货发出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进行计价,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
统业务成本主要包括产品成本、产品质量保证金及运费等,公司营业成本的归集
过程如下:

58
成本类
别
核算内容
成本归集过程
产品成
本
为生产电驱动系统
产品而发生的各项
直接和间接支出,
包括直接材料、直
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直接材料核算:①生产领料:计划部门根据生产工单和产品
BOM 表并结合生产车间材料库存情况下发配料单,生产部门
根据实际的生产情况补充领料单,最终在ERP 系统中生成
材料《调拨单》,并由《调拨单》同时生成《其他出库单》
和《其他入库单》,仓库配料员和生产车间领料员在专设的
物料交接区域交接物料并审核单据。成本会计根据ERP 系
统实际调拨数量,对当月配料单和领料单进行审核。月末,
ERP 系统根据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当月调拨物料的金
额。
②材料成本结转:各生产车间产品完工并检验入库后,在
ERP 系统中生成《产成品入库单》,ERP 系统自动勾稽入库
数量和BOM 表,计算出入库产品耗用的材料数量,月末,
ERP 系统根据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出产品耗用的直接材
料金额。
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核算:
①费用归集:成本会计根据总账系统生成的直接人工(包含
车间生产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和制造费用(包含车间管理人
员、采购、仓储、计划、品检部门人员薪酬及福利,与生产
产品相关的折旧费、房租费、水电费、加工费和耗材费用)
余额直接引入至ERP 系统的生产成本核算模块。
②费用分摊:公司产品生产周期相对较短,直接人工和制造
费用只在总装配环节产成品中分摊,半成品及初加工的原材
料不分摊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月末,ERP 系统根据总装配
环节各产成品产量占比进行分配。
产品质
量保证
金
公司根据电驱动系
统产品销售收入的
一定比例计提产品
质量保证金
在确认销售收入时,按最佳估计数计入营业成本,同时确认
预计负债;实际发生质保支出时冲减预计负债。
运费
因销售电驱动系统
产品而发生的运费
销售环节运输相关费用等,计入产品销售成本。
2、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营业成本明细构成及变动情况
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业务成本构成主要包括材料费用、人工成本及制造费
用等。2023 年、2024 年、2025 年、2026 年1-3 月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业务营
业成本明细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1-3 月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
料
25,716.59
79.69
176,968.13
82.05
80,095.26
69.19
56,999.87
64.56
直接人
工
1,517.14
4.70
8,877.34
4.12
9,943.74
8.59
8,762.02
9.92
制造费
用等
5,037.98
15.61
29,833.25
13.83
25,729.22
22.22
22,533.59
25.52

59
项目
2026 年1-3 月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32,271.71
100.00
215,678.72
100.00
115,768.22
100.00
88,295.48
100.00
注:上表中公司2026 年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业务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寄售模式的营业成本
主要构成为原材料、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等。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主要的成本驱动因素为原材料价格。公司产品生产所
需的直接材料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材料,主要包括用
于制造定转子的磁钢、硅钢片,用于保护电机,控制器,减速器和循环冷却介质
的壳体,用于绕组的漆包线等;直接人工是指直接参加产品生产工人的劳务费等;
制造费用等是指车间管理人员薪酬、折旧费、辅助性生产岗位的劳务费、运输费、
质保金等。
公司近三年电驱动系统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比从64.56%上升至82.05%,
人工及制造费用占比相应下降。直接材料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2025
年其金额及占比显著上升,主要原因是:随着电驱动系统产销量快速增长,直接
材料作为变动成本,投入规模随产量线性增加。2026 年第一季度虽产量略有下
降,但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与2025 年基本保持稳定。上述变动趋势符合公司业务
实际与成本管理逻辑,具有合理性。
(五)应收账款规模及回款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应收账款规模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应收账款余额
期后回款
期后回款比例
2026 年3 月31 日
30,932.09
6,770.24
21.89%
2025 年12 月31 日
49,016.86
41,959.55
85.60%
2024 年12 月31 日
34,152.32
33,387.88
97.76%
2023 年12 月31 日
27,939.66
27,656.48
98.99%
注:应收帐款余额系应收账款原值减去已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期后回款金额
系截至2026 年4 月30 日的回款金额(未经审计)。
公司近三年一期营业收入增长带动应收账款余额同步增长。除2026 年3 月

60
末因公司对客户账期(30-90 天)未到期导致期后回款比例较低外,近三年期后
回款比例均较高。
二、补充说明以寄售模式开展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情况,包括近三年
又一期寄售业务销售规模及占当期公司整体收入比例、前五大客户名称及对应
的销售金额与产品类型、寄售模式下产品的毛利率、净利润,并说明寄售模式的
主要参与方及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具体业务流程、寄售模式销售周期、收入
确认具体时点、应收账款金额、账龄、坏账计提及期后回款情况,营业成本的核
算方法、归集过程及明细构成,寄售模式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要求,是否存在年末集中向客户寄售铺货增加收入的情形
(一)公司近三年又一期寄售业务销售规模及占当期公司整体收入比例、前
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1、公司近三年又一期寄售业务销售规模及占当期公司整体收入比例
单位:万元、%
寄售模式
2026 年1-3 月收
入金额
2025 年度收入
金额
2024 年度收入
金额
2023 年度收入金额
境内寄售
18,082.21
167,067.12
33,625.56
15,051.86
境外寄售
220.84
7,240.07
20,767.74
23,489.24
寄售收入小计
18,303.05
174,307.19
54,393.30
38,541.10
新能源汽车电
驱动系统销售
收入
32,271.66
239,312.01
116,078.80
78,599.18
寄售收入占比
56.72
72.84
46.86
49.03
注:上表中公司2026 年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1
2、公司近三年又一期寄售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收入金额
占寄售收入比
应收帐款余额
坏账计提
期后回款
3 个月以内
3 个月-1 年
1 年以上
2026 年1-3 月
17,829.41
97.40%
11,611.35
258.56
3,464.67
8,475.37
3,047.49
88.50
2025 年度
169,390.07
97.18%
26,276.43
400.48
24,408.40
23,523.63
2,432.50
320.32
2024 年度
54,011.64
99.29%
17,290.94
293.96
17,141.82
14,476.29
2,747.05
67.60
2023 年度
38,388.57
99.61%
7,202.41
97.73
7,087.92
6,595.64
578.10
28.68
注:上表中公司2026 年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期后回款金额系截至2026 年4 月30 日的回款金额(未经审计)。
公司近三年一期寄售前五大客户分车型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车型
收入
占新能源电驱动
系统收入比例
成本
2026 年1-3 月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2026 年1-3 月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2026 年1-3 月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乘用车
15,943.49
158,985.02 41,576.95 27,642.86
49.40%
66.43%
35.82%
35.17%
14,974.40 141,138.5
5 37,269.58
31,218.20
非乘用车
2,269.89
14,596.96 12,735.68 10,898.24
7.03%
6.10%
10.97%
13.86%
2,457.67 15,653.70 14,169.73
11,169.56
续:

62
车型
毛利
毛利率
2026 年1-3 月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2026 年1-3 月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乘用车
969.09
17,846.46
4,307.37
-3,575.34
6.08%
11.23%
10.36%
-12.93%
非乘用车
-187.77
-1,056.74
-1,434.05
-271.32
-8.27%
-7.24%
-43.01%
-2.49%
注:前五大客户按照车型汇总披露,上表中公司2026 年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寄售业务前五大客户合计收入占寄售总收入的比例始终保持在97%以上,客户结构总体稳定,其中北汽集团核心地位持续强
化(收入占比从2023 年的17.02%升至2026 年一季度的86.30%),且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1 年以内、期后回款良好。

63
(二)寄售模式的主要参与方及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具体业务流程、寄
售模式销售周期
公司部分客户出于库存安全、使用产品的便利及提高生产效率的考虑,约定
公司采用寄售模式进行销售。寄售模式指公司接到订单并生产后将产品运抵中转
仓库,买方按需使用后,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通知公司实际使用量,公司按与客
户核对的使用量,根据合同约定开票并结算。
寄售模式在汽车零部件行业较为普遍,公司寄售模式对应的客户主要为斯特
兰蒂斯集团、北汽集团、广汽集团、东风集团、奇瑞汽车、一汽集团等知名国内
外大型企业。寄售模式有助于公司提升交付速度、客户黏性,对客户需求变化进
行动态监控,完善备货机制。因此,公司采用寄售模式销售具备商业合理性。寄
售模式销售周期在1-3 个月左右。
寄售模式的主要合同条款、权利义务约定:
项目
权利义务约定
交付条款
在甲方下达订单(或其他有效通知)后,由乙方按订单(或其他有效
通知)约定的时间和地点送到指定交货地点。
验收条款
1)境内客户:乙方按供货合同和甲方的采购计划为甲方提供产品,
所供的产品须经甲方指定的寄售仓入库和出库;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寄
售仓的物资,由寄售仓按指令发往甲方生产车间,生产车间签收前物
资属乙方所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仓库代为保管。2)境外客户:在
采购方于其工厂或在其他约定地点收到产品后,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
采购方,如果双方同意以寄售库库存供货,产品的所有权将在从仓库
提货时转移。
价格数量条款
通过订单的方式对具体批次的产品价格数量进行约定
(三)收入确认具体时点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销售寄售模式收入的方式、标准、流程、时点、相关
单据具体如下:
销售类
型
收入确认具体方式、标准、流程
收入确认具
体标准
收入确认
时点
相关单据
国内
订单完工后,公司与买方或第三
方仓库沟通发货日期、发货数量
等事项,确定发货信息后,公司
内部生成发货指令(一般以对公
邮件形式通知各相关部门),在
ERP 系统中生成《销售发货单》
并打印随车发运,公司将产品按
买方领用货
物,公司不
再拥有货物
所有权且不
能够对货物
施加有效控
制,相关收
客户领用
时点
《销售合同》、《销
售订单》、签字的
《产品销货单》、
《价格协议》、《客
户系统领用记录》、
《客户邮件通知》、
《发票》

64
照合同约定运至交货地点,买方
或第三方仓库收到货物后进行验
收,验收合格后在《产品销货
单》上签字确认。
买方根据排产计划,在系统中下
发领货通知,买方仓库或第三方
仓库根据通知送货,每月末,公
司通过进入系统查询当月领用记
录、与买方核对领用记录、与仓
库核对结存数量、到仓库盘点实
际结存数量等方式确认当月销售
数量,并以此确认收入。
入的金额能
可靠计量时
确认收入。
境外
报告期内,境外销售存在寄售的
模式客户仅有菲亚特克莱斯勒。
菲亚特克莱斯勒在其系统公布需
求信息,公司到菲亚特克莱斯勒
系统查询后排产,完工后,公司
与第三方仓库沟通发货日期、发
货数量等事项,确定发货信息
后,公司内部生成发货指令(一
般以对公邮件形式通知各相关部
门),在ERP 系统中生成《销售
发货单》,物流公司核对《销售
发货单》信息后进行报关,将产
品运送至境外第三方仓库,第三
方仓库收到货物后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生成收发存明细表,每
月末发送公司。根据买方排产计
划,买方从第三方仓库领货的同
时,第三方仓库生产领用记录并
把领用记录的代码传递给买方,
买方根据代码与卖方结算,每月
末,公司通过进入系统查询当月
领用记录、与仓库核对结存数
量、到仓库盘点实际结存数量等
方式确认当月销售数量,并以此
确认收入。
买方领用货
物,公司不
再拥有货物
所有权且不
能够对货物
施加有效控
制,相关收
入的金额能
可靠计量时
确认收入。
客户领用
时点
《销售合同》、《系
统订单》、《海关报
关单》、《第三方仓
库系统内领用记
录》、《形式发票》
寄售模式下按客户实际领用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公司确认寄售收入的具体外
部证据为客户系统的领用记录,寄售合同条款中约定了在客户领用后,相关产品
所有权由公司转移至客户,因此公司寄售模式下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和方法与
合同条款一致。
与公司寄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类似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收入确认政策。详
见“1、关于经营业绩”之“三、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季节特征、商业模式、主要客
户各季度收入确认政策及回款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经营业绩波动

65
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是否与以往年度变动趋势
保持一致,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之回复。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存在采用寄售模式销售的公司,寄售模式下同行业可比公司
均根据客户实际领用或使用产品情况确认收入,公司采用寄售模式销售符合行业
惯例。
(四)营业成本的核算方法、归集过程及明细构成
1、营业成本的核算方法、归集过程
具体营业成本的核算方法、归集过程参见“2、关于主营业务及产品”之“一、
补充说明最近三年又一期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的开展情况,分别列示乘
用车与非乘用车电驱动系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毛利率、前五大客
户及配套产品类型、配套产品终端应用车型的上市及销售情况、公司在相关配套
产品供应商体系中地位、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法、营业成本核算方法、归集过
程、明细构成及变动情况、对应应收账款规模及截至目前回款情况”之“(一)
营业成本核算方法”之回复。
2、寄售业务营业成本明细构成
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寄售业务营业成本中料、工、费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1-3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
材料
14,503.32
82.80%
133,444.91
84.73%
36,122.28
70.11%
28,050.03
66.17%
人工
成本
702.05
4.01%
6,257.88
3.97%
4,424.15
8.59%
3,748.27
8.84%
制造
费用
等
2,310.43
13.19%
17,796.79
11.30%
10,976.95
21.30%
10,589.46
24.99%
合计
17,515.80 100.00%
157,499.58 100.00%
51,523.38 100.00%
42,387.76 100.00%
注:上表中公司2026 年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业务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寄售模式的营业成本
主要构成为原材料、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等。

66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主要的成本驱动因素为原材料价格。公司产品生产所
需的直接材料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材料,主要包括用
于制造定转子的磁钢、硅钢片,用于保护电机,控制器,减速器和循环冷却介质
的壳体,用于绕组的漆包线等;直接人工是指直接参加产品生产工人的劳务费等;
制造费用等是指车间管理人员薪酬、折旧费、辅助性生产岗位的劳务费、运费、
质保金等。
公司近三年电驱动系统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比从66.17%上升至84.73%,
人工及制造费用占比相应下降。直接材料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2025
年其金额及占比显著上升,主要原因是:随着电驱动系统产销量快速增长,直接
材料作为变动成本,投入规模随产量线性增加。2026 年第一季度虽产量略有下
降,但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与2025 年基本保持稳定。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寄售业
务各成本明细占比与新能源电驱动系统各成本明细占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寄售模式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是否存在
年末集中向客户寄售铺货增加收入的情形
1、寄售收入确认方法、时点与《企业会计准则》对比分析如下
公司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和时点恰当,收入确认与合同条款一致。具体
请参见“1、关于经营业绩”之“二、补充说明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
具体规模、确认收入的主要业务构成、涉及客户名称及历年业务往来情况、是
否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具体确认过程,说明2025 年第
四季度净利润变化较大、与往年存在较大差异的具体原因,并说明相关收入确认
是否存在真实性存疑、收入跨期、非常规性收入确认等异常情况”之回复。
序号
收入确认条件
寄售销售
1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购货方
领用后,客户取得了货物所有权,并有权
主导电驱动系统的装车和交付,并从中获
得全部的商业利益
2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
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
施有效控制
领用后,货物由整车厂排产装车,公司已
丧失了对货物的继续管理权和控制权
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订单或价格协议约定了明确的价格,收入

67
序号
收入确认条件
寄售销售
可以可靠计量
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领用后,公司已经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付款
条件,整车厂即应履行付款义务
5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
地计量
公司使用ERP 系统核算产品成本,成本核
算方法合理有效且一贯执行,产品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
综上所述,公司寄售模式的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方法和时点恰当,反映了公司
具体业务实质,收入确认与合同条款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是否存在年末集中向客户寄售铺货增加收入的情形
公司采用寄售模式进行销售,具体收入确认方法详见“1、关于经营业绩”
之“三、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季节特征、商业模式、主要客户各季度收入确认政
策及回款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经营业绩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是否与以往年度变动趋势保持一致,是否符合行
业惯例”之回复。公司向客户寄售仓库进行铺货的行为,与公司确认收入的时点
无关。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为取得客户领用通知,在此之前,寄售仓内货物仍属
于公司存货,不确认销售收入。因此,公司不存在于年末集中向客户寄售铺货以
增加当期收入的情形。
三、补充说明最近三年又一期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开展情况,分别列示这一
业务对应的具体项目名称、对应客户、涉及产品或服务名称及类型、实施进展、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毛利率、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法、营业成本核
算方法、归集过程、明细构成及变动情况、对应应收账款规模及截至目前回款情
况
(一)最近三年又一期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开展情况,分别列示这一业务对
应的具体项目名称、对应客户、涉及产品或服务名称及类型、实施进展、营业收
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毛利率
1、最近三年又一期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前五大客户开展情况
公司技术开发项目与服务业务在项目完成并取得客户验收时确认收入,公司

68
已确认收入项目均为已经结项或终止的项目。对于各项目的盈利情况分析,鉴于
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主要依托公司整体的销售网络、管
理机构和技术平台,无法在各项目间进行合理分配,仅列示毛利情况。最近三年
又一期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前五大客户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69
单位:万元
年度
收入金额
成本金额
占总技术开发收入比重
毛利
毛利率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截止2026 年4 月30
日回款金额
2026 年1-3 月
83.02
22.71
100.00%
60.31
72.66%
61.86
2025 年度
26,472.82
10,723.83
84.26%
15,748.99
59.49%
796.02
796.02
2024 年度
10,947.80
7,723.34
91.68%
3,224.46
29.45%
4,767.90
3,576.34
2023 年度
5,420.09
4,667.48
98.72%
752.61
13.89%
3,508.59
3,070.60
注:上表中公司2026 年1-3 月财务数据和截止2026 年4 月30 日回款金额未经审计。
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主要为下游客户提供配套整车的电驱动系统相关开发服务,技术开发及服务收入主要以境外客户为主,
通常为项目制。该业务在技术开发成果完成并通过客户验收时确认收入,因此各期收入受客户验收周期影响较大,不同项目完成时间
的间隔差异较大,导致收入存在波动。同时,各项目因技术难度、开发投入和客户定价等因素不同,毛利率差异较大。

70
(二)销售模式
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持续开拓国内市场和海
外市场,公司的销售和市场覆盖国内多个城市,并覆盖欧洲、北美等区域市场。
(三)收入确认方法
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具体收入确认方法详见“1、关于经营业绩”之“二、
补充说明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具体规模、确认收入的主要业务构成、
涉及客户名称及历年业务往来情况、是否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业务收入确认
政策及具体确认过程,说明2025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变化较大、与往年存在较大
差异的具体原因,并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存在真实性存疑、收入跨期、非常规
性收入确认等异常情况”之回复。
(四)营业成本核算方法、归集过程
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按项目进行核算,以立项项目作为独立成本核算对
象,项目立项后设立专属项目编号,按项目维度开展账务及成本核算。技术开发
与服务业务营业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成本、工具材料、折旧与摊销、房租水电及其
他费用等,公司每月末根据各项目报的人工工时和统计的台架工时,将各类费用
按工时分配至具体项目,在达到PPAP 客户签字验收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同时结
转营业成本。
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营业成本归集过程如下:
成本类别
成本归集过程
人工成本
公司依据员工所属部门和工作职责,将研发部的员工界定为研发人员,研发人
员的工资性费用在研发支出中归集,每月末,按照各项目工时比例进行分摊。
工具材料
各研发项目需耗用的工具材料, 由研发人员进行领料,在领料时即按照研发
项目号进行区分,月末,ERP 系统根据各研发项目号下材料领用数量、按照月
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工具材料的领用金额,根据直接耗用情况计入各具体
的研发项目。
折旧与摊销
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主要为研发部门从事研发工作使用的固定资
产折旧费用和研发软件的摊销费用;月末,按照各研发项目工时比例进行
分摊计入各具体研发项目。
房租水电
公司为研发部门设有专门的工作场地,系自外部租赁取得,相关费用计入
房租水电费;月末,房租水电费按照各研发项目工时比例进行分摊计入各
具体研发项目。

71
成本类别
成本归集过程
其他费用
其他与项目研发相关的检测维修费、差旅费等费用,费用发生时可明确对
应具体项目,公司按照研发项目号进行归集、核算,直接计入各具体研发
项目。

72
(五)技术开发及服务成本明细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1-3 月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9.02
39.74
7,201.90
49.39
4,174.54
47.23
1,935.85
41.08
折旧与摊销
1.70
7.49
1,440.20
9.88
708.28
8.01
513.78
10.90
工具材料
0.36
1.56
3,613.53
24.78
1,811.22
20.49
1,396.17
29.63
检测及加工费
9.43
41.56
334.27
2.29
174.95
1.98
78.17
1.66
劳务费
1.37
6.04
429.49
2.95
476.14
5.39
207.51
4.40
专业服务费
0.11
0.50
216.37
1.48
145.33
1.64
100.10
2.12
委托研发
2.05
0.01
677.58
7.67
其他
0.71
3.11
1,344.65
9.22
671.30
7.59
480.47
10.21
小计
22.70
100.00
14,582.46
100.00
8,839.34
100.00
4,712.05
100.00
跌价准备转销
-1,092.86
-619.22
营业成本
22.70
13,489.60
8,220.12
4,712.05
注:上表中公司2026 年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于在项目开发期间形成的技术开发存
货,公司经评估后已对其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在该等技术开发存货实现对外销售时,公
司将前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销,并相应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
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成本以职工薪酬、工具材料和折旧与摊销为主。报
告期内,职工薪酬占比稳定在39%–50%,是成本的最主要构成;工具材料占比
通常在20%–30%;折旧与摊销占比在7%–11%之间,2026 年一季度因验收项目
少,结转成本较少,整体成本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结合前述因素、行业发展情况、同行业公司情况,分别补充说明报告期
内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大幅增长的
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偶发性影响因素、是否符合行业整体变动趋势,若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请具体分析并说明原因。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
公司寄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存货以及对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执行的审计程序、
取得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一)行业发展情况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展现强劲活力。在政策有力引导、技术持续创

73
新及消费者节能偏好不断增强的共同推动下,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实现了历史性
跨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于2026 年1 月发布数据显示,2025 年汽车产销累计完
成3,453.1 万辆和3,440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产销量再创历史新
高,产销规模连续3 年保持在3,000 万辆以上。其中,新能源汽车表现尤为突出:
全年产销量分别实现1,662.6 万辆和1,649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
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尤其在2025 年下半年,新
能源汽车单月市场占有率已稳定突破50%,体现了新能源汽车强劲的市场需求。
电驱动系统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性能表现直接决定了整车的
动力性能与驾乘品质。近年来,在产业政策持续引导与市场环境不断优化的双重
推动下,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实现快速增长。在此背景下,我国电驱动系统行业
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根据NE 时代新能源乘用车终端数据统
计,2025 年全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电驱动系统装机量为989 万套,同比增长
27.51%。新能源汽车市场及电驱动行业的快速发展为公司业绩增长奠定了良好的
市场环境。
以下为中汽协国内新能源汽车季度销量与公司国内电驱动系统销售量的趋
势比较图,两者相似程度比较高。公司的业务变动与市场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二)同行业公司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其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74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联合动力
1,810,634.66
1,405,073.48
28.86
朗高电机
103,677.54
46,815.14
121.46
绿控传动
335,368.19
132,774.66
152.58
大洋电机
190,705.05
182,755.20
4.35
巨一科技
167,113.42
113,471.77
47.27
方正电机
157,991.82
130,945.76
20.65
英搏尔
197,440.12
107,728.15
83.28
可比公司平均
423,275.83
302,794.88
39.79
精进电动
272,867.63
130,490.06
109.11
注:上述数据摘自于同行业公司2025 年年报或者招股说明书,其中:联合动力:为其年报
披露的电驱动系统业务的营业收入;朗高电机:为其招股书中披露的新能源商用车业务营业收入;
绿控传动:为其招股书中披露总营业收入;大洋电机:为其年报披露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
业务的营业收入;巨一科技:为其年报披露的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的营业收入;方正
电机:为其年报披露的驱动电机和汽车电子业务的营业收入;英搏尔:为其年报披露的电驱总成
和电机控制器业务的营业收入。
公司及可比公司的类似业务2025 年较2024 年均呈增长趋势,增长范围为
4.35%至152.58%,其中朗高电机增长为121.46%,绿控传动为152.58%。精进电
动收入增长在同行业公司的变动范围内。各公司增长幅度差异主要受各自下游客
户需求影响。
受收入较低,产品销售量较低影响,公司2025 以前年度毛利率处于较低水
平。2025 年,随着销量及销售收入增长,对主要客户的配套车型产品实现规模化
量产,公司毛利率增长至同行业平均水平。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指标如下:
公司名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联合动力
16.55%
16.92%
朗高电机
16.60%
22.01%
绿控传动
16.06%
19.78%
大洋电机
17.28%
16.28%
巨一科技
12.39%
9.75%
方正电机
12.62%
9.24%
英搏尔
17.08%
12.84%
精进电动
16.01%
4.98%

75
注:联合动力:为其年报披露的电驱动系统业务的毛利润率;朗高电机:为其招股书中披露
的新能源商用车业务毛利润率;绿控传动:为其招股书中披露综合毛利润率;大洋电机:为其年
报披露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的毛利润率;巨一科技:为其年报披露的新能源汽车电机
电控零部件业务的毛利润率;方正电机:为其年报披露的驱动电机和汽车电子业务的毛利润率;
英搏尔:为其年报披露的电驱总成和电机控制器业务的毛利润率。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精进电动2025 年毛利率为16.01%,可比公司的毛
利率范围在12.39%至17.28%之间,精进电动毛利率在行业毛利率区间内,与同
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可比公司绿控传动未披露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营业情
况。但根据绿控传动“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回复意见(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披露,绿控传动2025 年1-6 月其“技术研发服务”的毛利率为60.65%,远
高于其同期综合毛利率的19.38%。这与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毛利率高于综
合毛利的特征一致。这也符合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具有高度定制化,且项目无重
复性,受个别客户与项目影响大的特征。
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自2023 年以来持续增长,毛利率也逐年改善。公司与主
要客户均为长期合作关系。对2025 年业绩增长贡献比较大的北汽集团的乘用车
项目开始于2020 年,公司从前期评估、报价、项目定点、产品开发验证、产线
建设,一直与客户紧密合作,于2024 年下半年成功进入量产,2025 年实现产品
放量,并非偶然事件,符合行业常规。
五、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
序,针对上述问题年审会计师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了解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对公司管理层、财务人员以及销售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销售的业
务模式;
3、抽取寄售主要客户合同,结合合同权利义务判断精进电动公司收入确
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76
4、执行了收入的穿行测试。抽样检查寄售客户的销售合同、订单、领用
数量、寄售发票等凭证,确定收入确认时点、金额、数量是否准确,评价精进
电动公司对寄售模式的判断是否合理;
5、对重要客户进行访谈;
6、执行收入截止性测试。对寄售客户,核对资产负债日前后的系统出库
单、领用单、领用数量以及发票,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检查重要客户期后的银行回单、应收票据等,确定回款是否真实、合
理;
8、执行函证程序及替代测试,向主要的和随机选取的客户函证收入的发
生额和应收账款余额以及相应的替代测试;
9、执行收入分析程序,从产品、客户等多维度分析公司销售收入、销售
成本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信息,执行毛利率对比分析
程序,分析差异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整车销量数据以及公司主要客户配套车型
的上牌量,分析公司收入增长与下游行业趋势的匹配性;
10、针对寄售模式下的产品销售收入,获取了与主要客户签订的框架合
同、订单、第三方仓库收发存报表、验收相关单据、领用清单、发票、回款单
据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包括发货单号、发货日期、数量、领用或验收时间及确
认收入金额、回款情况等,核对相关信息、数据是否与财务记录一致;对寄售
仓执行现场监盘和期后检查程序,在现场监盘过程中对寄售产品的数量、外观、
型号进行清点与核对,检查是否存在滞销、毁损、陈旧或过时等情况;将寄售
仓存货盘点记录与公司账面寄售存货数量、公司自行盘点的数量进行核对;
11、获取产品成本明细表,分析主要产品的上下年和本年各月度平均单位
成本变动,识别单位成本的变动趋势及异常波动,并分析变动原因;抽查生产
成本消耗原材料,检查原材料入账分配及时性与准确性,对折旧、人工成本分
摊执行重新计算程序;获取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成本明细表,将主营业务成本

77
结转数量与收入确认数量进行匹配核对,确认成本结转与收入确认的数量口
径是否一致;执行成本倒轧程序,验证成本核算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12、针对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获取了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发
票、验收相关单据、银行回单、进度确认证明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包括订单内
容、发票内容、验收结果、验收时间、回款情况等,核对相关信息、数据是否
与财务记录一致;对于终止项目,获取了技术开发项目终止通知证明、法律文
件、发票、收款、过程验收资料、进度确认证明等支持性文件,核对相关信息、
数据,与管理层进行访谈,并咨询法律专家,检查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准确性;
13、针对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的成本核算,了解公司研发项目成本的归集
和核算方法,获取技术开发存货明细表,检查直接材料、职工薪酬、折旧摊销
等费用的归集范围是否符合会计政策;复核技术开发项目相关费用的归集与
分配,检查分配至技术开发成本及研发费用的金额是否准确,评价分配方法的
一贯性与合理性;检查研发项目的立项文件、过程管理及研究成果等资料;抽
取凭证,将原始凭证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分析判断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获取
技术开发成本减值准备计算表,检查计算逻辑及合同金额、项目成本等关键参
数,重新计算跌价金额,评价减值测试的合理性。
(二)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情况的说明,与年审会计师在执行精进电动公司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78
3.关于海外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境内实现收入21.47 亿元,占主营收入
比重为79.32%,同比增加159.45%;境外收入5.60 亿元,占主营收入比重为
20.68%,同比增长23.74%,增速显著低于境内业务。
请公司:(1)补充说明近三年公司境内外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境内与境
外分别对应的主要产品及销售规模、主要客户及销售产品、收入确认方式、毛利
率、销售规模前十大区域的销售情况,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境内外收入增长差异
的原因及合理性;(2)海外业务的定价模式、毛利率水平、结算货币及汇率波
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外汇风险管理措施;(3)补充说明海外资产布局、运营
情况及投资回报、盈利表现,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建设的,列示募投项目具体
进展。请持续督导机构对募集资金相关问题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说明近三年公司境内外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境内与境外分别对应
的主要产品及销售规模、主要客户及销售产品、收入确认方式、毛利率、销售规
模前十大区域的销售情况,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境内外收入增长差异的原因及
合理性
(一)近三年公司境内外业务的开展情况
国内和国外新能源汽车在2023 年到2025 年保持了高速增长,公司国内和国
外客户需求也均有明显增长,客户需求的增长拉动了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公司
2023 年至2025 年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4,089.91 万元、128,020.60 万元、
270,731.99 万元,2024 年和2025 年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增长率分别为52.24%、
111.48%,随着销量增加,公司盈利能力得到明显改善,主营业务毛利率从2023
年-10.60%增长至2025 年的15.35%。

79
近三年公司境内外业务的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地区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增减
(%)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增减
(%)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境内
214,731.09
191,058.23
11.02
159.45
82,764.73
79,710.60
3.69
91.51
43,217.79
51,180.12
-18.42
其中:新能源
汽车电驱动系
统
210,220.27
187,647.34
10.74
170.4
77,743.77
75,158.90
3.32
83.67
42,327.83
50,692.26
-19.76
技术开发与服
务
4,510.82
3,410.89
24.38
-10.16
5,020.96
4,551.70
9.35
464.17
889.97
487.86
45.18
境外
56,000.89
38,110.08
31.95
23.74
45,255.87
44,277.75
2.16
10.73
40,872.12
41,827.41
-2.34
其中:新能源
汽车电驱动系
统
29,091.74
28,031.38
3.64
-24.11
38,335.03
40,609.33
-5.93
5.69
36,271.35
37,603.22
-3.67
技术开发与服
务
26,909.16
10,078.71
62.55
288.81
6,920.84
3,668.42
46.99
50.43
4,600.76
4,224.19
8.18
主营业务合计
270,731.99
229,168.31
15.35
111.48
128,020.60
123,988.35
3.15
52.24
84,089.91
93,007.53
-10.60
公司2025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11.48%,毛利率增长12.20 个百分点;公司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52.24%,毛利率增长13.75 个百分点。公司境内业务以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销售为主,2023 至2025 年产品销售收入分别4.23 亿元、
7.77 亿元、21.02 亿元,随着销售规模大幅度增加,毛利率从-19.76%升至10.74%;境外业务分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和技术开发与

80
服务,2025 年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销售收入2.91 亿元、毛利率3.64%,技术服务收入大幅度增长至2.69 亿元,受技术开发与服务的
带动,境外整体毛利率从2023 年-2.34%上涨至31.95%。
(二)收入确认方式
收入确认方式请详见“1、关于经营业绩”之“二、补充说明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具体规模、确认收入的主要业务构成、
涉及客户名称及历年业务往来情况、是否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具体确认过程,说明2025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变
化较大、与往年存在较大差异的具体原因,并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存在真实性存疑、收入跨期、非常规性收入确认等异常情况”之
回复。
(三)近三年公司对主要客户及销售情况
公司2025 年境内和境外销售前五大客户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境内/境外
销售金额
占主营收入比例
成本
毛利率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企业
2025 年度
境内
193,763.33
71.58%
174,056.09
10.17%
无
境外
45,527.41
16.82%
31,672.36
30.43%
无
2024 年度
境内
64,398.21
50.30%
64,430.18
-0.05%
无
境外
40,647.16
31.75%
40,532.01
0.28%
无
2023 年度
境内
27,649.09
32.88%
35,237.16
-27.48%
无
境外
38,912.71
46.28%
40,829.96
-4.93%
无

81
(四)近三年公司销售前十大区域的销售情况
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积极把握行业机遇,持续深化高质量发展,
锚定国内和海外市场,坚持深耕主业,致力为世界做更好的电驱动系统。公司海
外业务呈现区域差异化发展格局,近三年公司海外整体销售额都在提升,海外市
场区域以北美区域为主,同时欧洲市场实现拓展,公司对欧洲客户近年来销售额
显著提升,公司2023 年-2025 年主要销售区域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地区
2025 年
占当期主
营业务收
入比例
2024 年
占当期主
营业务收
入比例
2023 年
占当期主
营业务收
入比例
境内
214,731.09
79.32
82,764.73
64.65
43,217.79
51.39
北美
44,598.11
16.47
37,906.22
29.61
36,232.37
43.09
欧洲
9,775.88
3.61
5,687.50
4.44
3,687.89
4.39
亚洲
327.40
0.12
269.66
0.21
233.76
0.28
中南
美洲
1,043.03
0.39
134.84
0.11
109.46
0.13
其他
地区
256.48
0.09
1,257.65
0.98
608.64
0.72
合计
270,731.99
100.00
128,020.60
100.00
84,089.91
100.00
公司近年来把握全球新能源电动汽车发展机遇,聚焦国内外市场,发挥技术
优势,聚焦优质项目,公司领先的技术实力与“大系统”产品战略持续释放发展红
利,经营成效显著,国内市场销售快速增长。2025 年公司为北汽集团配套的乘用
车电驱动系统项目随着相关车型的上市和持续增量,整车销售量快速增长,向北
汽集团的销售规模随之快速增长。
公司2023 年至2025 年境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3,217.79 万元、82,764.73
万元、214,731.09 万元,2024 年、2025 年增长率分别为91.51%、159.45%。
2025 年公司对欧洲客户销售额显著提升,实现高压高功率重卡碳化硅控制
器的大批量持续供货,成功向大众商用车集团旗下曼恩、斯堪尼亚等品牌持续批
量供应碳化硅控制器,配套其全系列重卡车型;并与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OP
Mobility 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已获得客户定点。2023 年至2025 年境外主营
业务收入分别为40,872.12 万元、45,255.87 万元、56,000.89 万元,2024 年、2025

82
年增长率分别为10.73%、23.74%。
公司境内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显著高于境外,主要受境内新能源电动车行业政
策支持带动,行业整体快速发展。公司借助自身领先的技术优势,聚焦优质项目。
特别是公司配套北汽集团的新车型陆续上市后,市场反响良好,有效拉动了对公
司电驱动系统产品的需求,从而推动境内市场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在汽车行业,
乘用车项目单体体量较大,新项目的投产或起量对公司业务影响较为明显,公司
的业务变化受自身项目周期影响较大。
二、海外业务的定价模式、毛利率水平、结算货币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
影响,外汇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与海外客户的定价模式和国内的类似,公司根据市场定价。公司与主要
客户合作的业务,在进入合格供应商库之后,均需履行方案讨论、技术答辩、得
到客户的需求确认、商务谈判等流程。最终定价均通过竞争性投标的商业方式确
定,具有公允性。与北美客户或者亚洲客户,公司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欧洲客
户主要使用欧元结算。2025 年,公司主营业务中,以美元结算的销售额占主营业
务收入19.06%,以欧元结算的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1.58%,除以上外无其他非
人民币货币结算。以下为公司境内,境外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比较: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境内毛利率
11.02%
3.69%
-18.42%
境外毛利率
31.95%
2.16%
-2.34%
公司境外业务毛利率波动比较大,主要是因为境外业务还在发展期,因此各
个项目的波动性造成毛利率波动比较大。公司海外项目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是美
元,其次是欧元,都是相对比较稳定的货币。过往3 年,汇兑损益对利润的影响
如下:
单位:万元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财务费用
3,395.06
1,604.47
1,343.76
其中:汇兑损益
1,381.28
-1,055.60
-881.43
汇兑损益占年度总收入比例
0.51%
-0.81%
-1.02%
过往三年中,公司年度财务费用中,汇兑损益的区间在-1,055 万到1,381 万

83
之间(负数为收益)。相对于公司总收入,汇兑损益占年度总收入比例在-1.02%
至0.51%之间,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在外汇风险管控方面,公司的海外业务收支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其次是欧
元,由于美元和欧元的稳定性,公司认为相关的外汇风险目前处于可控的水平。
随着未来公司海外市场开拓规模的扩大,海外收入将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汇率
波动较大,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加强国际贸易和汇率政策的
研究,在确保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会尝试探索使用远期结售汇等金融避险
工具,不以投机为目的,合理进行风险管控,同时公司也将通过缩短报价周期等
方式及时调整产品价格,一定程度上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
三、补充说明海外资产布局、运营情况及投资回报、盈利表现,涉及使用募
集资金投入建设的,列示募投项目具体进展。请持续督导机构对募集资金相关问
题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海外资产布局
精进北美是精进电动在美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 年7 月20 日,
办公地址为:美国密歇根州,Farmington Hills 市,34700 Grand River Ave.,地处
北美汽车产业核心城市底特律附近。精进北美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研
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于2019 年在以上地址购买了土地和厂房,建立了
区域总部和北美生产基地。2025 年,精进北美设立了全资控股子公司JJE Holdings
LLC,注册地与精进北美为同一地点,目前该公司还未开展业务。
精进电动一直以来针对国际高中端客户需求持续地进行产品研发,在北美和
欧洲市场,都已陆续获得了新增业务。公司设立北美公司基于以下几个战略考虑:
第一,为了更好地服务北美客户。公司的主要客户,斯特兰蒂斯集团在精进北美
基地附件建有工厂,设立北美基地是应客户建议,便于公司及时为客户供应产品
和提供服务。第二,减少贸易摩擦带来的影响和遵守当地法规。近年来,美国政
府为了鼓励制造业回归本土,通过立法和增加关税等方式强化了汽车零部件的本
土化要求,特别是《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取代《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后,
将整车中北美生产的零部件比例从62.5%提高至75%。为降低这些法规和关税对
公司业务的负面影响,公司在北美建立了生产基地。第三,北美拥有对公司产品

84
和技术发展关系重要的人才资源。从2021 年公司上市到2025 年底,公司的4 名
核心技术人员中有2 名是精进北美员工。这些技术人员在电力电子、控制软件和
电驱动系统集成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拥有驱动电机、发电机、控制器、传动总
成和控制器软件等自主核心技术,实现完整的技术布局做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
第四,精进北美市场和项目管理人员高度本地化,为精进电动在北美和欧洲的市
场拓展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公司利用北美当地员工语言、文化以及地处北美
汽车之都底特律的先天地理优势,为公司开拓欧美市场,起到了桥头堡的作用,
为精进北美和精进电动国内其他公司导入了多家海外客户。
精进北美是公司经营战略重要的组成部分,2025 年度公司形成收入的海外
客户有27 家,其中由精进北美销售、市场以及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开发和管理的
客户有20 家,总收入规模为38,501.00 万元,精进北美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34,662.22 万元收入,占这部分收入的90.03%,其余合同由精进电动其他公司执
行,收入的确认根据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和与客户的具体合同条款约定决定。
(二)运营情况
截止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境外资产56,405.42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
为18.85%。该信息已经在公司年报里进行了披露。精进北美历年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35,333.29
36,406.07
35,565.31
净利润
-289.94
-9,246.72
-10,537.94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12,291.22
-3,047.05
3,002.11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2023 年12 月31 日
净资产
-13,233.89
-13,289.75
-3,935.96
总资产
56,405.44
62,403.50
61,093.59
以上数据显示精进北美收入较为稳定,净利润从2023 年至2025 年虽为亏
损,但亏损趋势逐年改善。精进北美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2024 年为负,2023 和
2025 年为正。由于精进北美净利润为负,且净资产为负数,常用的回报率指标意
义不大,资产现金回报率可以作为一个相对比较有意义的标准,计算方式为经营
活动净现金流/平均总资产,与可比公司比较的指标结果如下:

85
公司名称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平均值
联合动力
13.35%
17.47%
-0.91%
9.97%
朗高电机
13.29%
5.58%
未披露
9.43%
绿控传动
-5.34%
-10.33%
未披露
-7.83%
大洋电机
10.87%
14.53%
12.40%
12.60%
巨一科技
2.88%
2.37%
-6.80%
-0.52%
方正电机
2.60%
7.65%
4.22%
4.82%
英搏尔
13.34%
6.41%
6.45%
8.73%
可比公司平均
7.28%
6.24%
3.07%
5.53%
精进北美
20.69%
-4.93%
5.47%
7.08%
精进北美的三年平均资产现金回报率略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三)募集资金投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之一为“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项
目实施单位为精进北美,计划投入募集资金7,000 万元人民币。“北美仓储物流
中心项目”立项后,公司对项目展开了积极的推动工作。由于公司在北美的客户
的工厂分散在美国多个州和墨西哥、加拿大等国家,为同时考虑现有、潜在客户
和项目优化选址,公司就北美仓储物流中心的选址在多个地区进行了调研。公司
聘请了第三方咨询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潜在的选址地区和政府招商政策进行了调
研和评估,并对潜在的具体设施进行了评估。调研和考察的地区分别涉及美国密
歇根州、印第安纳州、南卡莱罗纳州和阿拉巴马州。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和政
策不确定性问题,公司出于审慎和保护投资的原则,于2024 年4 月25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对本项目暂
缓实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鉴于北美业务是公司
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会继续评估投资方式和地区,包括对潜在设施进行
租赁。如果公司评估并决定改变投资方式,将按照公司章程、交易所、证监会和
相关法律及规定,制度履行流程对项目进行优化变更。公司在该项目上未投入募
集资金。

86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年审会计师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了解、评价和测试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其中包括了解信息技术环境,对信息系统进行一般控制测试及销售业务流程的信
息处理控制测试;
2、检查了与重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识别与收入确认时点相关的条款,
判断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抽样检查了收入确认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合同、订单、签收记录、客
户系统查询与对账记录、领用清单、收款单据等,验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
性;
4、产品销售收入,获取了与主要客户签订的框架合同、订单、第三方仓库
收发存报表、验收相关单据、银行回单、年度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海关报关单等
支持性文件,检查包括发货单号、发货日期、数量、领用或验收时间、报关单号,
报关时间及确认收入金额、回款情况等,核对相关信息、数据是否与财务记录一
致;
5、技术开发收入,获取了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发票、验收相关
单据、银行回单、进度确认证明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包括订单内容、发票内容、
验收结果、验收时间、回款情况等,核对相关信息、数据是否与财务记录一致;
对于终止项目,获取了技术开发项目终止通知证明,法律文件、发票、收款、过
程验收资料、进度确认证明等支持性文件,核对相关信息、数据,与管理层进行
访谈,并咨询法律专家,检查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准确性;
6、对重要客户的交易额执行了函证程序;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交易抽查了合同、订单、发货单、出库单、签收
单、领用清单、银行回单、发票等支持性文件,以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
计期间;

87
8、取得了期后的销售出库单明细、发货单明细,检查了期后产品出库、退
回情况;
9、针对涉及募集资金,获取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项目台账、工程/
设备采购合同及付款凭证,并向银行独立函证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检查募集资
金使用的三会文件,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了解公司北美仓储物
流项目的实施情况。
(二)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情况的说明,与年审会计师在执行精进电动公司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88
五、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情况及意见
(一)回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万元)
是否涉及海
外资产投资
项目状态
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
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
34,137.20
否
已结项
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
造项目
34,000.82
否
已结项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620.49
否
已终止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11,362.80
不适用
已使用
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7,000.00
是
已暂缓实施,未
发生资金投入
合计
187,121.31
上述项目中,已发生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均不涉及海外资产布局。
北美仓储物流项目系公司2023 年变更的项目,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
精进电动北美有限责任公司(Jing-Jin Electric North America LLC.),计划投资内
容系为位于美国密歇根州Farmington Hills 市的生产基地购买或者建设配套的
仓储物流中心,拟满足北美业务的物流仓储需求。
该项目立项后,公司就北美仓储物流中心的选址在多个地区进行了调研并聘
请了第三方咨询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潜在的选址地区和政府招商政策进行了调研
和评估,并对潜在的具体设施进行了评估。调研和考察的地区分别涉及美国密歇
根州、印第安纳州、南卡莱罗纳州和阿拉巴马州。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和政策
不确定性问题,出于审慎原则,公司于2024 年4 月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对本项目暂缓实施。截至目
前,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未发生募集资金投入。
(二)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意见
1、核查程序

89
(1)查阅公司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查阅年审会
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公告和
支持文件,了解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2)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募集资金使
用台账及原始凭证、相关合同、审议募集资金使用的三会文件,并与公司相关人
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了解公司北美仓储物流项目的实施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海外资产布局不涉
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建设的情况。

90
4.关于前五大客户。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达79.10%,
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第一大客户为北汽集团,北汽集团在报告期内销售额占年
度销售总额比例为54.43%。
请公司:(1)补充说明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合作年限、
合作模式、定价政策、销售产品名称及类型、销售金额及占比、结算方式及信用
政策、收入确认政策及资金流入情况、应收账款规模及回款情况、是否与公司及
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是否发生明显变动、是否
持续客户集中度较高;(2)补充说明公司与第一大客户北汽集团近三年合作的
具体情况,包括每年度销售规模及占比、销售产品类型、配套产品类型及公开销
售数据、结算方式及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政策及资金流入情况、应收账款规模及
回款情况、当前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公司在北汽集团供应商体系中地位(是否
相关产品独供),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对第一大客户北汽集团销售占比集中的原因,
是否对北汽集团存在重大依赖,若存在,请充分说明与北汽集团合作关系的存续
是否具有长期稳定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主要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一、补充说明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合作年限、合作模式、
定价政策、销售产品名称及类型、销售金额及占比、结算方式及信用政策、收入
确认政策及资金流入情况、应收账款规模及回款情况、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
在关联关系,并说明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是否发生明显变动、是否持续客户集
中度较高

91
2023 年至2025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客户名称
合作开始
年度
合作年限
(年)
定价政策
结算方式
信用政策
是否与上
市公司及
存在关联
关系
1
客户1
2012 年
14
参考市场行情定价
电汇
客户集团下
各子公司月
结60 天、
10 天不等
否
2
北汽集团
2012 年
14
参考市场行情定价
电汇、电
子汇票
客户集团下
各子公司月
结30、45
天、60 天、
70 天不等
否
3
客户2
2014 年
12
参考市场行情定价
电汇、电
子汇票
客户集团下
各子公司月
结30 天、
60 天、90
天不等
否
4
客户3
2012 年
14
参考市场行情定价
电汇、电
子汇票
客户集团下
各子公司月
结30 天、
90 天不等
否
5
客户6
2017 年
9
参考市场行情定价
电汇、电
子汇票
月结60 天
否
6
客户5
2014 年
12
参考市场行情定价
电汇、电
子汇票
客户集团下
各子公司月
结30 天、
90 天不等
否
7
客户4
2015 年
11
参考市场行情定价
电汇、电
子汇票
月结60 天
否

92
近三年公司与前五大客户合作模式: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合作年限较长,对
其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销售均采用直销模式,公司直接面向新能源汽车整车厂
及一级供应商销售,不存在经销或代理模式。公司针对客户不同需求,采用寄售
和非寄售两种不同模式,公司与主要客户均签订销售合同,客户根据车型项目需
求向公司下发订单,公司按订单组织生产。部分客户采用一单一议方式确定价格,
部分客户采用年度框架议价方式,每年根据原材料价格、年降要求等因素协商调
整价格。
公司与上述客户的收入确认政策执行公司统一的收入确认政策,详见“1、
关于经营业绩”之“三、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季节特征、商业模式、主要客户各季
度收入确认政策及回款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经营业绩波动较大的
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是否与以往年度变动趋势保持一
致,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之回复。公司根据市场定价,主要向上述提供乘用车、
非乘用车及技术开发服务。结合实际业务,公司对提供的电驱动系统,与不同客
户分别采用了寄售和非寄售的供货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各项协议,其中寄售客
户领用货物,公司不再拥有货物所有权且不能够对货物施加有效控制,相关收入
的金额能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对于非寄销售的供货方式,将货物交付客户,公
司不再拥有货物所有权且不能够对货物施加有效控制,相关收入的金额能可靠计
量时确认收入。

93
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整车企业。其中,北汽集团、客户
1、客户2、客户3 在2023 年至2025 年度均为公司前五大客户。2023-2025 年
度,公司前五大客户历年排名如下:
客户名称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客户1
1
1
2
北汽集团
2
2
1
客户2
3
5
3
客户3
4
3
4
客户6
5
7
13
客户5
12
4
8
客户4
44
42
5
综上,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虽存在个别客户进入或退出前五大客户的情形,
但主要客户群体仍以长期合作的整车集团客户为主,公司近三年核心客户未发生
重大变化,客户结构整体保持稳定。
2023 年至2025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应收账款规模及回款情况、
资金流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 年度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回款情况
资金流入情况
215,846.25
79.10
36,285.95
31,012.76
230,552.31
2024 年度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回款情况
资金流入情况
94,202.73
72.19
28,211.11
26,378.35
88,826.84
2023 年度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回款情况
资金流入情况
60,072.87
69.35
16,066.76
15,601.39
67,316.84
注:回款统计截至2026 年4 月30 日(未经审计)。

94
2023 年至2025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60,072.87 万元、
94,202.73 万元和215,846.25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分别为69.35%、
72.19%和79.10%。近三年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其中,2025 年北汽集
团销售金额为148,520.61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54.43%,较2024 年
销售金额26,595.66 万元大幅增长,系公司2025 年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提高
的主要原因。
二、补充说明公司与第一大客户北汽集团近三年合作的具体情况,包括每年
度销售规模及占比、销售产品类型、配套产品类型及公开销售数据、结算方式及
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政策及资金流入情况、应收账款规模及回款情况、当前在手
订单及执行情况、公司在北汽集团供应商体系中地位(是否相关产品独供),结
合前述情况说明对第一大客户北汽集团销售占比集中的原因,是否对北汽集团
存在重大依赖,若存在,请充分说明与北汽集团合作关系的存续是否具有长期稳
定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主要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与第一大客户北汽集团近三年合作的具体情况
北汽集团在公司发展历史上一直是公司的主要客户之一,公司从2012 年开
始就与其保持着业务合作关系。自2021 年上市以来,公司对该客户销售收入规
模持续增长,客户排名持续上升。具体合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销售产品类型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
统、技术开发与服务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
统、技术开发与服务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
统
营业收入规模
148,520.61
26,595.66
7,593.93
占总收入比
54.43%
20.38%
8.77%
资金流入情况
155,337.00
19,989.01
12,439.69
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
25,545.35
11,178.83
1,965.47
回款情况
22,689.62
9,858.97
1,935.84
注:回款统计截至2026 年4 月30 日(未经审计)。
1、配套产品类型及公开销售数据
公司对北汽集团的产品类型,配套车型和供应商地位及公开销售数据情况参

95
见“2、关于主营业务及产品”之“二、补充说明以寄售模式开展新能源汽车电驱
动系统业务情况,包括近三年又一期寄售业务销售规模及占当期公司整体收入
比例、前五大客户名称及对应的销售金额与产品类型、寄售模式下产品的毛利率、
净利润,并说明寄售模式的主要参与方及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具体业务流
程、寄售模式销售周期、收入确认具体时点、应收账款金额、账龄、坏账计提及
期后回款情况,营业成本的核算方法、归集过程及明细构成,寄售模式业务的会
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是否存在年末集中向客户寄售铺货增加
收入的情形”之回复。
2、结算方式与信用政策
因北汽集团各公司业务范围不同,公司与北汽集团各公司结算账期各不相同。
公司按不同账期分别与客户进行结算,结算时间分为30 天、45 天、60 天、70 天
不等。结算收款方式为电汇和电子汇票。
3、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根据市场定价,主要向北汽集团提供乘用车、非乘用车及技术开发服务。
根据北汽集团各公司经营模式,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对提供的电驱动系统,与北
汽集团下属公司分别采用了寄售和非寄售的供货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各项协议,
其中寄售客户领用货物,公司不再拥有货物所有权且不能够对货物施加有效控制,
相关收入的金额能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对于非寄销售的供货方式,将货物交付
客户,公司不再拥有货物所有权且不能够对货物施加有效控制,相关收入的金额
能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
对于为客户提供的新车型的同步技术开发及为客户产品与模具设计提供开
发服务等,在向客户提交完订单约定的交付物后,客户对技术服务结果进行验收
确认时确认相关技术收入。
4、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2026 年4 月30 日,北汽集团在执行的新能源电驱动系统订单20,375.18
万元,已执行7,786.58 万元,执行率38.22%;在执行技术开发订单2,958.00 万
元未结项。两项在执行订单共计23,333.18 万元,待执行订单共计15,546.60 万

96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在执行订单金额
已执行金额
完成率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
20,375.18
7,786.58
38.22%
技术开发与服务
2,958.00
0.00
0.00%
合计
23,333.18
7,786.58
33.37%
5、对第一大客户北汽集团销售占比集中的原因及合作稳定性
根据前文分析,北汽集团在公司发展历史上一直是公司的主要客户之一,公
司从2012 年开始就与其保持着业务合作关系。2023 至2025 年公司对其营业收
入在公司的客户群体里排名在前三名。公司对该客户的业务主要包括新能源
汽车电驱动系统的销售和开发,产品覆盖乘用车电驱动系统及其他各类商用
车电驱动系统和技术开发与服务等。2025 年对该客户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
458.44%,主要由于公司配套该客户的新车型陆续上市,新车型销售量增长,
拉动了对公司电驱动系统的需求。
最近三年内,公司对北汽集团的销售额占比分别为8.77%、20.38%和54.43%,
仅在2025 年当年对其销售额占比超过50%,是公司业务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与北汽集团关系良好,具有长期、紧密的合作基础,且公司在技术能力、质
量控制能力和成本控制方面已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具备持续获取新增
项目的能力。
公司在北汽集团供应商体系中地位及配套情况,详见“2、关于主营业务及
产品”之“一、补充说明最近三年又一期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的开展情况,
分别列示乘用车与非乘用车电驱动系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毛利率、
前五大客户及配套产品类型、配套产品终端应用车型的上市及销售情况、公司在
相关配套产品供应商体系中地位、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法、营业成本核算方法、
归集过程、明细构成及变动情况、对应应收账款规模及截至目前回款情况”之回
复。
公司已在年报里针对主要客户影响,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进行了披露:
“

97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行业竞争加剧或者重大产品、主要客户导入竞争性供应商或配套车型需
求下降或者取消等影响,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或者产品利润下滑,公司将面
临经营业绩大幅度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5、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销售总额的79.10%,因此,公司
的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如果公司与主要客
户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客户导
入竞争性供应商或配套车型销量下滑或受行业政策、宏观经济、国际贸易政策
等外部因素影响而实现需求大幅下降,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而公司又不能
及时开拓其他客户,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年审会计师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通过访谈销售部总经理,了解公司主要客户及对应的产品配套车型和产
品配套地位是否为独家供应商)、定价政策;
2、获取公司本年收入明细表及应收账款明细表,分析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模
式(直销/寄售)、销售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及占比、结算方式及信用政策、收
入确认政策、资金流入情况、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将收入确认政策
与前期进行一致性比对,确认无重大变更;
3、比较上下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名单、排名、销售金额及占比变动情况,
分析变动原因;分析客户集中度的变化趋势,对于集中度高的客户了解业务背
景及原因;
4、针对前五大客户的不同销售模式,检查对应的销售合同、订单、签收单、
领用清单、发票、银行回款凭证等支持性文件,核实收入确认模式、结算方式

98
及确认收入金额的准确性;特别关注对第一大客户北汽集团的销售,获取其配
套车型的公开上牌量数据,分析收入增长与终端销量的匹配性;
5、针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发生额及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核实交易的真
实性;关注回函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对回函差异或未回函情形执行替代测试:
检查合同、订单、签收单/领用对账单、验收文件、银行回单及期后收款记录等;
6、通过银行回单、应收票据及银行流水等原始凭证,检查报告期内及期后
前五大客户的实际资金流入情况,核对回款金额、回款时间是否与信用政策一
致,并确认付款方是否与客户一致,关注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形;
7、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公司本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工商登记信息、股权结
构、经营范围等资料,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名单进行比对,
核查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评估交易的商业实质。
(二)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的说明,与年审会计师在执行精进电动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99
二、关于资产及流动性
5.关于应收账款。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共计5.10
亿元,同比增长33.54%,占期末总资产的17.05%。其中,按单项坏账计提准备
的应收账款0.75 亿元,坏账计提比例100.00%,单项计提坏账的客户一、客户
二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0.23 亿元、0.15 亿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5.23 亿元,账龄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共计5.06 亿元。根据披露,报告
期内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共计
3.19 亿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51.31%,坏账准备期末余
额共计0.42 亿元。
请公司:(1)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具体情况,包括名
称、是否为销售金额前五大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交易背景、销售产品类型及
规模、账期、截至目前期后回款情况、是否逾期及逾期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与公司近三年业务往来情况、上述欠款方和公司及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参数、具体测算过
程及计提比例是否合理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补
充说明单项计提坏账的客户一及客户二的名称、是否公司重要客户、与公司业务
往来情况、销售产品类型及金额、账期,结合客户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说明全额
计提坏账是否审慎;(3)结合应收账款主要欠款客户经营情况、下游行业环境
等,说明是否存在应收账款无法回收风险并充分提示,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及时、
充分。
回复:
一、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是否为
销售金额前五大客户、是否为新增客户、交易背景、销售产品类型及规模、账期、
截至目前期后回款情况、是否逾期及逾期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与公司近三
年业务往来情况、上述欠款方和公司及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
益安排,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参数、具体测算过程及计提比

100
例是否合理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具体情况
序
号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万元)
是否为
销售前
五大客
户
是否为
新增客
户
是
否
逾
期
逾期金额
(万元)
期后回款情
况(万元)
坏账准
备金额
(万
元)
和公司及控
股股东等是
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其他
利益安排
1
客户A
20,894.93
是
否
否
19,379.45
208.95
否
2
客户B
5,537.44
是
否
否
5,141.11
55.37
否
3
客户C
2,329.90
否
否
是
2,329.90
2,329.90
否
4
客户D
1,607.43
是
否
是
1,022.63
1,451.61
69.30
否
5
客户E
1,508.36
否
否
是
1,508.36
1,508.36
否
合计
31,878.06
4,860.89
25,972.17
4,171.88
注:期后回款金额为2026 年1-4 月回款金额(未经审计)。
(二)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的交易背景及与公司近三年业务往来情况
与客户A 的交易背景:客户A 为北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北汽集团是公司
自2012 年起便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战略伙伴,自公司2021 年上市以来,双方业
务合作持续深化。公司与客户A 交易主要集中在新能源乘用车电驱动系统的开
发和销售。公司最早在2019 年和客户A 开展业务,后为客户A 定制开发了一系
列电驱动系统产品。这些产品于2024 下半年量产,并于2025 年整车销量上升而
放量。客户A 是公司核心客户之一,交易背景真实、业务往来具有连续性和稳定
性。
与客户B 的交易背景:客户B 是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客
户B 是公司自2016 年起便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战略伙伴,为精进电动电驱动系
统核心零部件的直接客户。客户B 在公司发展历史上始终占据重要地位,是公司
核心客户之一,交易背景真实、业务往来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
与客户C 的交易背景:客户C 成立于2015 年,原属乐视汽车旗下子品牌,
公司与其交易主要基于其早期在新能源乘用车领域的业务布局。然而,客户C 仅
向市场推出两款车型,自2023 年4 月1 日起,该客户部分岗位已实施停产、停
工政策,财务状况显著恶化。公司自2023 年度起与其的交易额已降为0,因债
务人财务恶化,预计账款无法收回,已按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01
与客户D 的交易背景:客户D 是北汽集团下属企业,公司与该客户自2016
年起就建立了持续的业务关系,是公司重要客户之一。该客户主长期采购公司多
款商用车电驱动系统。该交易背景体现了长期、稳定、战略性的产业协同,是公
司核心业务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近三年均与精进存在稳定的合作。
与客户E 的交易背景:客户E 是公司早期新能源电驱动系统客户之一,采
购公司的商用车电驱动系统。2017 年以后再无合作。客户E 因经营不善,财务
状况显著恶化,导致公司账款无法收回,应收账款账龄已达5 年以上,故全额进
行单项计提。
公司报告期内与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近三年业务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类别
2025 年收
入
2024 年
收入
2023 年
收入
1
客户A
产品销售
140,032.51
15,545.65
1,025.03
技术开发服务
600.00
2,990.37
2
客户B
产品销售
14,138.93
5,401.52
2,765.33
技术开发服务
247.23
3
客户C
产品销售
4
客户D
产品销售
4,704.27
3,409.89
934.55
5
客户E
产品销售
合计
159,722.94
27,347.43
4,724.91
(三)报告期内与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坏账准备计提
的依据、参数、具体测过程及计提比例合理性
报告期内与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客户名称
2025 年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2025 年12 月
31 日坏账计提
金额
账龄情况
坏账计
提比例
计提依据
1
客户A
20,894.93
208.95
3 个月以
内
1.00%
账龄
2
客户B
5,537.44
55.37
3 个月以
内
1.00%
账龄
3
客户C
2,329.90
2,329.90
3-4 年
100.00%
债务人财务
困难,预计
无法收回

102
序
号
客户名称
2025 年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2025 年12 月
31 日坏账计提
金额
账龄情况
坏账计
提比例
计提依据
4
客户D
1,607.43
69.30
3 个月以
内、3 个
月-1 年
4.31%
账龄
5
客户E
1,508.36
1,508.36
5 年以上
100.00%
债务人财务
困难,预计
无法收回
合计
31,878.06
4,171.88
(1)客户A
客户A 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20,894.93 万元,系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货款和技术开发款,公司依
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客户A 款项划分为账龄组合,按账龄对应的预期信用损
失率计提坏账准备208.95 万元。
(2)客户B
客户B 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5,537.44 万元,系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货款,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
将应收客户B 款项划分为账龄组合,按账龄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
备55.37 万元。
(3)客户C
客户C 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2,329.90 万元,系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货款。客户C 已于2023 年停
产,因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已按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客户D
客户D 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1,607.43 万元,系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货款,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
将应收客户D 款项划分为账龄组合,按账龄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
备69.30 万元。

103
(5)客户E
客户E 是早期新能源电驱动系统客户之一,2017 年以后再无合作。客户与
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508.36 万元,
客户E 的应收账款账龄已达5 年以上,系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货款。
客户E 因经营不善,财务状况显著恶化,导致公司账款无法收回,应收账款账龄
已达5 年以上,故全额进行单项计提。
综上,客户A、B、D 都为大型国有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实
力雄厚,账龄都在1 年以内。针对客户A、B、D 的应收账款均按照公司预期损
失率计提坏账,期后回款正常,公司关于坏账准备的计提符合会计准则规定。针
对客户C 和客户E 的回款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就客户C 和客户E 的
应收账款按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总体而言,公司上述客户的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补充说明单项计提坏账的客户一及客户二的名称、是否公司重要客户、
与公司业务往来情况、销售产品类型及金额、账期,结合客户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说明全额计提坏账是否审慎
客户C:
该客户非公司重要客户,在以往三年的交易额为0。公司与其业务往来主要
基于其早期在新能源乘用车领域的布局,销售产品为电驱动系统及相关零部件。
原信用账期为月结45 天,实际已远超信用期。该客户仅向市场推出两款车型,
2022 年度总销量仅5,321 辆,自2023 年4 月1 日起部分岗位实施停产、停工,
财务状况显著恶化。公司就以前年度累计应收账款提起诉讼,2025 年2 月13 日
收到法院执行终结裁定,因该客户目前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院已裁定终结本
次执行程序。上述事实表明,债务人已不具备清偿能力,公司预计该笔应收账款
无法收回。据此,公司按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坏账政策,依据充分,具有审慎性。
客户E:
该客户非公司重要客户,在以往三年的交易额为0。公司与客户E 开始合作

104
的时间较早,2017 年以后再无合作,客户E 的应收账款账龄已达5 年以上,客
户E 因经营不善,财务状况显著恶化,导致公司账款无法收回。因此,公司对该
笔应收账款按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判断充分考虑了客户实际偿付能力,
是审慎、合理的。
三、结合应收账款主要欠款客户经营情况、下游行业环境等,说明是否存在
应收账款无法回收风险并充分提示,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一)主要欠款客户经营情况及回收风险分析
报告期末的前几大应收账款客户均仍在持续经营,客户A、B、D 产生的应
收账款已在2026 年4 月30 日前收回90%以上,不存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风险。
客户C、E 也仍在存续状态,公司已就该项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主要客户集中于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近年来,公司聚焦优质
客户,主要客户为境内大型国企公司和境外知名汽车厂商,景气度高,资金实力
雄厚,信誉度高。客户A、B、D 为大型国企子公司,受益于国内新能源电动汽
车蓬勃发展,景气度高,资金实力雄厚,信誉度高,款项回收风险较低。
下游行业环境部分详见“1、关于经营业绩”之“六、结合在手订单、产能
规划、下游市场发展需求、公司一季度经营表现及产生原因,说明公司2025 年
业绩实现大幅增长并扭亏为盈是否系偶发性事件、是否能真实反映公司当下的
盈利能力、公司实质盈利能力是否发生根本性好转、未来是否具备盈利可持续性,
并说明2026 年一季度业绩亏损是否反映公司经营有潜在风险,若存在,请充分
提示风险”之回复。
综上,公司信用政策一贯连续,主要客户国内外为知名车企,经营良好。公
司高度重视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近年来公司为保障资金安全,优先向境内知
名企业以及知名境外企业销售,控制信用风险敞口、降低回款风险。公司对预计
无法收回的已单项全额计提;其余按账龄组合足额计提。期后回款比例高,逾期
率低。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前景明确,客户经营正常。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以及业务实际情况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坏账计提及时、充分,相关会计处
理审慎。

105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年审会计师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了解、评价和测试了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
执行的有效性;
2、结合行业特点及信用风险特征,评价管理层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是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3、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与管理层讨论其可收回性,复核管
理层计算可收回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还
款情况等对客户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
4、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检查账龄区间、
信用记录、历史损失情况等关键信息,判断组合划分的合理性和预期信用损失率
确定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5、获取本期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表,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进行复核;
6、对期末重要应收账款实施了函证程序以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7、复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信息是否在财务报表中作出了恰当列
报和披露。
(二)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情况的说明,与年审会计师在执行精进电动公司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106
6.关于存货。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共计6.01 亿元,
同比增长1.76%,占期末总资产的20.08%。其中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
合同履约成本、发出商品期末账面余额分别为2.74 亿元、0.16 亿元、0.78 亿元、
2.30 亿元、0.79 亿元,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0.16 亿元、
0.02 亿元、0.26 亿元、0.29 亿元、0.04 亿元。
请公司:(1)补充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合同履
约成本、发出商品的具体构成,包括具体对应的存货名称、数量、库龄、采购/销
售对象、账面原值、跌价准备金额、截至目前在途物资到货及入库情况、库存商
品及发出商品销售及回款情况等;(2)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损失的测算
过程,结合产品类型、库龄、在手订单、市场行情、产品成本、可变现净值等情
况,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及时、充分、是
否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3)结合行业周期、产品迭代及原材料价格走势,补
充说明存货管理的内控措施、库存周转效率及潜在跌价风险的应对预案。
回复:
一、补充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发
出商品的具体构成,包括具体对应的存货名称、数量、库龄、采购/销售对象、
账面原值、跌价准备金额、截至目前在途物资到货及入库情况、库存商品及发出
商品销售及回款情况等
1、截至报告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发出商品的
具体构成

107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存货名称
数量
(万个)
期末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龄
1 年以内账面余额
1 年以上账面余额
原材料
安装座/接线盒盖/套
29.13
508.03
86.90
421.13
358.65
149.38
齿套/齿盘
0.66
27.92
3.28
24.64
26.89
1.02
磁钢类
606.15
2,702.04
64.20
2,637.85
2,497.18
204.86
电子元件类
3,024.53
8,307.45
458.98
7,848.47
4,235.28
4,072.17
定子总成
0.10
19.51
2.80
16.71
15.83
3.67
端板/支架类
54.87
857.99
77.12
780.87
671.73
186.26
法兰/制动器/拉丝
3.65
583.08
40.78
542.30
285.49
297.59
硅钢片
108.36
599.20
3.01
596.18
516.04
83.15
汇流排/铜排
10.58
547.10
37.53
509.56
301.36
245.74
紧固件/密封件/标识类
1,213.03
1,799.20
150.63
1,648.57
1,259.86
539.34
绝缘漆/稀释剂/玻纤料/焊
料
2.74
145.22
7.57
137.65
115.30
29.92
绝缘纸/玻纤管
25.89
227.13
17.65
209.48
203.49
23.64
壳体/端盖/箱体
6.15
3,329.31
129.84
3,199.47
2,342.83
986.48
毛坯类
24.93
622.73
56.60
566.14
458.80
163.93
漆包线
4.99
445.47
39.13
406.34
403.37
42.09

108
存货类别
存货名称
数量
(万个)
期末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龄
1 年以内账面余额
1 年以上账面余额
铁芯类
21.05
1,596.50
55.25
1,541.24
1,370.31
226.19
线束
12.95
355.55
61.23
294.32
188.48
167.08
旋变/旋变定子总成
3.81
99.02
8.15
90.87
76.66
22.36
轴/齿轮
19.11
2,720.91
229.77
2,491.14
2,069.21
651.70
轴承
32.31
921.46
25.86
895.60
698.99
222.47
转子总成
0.42
761.72
8.53
753.19
749.66
12.06
其他材料
8.26
271.23
39.49
231.74
203.83
67.40
小计
5,213.67
27,447.76
1,604.29
25,843.47
19,049.25
8,398.51
在成品
定转子总成
1.72
848.82
37.00
811.82
642.09
206.73
壳体(经加工)
0.97
407.27
71.71
335.57
346.84
60.44
端盖(经加工)
1.78
327.69
90.41
237.28
229.08
98.61
其他物料
-
1.34
0.93
0.41
0.18
1.16
小计
4.48
1,585.12
200.05
1,385.07
1,218.18
366.94
库存商品
电驱动系统
0.64
5,057.11
1,736.87
3,320.24
4,006.14
1,050.97
控制器
0.52
2,756.47
827.89
1,928.57
2,052.23
704.24
其他物料
0.06
3.45
3.14
0.31
0.37
3.08

109
存货类别
存货名称
数量
(万个)
期末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龄
1 年以内账面余额
1 年以上账面余额
小计
1.22
7,817.03
2,567.91
5,249.12
6,058.73
1,758.30
发出商品
电驱动系统
2.27
6,979.07
389.71
6,589.36
6,806.04
173.03
控制器
0.22
871.11
5.04
866.07
870.61
0.50
其他物料
11.95
34.18
4.00
30.17
33.93
0.25
小计
14.44
7,884.36
398.75
7,485.60
7,710.58
173.78
合同履约
成本
项目1
1.00
162.29
-
162.29
162.29
-
项目2
1.00
2.08
-
2.08
2.08
-
项目3
1.00
273.75
107.98
165.77
235.42
38.33
项目4
1.00
2,412.96
-
2,412.96
117.37
2,295.59
项目5
1.00
2,109.51
-
2,109.51
1,317.25
792.26
项目6
1.00
68.71
68.71
-
-
68.71
项目7
1.00
1,053.28
1,053.28
-
-
1,053.28
项目8
1.00
1,034.69
995.33
39.36
414.79
619.89
项目9
1.00
6,141.05
-
6,141.05
292.77
5,848.28
项目10
1.00
375.44
263.32
112.12
8.26
367.18
项目11
1.00
280.26
42.28
237.97
225.16
55.10

110
存货类别
存货名称
数量
(万个)
期末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龄
1 年以内账面余额
1 年以上账面余额
项目12
1.00
38.49
-
38.49
38.49
-
项目13
1.00
1,559.06
-
1,559.06
816.57
742.49
项目14
1.00
5,027.83
-
5,027.83
2,661.80
2,366.02
项目15
1.00
348.73
142.64
206.08
348.73
-
项目16
1.00
18.70
-
18.70
-
18.70
项目17
1.00
2.43
-
2.43
2.43
-
项目18
1.00
4.72
-
4.72
4.72
-
项目19
1.00
4.72
-
4.72
4.72
-
项目20
1.00
190.32
190.32
-
-
190.32
项目21
1.00
1,866.09
-
1,866.09
1,866.09
-
项目22
1.00
8.64
-
8.64
8.64
-
项目23
1.00
26.66
-
26.66
-
26.66
小计
23.00
23,010.43
2,863.87
20,146.56
8,527.60
14,482.83
合计
5,256.81
67,744.69
7,634.86
60,109.83
42,564.34
25,180.35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磁钢、电子元件类和壳体/端盖/箱体等,供应商主要有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东莞鸿图精密压铸有限公司、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曙光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钦景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等;公司库

111
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主要为电驱动系统和控制器,主要客户包括北汽集团、斯特兰蒂斯集团、广汽集团、汉德车桥有限公司等;公司合
同履约成本为技术开发存货,主要客户包括Scania、斯特兰蒂斯集团、艾利逊变速箱(Allison)、北汽集团等。

112
2、截至目前在途物资到货及入库情况
期末在途物资包含磁钢、箱体装配总成、驻车齿轮等,截至目前到货入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
金额
具体情况说明
截至2026.4.30 入库
情况
磁钢
319.61
该批次货物在出口环节涉及相关认定事
宜,该批存货被海关暂时扣留核查。
未入库
磁钢
68.39
2025 年12 月31 日在海关暂时扣押,2026
年2 月已放行。
2026 年2 月已入库
非磁钢材料
1,117.68
2025 年11 月、12 月采购的材料,海运在
途。
2026 年1 月至3 月已
入库
合计
1,505.68
3、期后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销售及回款情况
(1)库存商品销售及回款情况
单位:万个/万元
项目
期末数
量
期末金额
期后销
售数量
期后销售
金额
期后回款
金额
主要客户
电驱动系
统
0.64
5,057.11
0.26
1,198.60
862.25
斯特兰蒂斯集团、汉
德车桥、Stark Future
S.L.、
Technologies Ecotuned
Inc.
控制器
0.52
2,756.47
0.06
310.32
86.09
斯特兰蒂斯集团、汉
德车桥、Technologies
Ecotuned Inc.
其他物料
0.06
3.45
合计
1.22
7,817.03
0.32
1,508.92
948.34
(2)发出商品销售及回款情况
单位:万个/万元
项目
期末数
量
期末金
额
期后销售
数量
期后销售
金额
期后回款
金额
主要客户
电驱动系统
2.27
6,979.07
1.49
5,883.17
4,258.68
北汽集团、广汽
集团、奇瑞集
团、汉德车桥、
斯特兰蒂斯集团
控制器
0.22
871.11
0.22
932.76
896.59 北汽集团、汉德
车桥

113
项目
期末数
量
期末金
额
期后销售
数量
期后销售
金额
期后回款
金额
主要客户
其他物料
11.95
34.18
11.92
4.05
0.25 斯特兰蒂斯集团
合计
14.44
7,884.36
13.63
6,819.98
5,155.52
注:期后销售金额、期后回款金额为2026 年1-4 月金额(未经审计)。
二、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损失的测算过程,结合产品类型、库龄、在
手订单、市场行情、产品成本、可变现净值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合
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及时、充分、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
1、存货的类别和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库龄
小计
1 年以内
1-2 年
2 年以上
原材料
账面余额
19,049.25
6,449.80
1,948.71
27,447.76
跌价准备
590.78
238.42
775.09
1,604.29
账面价值
18,458.47
6,211.38
1173.62
25,843.47
在产品
账面余额
1,218.18
128.81
238.13
1,585.12
跌价准备
68.2
23.15
108.7
200.05
账面价值
1,149.98
105.66
129.43
1,385.07
库存商品
账面余额
6,058.73
1,432.75
325.55
7,817.03
跌价准备
1,563.05
805.29
199.57
2,567.91
账面价值
4,495.68
627.46
125.98
5,249.12
合同履约成本
账面余额
8,527.60
6,877.29
7,605.54
23,010.43
跌价准备
676.59
1,301.38
885.9
2,863.87
账面价值
7,851.01
5,575.91
6,719.64
20,146.56
发出商品
账面余额
7,710.58
171.51
2.27
7,884.36
跌价准备
374.46
23.72
0.57
398.75
账面价值
7,336.12
147.79
1.70
7,485.60
合计
账面余额
42,564.34
15,060.16
10,120.20
67,744.69
跌价准备
3,273.08
2,391.96
1,969.83
7,634.86
账面价值
39,291.26
12,668.20
8,150.37
60,109.83

114
2、在手订单和市场行情分析
精进电动是全球新能源汽车电驱动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从事电驱动系统的
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拥有驱动电机、发电机、控制器、传动总成和控
制器软件等自主核心技术并已实现完整布局。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为按照客户订
单组织生产,以销定产。产控物流部根据客户订单及交付时间、产能、设备状况、
生产线负荷状况、原材料供应状况等综合评审,安排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发
送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进度发布生产制造指令,按照生产制造指令进
行领料、组装、测试、包装、入库等,完成生产计划。2024 年及2025 年末,公
司存货订单支持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在产品余额
1,385.07
1,442.65
库存商品余额
5,249.12
7,320.08
小计
6,634.19
8,762.73
期末在手订单金额
69,967.36
67,671.75
订单支持率
1,054.65%
772.27%
2025 年12 月31 日电驱动系统在手订单69,967.36 万元,期末在产品及库存
商品余额合计6,634.19 万元,订单对存货的支持率1,054.65%;2024 年12 月31
日电驱动系统在手订单67,671.75 万元,期末在产品及库存商品余额合计8,762.73
万元,订单对存货的支持率772.27%。2025 年相较2024 年,订单对存货支持率
有较大提高。
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合同履约成本系为客户提供电驱动系统产品开发
及模具开发服务产生,根据技术开发服务合同履约进度发生,在经过客户验收后
结转营业成本,2025 年末合同履约成本余额20,146.56 万元,相关合同订单金额
35,321.02 万元,期末订单覆盖率超过100%,合同履约成本存货规模合理。

115
2024 年及2025 年公司主要产品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收入变动%
毛利率变
动%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新能源电驱动
系统
239,312.01
215,678.72
9.88
116,078.80
115,768.22
0.27
106.16
9.61
其中:乘用车
电驱动系统
192,751.33
174,323.23
9.56
73,053.15
75,812.17
-3.78
163.85
13.34
非乘用车电驱
动系统
46,560.68
41,355.49
11.18
43,025.65
39,956.06
7.13
8.22
4.05
技术开发服务
31,419.98
13,489.60
57.07
11,941.80
8,220.12
31.17
163.11
25.90
合计
270,731.99
229,168.31
15.35
128,020.60
123,988.35
3.15
111.48
12.20
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总体上高于主要产品期末结存的成本,新能源电驱动系统2025 年较2024 年相比毛利率上涨9.61%,技
术开发服务毛利率上涨25.90%。公司每季度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本年度毛利率持续得到改善,受上
述因素影响,新能源电驱动系统可变现净值增加,本年度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及比例均较期初有所下降。综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
计提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当前情况判断,相关存货不存在重大进一步减值风险。

116
3、公司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情况
(1)存货跌价损失的测算过程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合同履约成本构成,
对每类存货均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
公司在报告期末对存货进行盘点和整理,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如下:
①公司在报告期末首先对存货进行盘点和整理,结合存货库龄和存货状况具
体分析,逐一识别不良存货,对无使用价值的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②对于正常的存货,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如下:A.对于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以其估计售价减
去估计的销售费用、质保金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B.对于尚需要
加工的半成品,匹配其最终产品对应车型,按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
发生的成本,再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质保金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
值。
③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在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长库龄的原材料综合考虑产品的状态,根据定期盘点
情况对于预计无法继续使用的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
④结合存货库龄和存货状况具体分析,逐一识别不良存货,按照存货可变现
净值计提跌价准备。
(2)2025 年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计提跌价政策对各类存货计提跌价,期末各
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金额
账面价值
跌价准备占余额比
例(%)
原材料
27,447.76
1,604.29
25,843.47
5.84
在产品
1,585.12
200.05
1,385.07
12.62

117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金额
账面价值
跌价准备占余额比
例(%)
库存商品
7,817.03
2,567.91
5,249.12
32.85
合同履约成本
23,010.43
2,863.87
20,146.56
12.45
发出商品
7,884.36
398.75
7,485.60
5.06
合计
67,744.69
7,634.86
60,109.83
11.27
公司每季度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本年度毛
利率持续得到改善,测算的单位可变现净值增加,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减值
金额较期初减少,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具有合理性。
综上,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减值测
试并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结合存货库龄和存货状况具体分析,逐一识别
不良存货,对无使用价值的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对于正常的存货和需要经过
加工的材料存货,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长库龄的原材料综合考虑产品的状态,根据定期盘点情况对于预计无法继续
使用的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充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
三、结合行业周期、产品迭代及原材料价格走势,补充说明存货管理的内控
措施、库存周转效率及潜在跌价风险的应对预案
(一)行业周期和产品迭代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决定了电动汽车的加速能力、能量转换效率、驾驶平
顺性、动力安全等汽车行驶的主要性能指标,对整车的动力性、经济性、舒适性、
安全性等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是新能源汽车的关键零
部件,其发展和技术迭代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有紧密的关系。同时,新能源
汽车产业作为汽车产业的一部分,其特点与汽车行业的产业也高度相关。
第一,汽车行业通过整车制造拉动零部件、服务销售,形成连贯一体的产业
链结构,因此,汽车零部件产业与整车产业的周期性特点基本相同。整车行业整
体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具体包括经济政策、经济形势、经济周期及消费者购买
力水平在内的多种因素。当宏观经济发展处于上升阶段,居民购买力达到一定水
平,消费意愿积极,汽车市场发展迅速,零部件的产销情况得到正向促进;反之,

118
汽车市场的低迷也将直接传导至上游的零部件行业,使得发展放缓甚至下滑。此
外,汽车零部件产业与下游整车产业亦容易受到产业政策波动的影响,进而产生
周期性变化。综上,汽车零部件产业包括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一定程度上存在
着与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趋同的周期性特征。
第二,作为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又有着其自身发展的特点。2001 年至
今,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主要发展阶段如下:
1、萌芽期:新能源汽车以示范推广项目为主(2001 年-2008 年):国家引导
和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汽车产业要结合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战略和排
放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电动汽车、车用动力电池等新型动力的研究和产业化,
重点发展混合动力汽车技术和轿车柴油发动机技术。多款新能源汽车被批准量产。
电驱动系统产品在这个阶段基本处于开发期,量产项目很少,多为示范项目或者
样机,没有形成商业化。
2、快速成长期:补贴政策刺激行业高速发展(2009 年-2016 年):着力突
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同时,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相关前沿技术研发,大
力推进高能效、低排放节能汽车发展。主要选择部分大中城市的公交、出租、公
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进行试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新能源汽车给
予补助。电驱动系统产品在这个阶段基本处于逐渐成熟的阶段,产品以单电机为
主,没有复杂的集成化系统。产品多以性能和产量作为主要指标。由于补贴拉动,
供应商和整车厂对成本不敏感。
3、推广渗透期:新能源汽车技术更迭,逐渐为消费者接受(2017 年-2020
年):新能源汽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进行推广,由于技术和成熟度及整车性能和
配置的提升,新能源汽车成为消费者能够广泛接受的产品。历史上作为主要驱动
力的补贴与税收政策开始退坡,逐渐转向以技术升级为导向的产业扶优政策,新
能源汽车渗透率稳定提升。电驱动系统产品在这个阶段单电机技术趋于成熟,由
于补贴开始退坡,供应商和整车厂的成本意识增加,竞争更加市场化。基于成本
的考虑和性能改进的要求,技术创新活跃。产品向小型化,轻量化发展。电驱动
行业内企业开始开发集成的多合一产品,并推动新材料和技术的应用,比如更薄

119
的硅钢片,更经济的磁钢加工技术,扁线漆包线技术替代圆线,探索碳化硅模板
替代IGBT 模块等。
4、后补贴时代:市场化,由量变到质变(2021 年-至今):财政补贴逐渐退
出,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技术门槛要求,在提高技术要求的同时加强新能源汽车
安全监管。同时,政府继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为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在这个阶段,国内新能源汽车持
续增长,2025 年产销量双双突破1600 万辆。除了在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方面领
先之外,我国还形成了自主可控、结构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在动力电池、
电机、电控、车辆智能化等技术领域实现涌现出一批在国际上具有技术或者成本
优势的企业,从而完成产业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变。电驱动系统产品在这个阶段基
本完成升级,扁线技术和多合一产品开始普及化。业内企业普遍能力提升,成本
控制成为个企业的核心战略。碳化硅技术还在普及过程中,有希望取代IGBT 技
术。产品设计更加注重效率提升,高压化,高功率密度,高集成化和智能化的方
向。各企业通过增加多合一产品功能提升产品附加值。另外,主机厂在价格竞争
与研发投入双重压力下,更加注重供应链的效率与弹性。电驱动系统逐步从定制
开发转向平台化、模块化设计,以缩短开发周期、降低制造成本。同时,电驱系
统与整车智能控制(如域控制器、能量管理)的融合不断加深,要求供应商不仅
提供硬件,更需具备软硬协同与数据优化能力,以支撑整车智能化与个性化体验
的持续升级。
(二)原材料价格走势
公司电驱动系统产品主要相关原材料有以下几个主要类型,影响其价格走势
的基础材料或者大宗商品列表如下:
原材料类别
关联基础材料或者大宗商品
磁钢
镨钕混合金属Nd75%
硅钢片
硅钢
漆包线
铜
壳体等
铝
轴,齿轮
齿轮钢
控制器
电子器件

120
原材料类别
关联基础材料或者大宗商品
IGBT
电子器件
根据亚洲金属网的数据,以上基础材料或者大宗商品的历史价格如下:
历史信息除硅钢为宝钢官方价格外,其他数据来自亚洲金属网,在此之外的
材料无公开历史数据。以上数据可以看到,从2023 年到2025 年,镨钕混合金

121
属,铝,铜的价格整体呈上涨趋势,齿轮钢和硅钢的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镨钕
混合金属和铜的历史价格波动幅度比较大。
(三)库存周转效率
公司库存周转率及可比公司周转率数据如下:
项目
2025 年存货周转率
2024 年存货周转率
联合动力
5.21
5.00
朗高电机
8.49
6.64
绿控传动
4.68
3.17
大洋电机
5.14
4.68
巨一科技
1.16
1.04
方正电机
7.3
7.16
英搏尔
2.5
2.3
可比公司平均
3.32
2.90
精进电动
3.84
2.03
注:以上数据除朗高电机,绿控传动来自招股书,其他数据来自各公司年报,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余额平均值。
2024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为2.03,低于可比公司的平均2.90,可比公司存货
周转率范围为1.04 至7.16,公司指标在这个区间内。2025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为
3.84,高于可比公司的平均3.32,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范围为1.16 至8.49,公司
指标在这个区间内。从2024 年到2025 年,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增加,公司的趋
势和可比公司趋势一致。
(四)存货管理的内控措施
公司已建立并严格执行存货管理制度,保证仓库收货、入库、储存、搬运、
发放等规范化、程序化。相关制度明确了采购部、生产部门、产控物流部、销售
部、财务部、质量部等部门的职责划分,以及到货检验、入库仓储、产品出库、
存货盘点等环节的流程和要求。具体内控措施如下:
1、采购环节内控。公司的电驱动系统产品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合理库
存的政策。产控物流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部预测并参考在手存货和在途物料,
制定生产计划和物料需求。采购部根据产控物流部门提供的物料需求计划进行采
购。采购人员从公司定点供应商询价、签合同或者下订单。针对主要原材料积极

122
引入竞争机制,开发并引入国内外具有潜力的供应商,提高供应链安全性,控制
成本。
2、验收与入库内控。所有进入仓库的物料必须按采购清单核实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和包装,由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仓管员根据随货
同行的送货单验收货物,验收无误后录入ERP 系统。自制产成品入库也需要由
质检部门完成产品质量检验并在入库单据上签字认可后才能入库。
3、仓储保管内控。公司建立分区分类存放制度,根据产品性质、保管要求
等特点存放,并做好标识,确保产品可追溯性。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存
货。对预期会影响到生产的低(无)库存物料及时向产控物流部门相关管理人员
进行汇报。
4、生产领用内控。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进行领用,生产车间负责各自职
责范围内的物资贮存和防护,分类放置。通过合理的生产调度,提高产能利用率
及存货周转率。
5、销售出库内控。仓库人员收到发货指令后,按指令要求进行整理备货,
核对,减少错发漏发。出库单据自动归档,便于追溯。对于寄售商品,公司对送
货、领用对账等进行全过程管理,通过客户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时核对产品领用情
况。
6、定期盘点内控。仓库每月底都需对仓库所有物料进行一次大盘点。盘点
范围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良品和委外仓物料,并在次月形成盘点分析
报告,对盘点差异进行分析。
7、产品迭代机制。公司建立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对于即将迭代或退市
的产品,提前规划库存清仓计划,减少原材料采购,暂停部分旧型号的生产,有
序切换零部件,并按一定计划消耗旧产品及相关部件,避免技术迭代导致存货贬
值。
(五)跌价风险的应对预案
1、行业周期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但受宏观经济、政策
补贴退坡、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波动性。在行业上行周期,公司适当

123
增加安全库存以保障交付;在行业下行周期,公司严格按订单驱动生产,减少备
货,降低库存积压风险。
2、产品迭代影响。公司建立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对于即将迭代或退市
的产品,提前规划库存清仓计划,减少原材料采购,暂停部分旧型号的生产,有
序切换零部件,并按一定计划消耗旧产品及相关部件,避免技术迭代导致存货贬
值。报告期内,除部分根据存货跌价准备方法计提跌价的存货外,不存在明显的
减值迹象。
3、原材料价格走势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磁钢、硅钢片、漆包线、壳体、
轴齿件和电子元器件价格受大宗商品市场及半导体行业周期影响。近几年,部分
原材料价格出现波动,公司通过以下方式应对:(1)与主要供应商签订长期框
架协议,锁定基础价格;(2)建立原材料价格监测机制,当价格波动超过一定
范围时,启动与客户的调价协商;(3)优化产品设计,提高原材料通用性,避
免材料积压;(4)提升供应链反映时间,提升存货周转率。
综上所述,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存货管理内控体系,库存周转效率与行业趋势
匹配,潜在跌价风险应对预案充分有效。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年审会计师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了解、评价与测试公司存货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有效性;
2、查阅存货收发存明细表,对原材料采购金额与存货变动、成本的勾稽进
行核对,分析存货结构的合理性;
3、了解公司的存货跌价减值政策,并评估管理层存货跌价政策的合理性;
4、核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是否存在《企业会计准则》列举的“通常表明存货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或“存货可变现净值为零”的情形;
5、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关注库龄划分的正确性,复核测

124
算精进电动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完整;
6、对公司期末存货执行监盘程序。
(二)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情况的说明,与年审会计师在执行精进电动公司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125
7.关于负债率。根据披露,公司近三年期末资产负债率为分别为60.28%、
77.43%、75.46%,增幅较大且维持高位。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短期
借款规模1.29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规模1.02 亿元、应付账款规模
11.65 亿元。
请公司:(1)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以及业务发展、产能建设需求等自身
经营情况,说明负债率持续处于高位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说明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包括形成原因、资金用途、到期日期、偿还或展
期安排等;(3)结合日常营运资金周转、融资能力、偿债安排和资产变现安排
等,说明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回复:
一、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以及业务发展、产能建设需求等自身经营情况,
说明负债率持续处于高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至2025 年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分别为60.28%、77.43%、75.46%,
处于较高的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2024 年及过往年度的累计亏损造成公司资产
规模降低,从而推高了资产负债率。
从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以及业务发展情况来看,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
展现强劲活力,新能源汽车全年产销量分别实现1,662.6 万辆和1,649 万辆,同
比分别增长29%和28.2%。2025 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单月市场占有率已稳定
突破50%,体现了新能源汽车强劲的市场需求。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我
国电驱系统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根据NE 时代新能源乘用车终端数据统计,
2025 年全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电驱系统装机量为989 万套,同比增长27.51%。
在新能源汽车及电驱动系统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积极拓展业务规模,公
司近三年期营业收入分别为8.66 亿元,13.05 亿元和27.29 亿元,逐年递增,与
行业发展趋势总体相匹配。
从公司产能规划来看,公司历史上没有进行盲目产能投资,2025 年公司产
能利用率为82.68%,基本能够满足生产需求。本年度公司预计总投资为8,000 万
元,主要用于未来准备量产的两个项目和一些产线的优化和改造相关。

126
2025 年公司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得到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率和同行业可
比公司数据如下:
公司名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变动百分点
联合动力
62.80%
73.24%
-10.44%
朗高电机
55.69%
62.93%
-7.24%
绿控传动
79.78%
75.88%
3.90%
大洋电机
46.18%
47.47%
-1.29%
巨一科技
71.40%
69.31%
2.10%
方正电机
69.85%
65.89%
3.95%
英搏尔
59.34%
60.81%
-1.47%
可比公司平均
63.58%
65.08%
-1.50%
精进电动
75.46%
77.43%
-1.97%
由上表可知,2025 年上述可比公司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3.58%,与2024 年
相比下降1.5%。2025 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5.46% 比上年降低1.97%,变动趋
势与行业一致。
根据Wind 数据统计,2025 年汽车零部件行业上市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为
41.63%,可比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高于汽车零部件行业平均水平,由此可见电驱
动行业资产负债率高于汽车零部件行业。
2025 年,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区间为46.18%至79.78%,公司资产负债率处
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区间内,与绿控传动、巨一科技和方正电机资产
负债率较为接近,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由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属于新兴行业,虽然近年来保持了快速发展,但经营环
境、竞争格局、技术路径仍在持续变化,因此公司和除联合动力以外的同行业公
司(或其他公司下属可比业务板块)普遍存在盈利能力有待提升、规模效应尚不
显著,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问题。随着补贴政策的退出,预计行业竞争将逐渐趋于
理性,上述情况有可能逐渐好转。
二、补充说明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包括形成原因、资
金用途、到期日期、偿还或展期安排等
(一)短期借款情况

127
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号
项目
借
款
主
体
2025 年
期末借
款余额
起止日期
到
期
计
划
形成原因
资金用
途
1
质押
借款
5,717.22
补充营
运资金
1)兴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北
京西
客站
支行
精
进
北
京
3,000.00
2025.6.19-2026.6.18
计
划
展
期
因补充营运资产需要,
本公司于2025 年6 月
19 日从兴业银行北京西
客站支行借款3,000.00
万元。
补充营
运资金
2)应
收票
据贴
现重
分类
精
进
北
京
2,717.22
2025.12.31 尚未到期的
信用低的银行承兑汇票
贴现
补充营
运资金
2
保证
借款
3,000.00
补充营
运资金
3)青
岛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菏
泽分
行
精
进
菏
泽
1,000.00
2025.7.11-2026.7.10
计
划
展
期
因补充营运资产需要,
精进菏泽于2025 年7
月11 日从青岛银行菏
泽分行取得借款
1,000.00 万元。
补充营
运资金
4)中
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济
南分
行
精
进
菏
泽
2,000.00
2025.9.29-2026.9.29
计
划
展
期
因补充营运资产需要,
精进菏泽于2025 年9
月29 日从中信银行济
南分行借款2,000.00 万
元。
补充营
运资金
3
信用
借款
1,011.77
补充营
运资金

128
5)信
用卡
借款
精
进
北
美
11.77
2025.12.1-2026.1.12
已
还
款
精进北美于2024 年6
月20 日开具EAST
WEST BANK 银行信用
卡(卡号: 4240 2530
0147 5802 ),于2025
年12 月31 日欠款
11.77 万元(计
16,743.75 美元)
补充营
运资金
6)中
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上
海嘉
定支
行
精
进
百
思
特
1,000.00
2025.12.16-2026.12.14
计
划
展
期
因补充营运资产需要,
精进百思特于2025 年
12 月16 日从上海建设
银行上海嘉定支行借款
1,000.00 万元。
补充营
运资金
4
质押+
保证
借款
3,200.00
7)北
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中
关村
分行
精
进
北
京
2,000.00
2025.3.5-2026.2.28
已
经
展
期
因补充营运资产需要,
公司于2025 年3 月5
日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关村分行提供
的“京信链”供应链金融
服务平台办理反向保理
业务,金额2,000.00 万
元。
补充营
运资金
8)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菏
泽鲁
西新
区支
行
精
进
菏
泽
1,200.00
2025.9.25-2026.9.25
计
划
展
期
因补充营运资产需要,
精进菏泽于2025 年9
月25 日从中国工商银
行菏泽鲁西新区支行取
得借款1,200.00 万元
补充营
运资金

129
5
短期
借款
利息
9.55
2025 年期末短期借款已
计提未支付利息
合计
12,938.54
(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期末余额
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162.75
1)租赁负债重分类
1,717.89
办公和厂房租赁
2)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重分类
4,100.00
具体见附表
3)应付利息重分类
18.24
具体见附表
4)长期应付款重分类
4,326.62
具体见附表
其中融资相关重分类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借款性质
借
款
公
司
贷款银
行
2025 年期末本
金余额
借款期间
到期计划
(仅涉及
本年到
期)
一年内
到期的
非流动
负债金
额
形成原因
资金
用途
长期借款
精
进
菏
泽
菏泽农
村商业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950.00
2024.05.28-2026.05.20
已经完成
展期
950.00
因补充营运资
产需要,公司
于2024 年5 月
28 日向菏泽农
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借
款980 万元,
于2025 年12
月31日已归还
本金30 万元,
将于2026 年5
月20日到期归
还剩余本金
950 万元。
补充
流动
资金
长期借款
精
进
菏
泽
菏泽农
村商业
银行股
份有限
6,450.00
2024.08.30-2029.04.15
1,000.00
因购买厂房需
要,公司于
2024 年8 月30
日向菏泽农村
补充
流动
资金

130
公司
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借款
7000 万元,于
2025 年12 月
31 日已归还本
金550 万元,
于2026年需归
还本金1000万
元。
长期借款
精
进
菏
泽
菏泽农
村商业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1,930.00
2024.10.25-2026.10.23
计划展期
1,930.00
因补充营运资
产需要,公司
于2024 年10
月25日向菏泽
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1950 万
元,于2025 年
12 月31 日已
归还本金20万
元,将于2026
年10 月23 日
到期归还剩余
本金1930 万
元。
补充
流动
资金
长期借款
精
进
菏
泽
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菏泽
鲁西新
区支行
800.00
2024.12.27-2027.12.08
200.00
因补充营运资
产需要,公司
于2024 年12
月27日向中国
银行菏泽鲁西
新区支行借款
1000 万元,于
2025 年12 月
31 日已归还本
金200 万元,
于2026年需归
还本金200 万
元。
补充
流动
资金
长期借款
精
进
菏
泽
菏泽农
村商业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960.00
2025.04.30-2027.04.14
20.00
因补充营运资
产需要,公司
于2025 年4 月
30 日向菏泽农
村商业银行股
补充
流动
资金

131
份有限公司借
款970 万元,
于2025 年12
月31日已归还
本金10 万元,
于2026年需归
还本金20 万
元。
应付利息
精
进
菏
泽
18.24
18.24
长期借款已计
提未支付利息
补充
流动
资金
长期应付款
精
进
菏
泽
中关村
科技租
赁股份
有限公
司
2003.60
2025.06.26-2026.12.25
计划展期
2,003.60
因补充营运资
产需要,公司
于2025 年6 月
26 日向中关村
科技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借款
3000 万元,将
于2026 年12
月25 日到期,
2026 年需归还
剩余2003.60
万元。
补充
流动
资金
长期应付款
精
进
菏
泽
中关村
科技租
赁股份
有限公
司
4,830.64
2025.12.18-2027.12.17
2,323.02
因补充营运资
产需要,公司
于2025 年12
月18日向中关
村科技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借
款4,830.64 万
元,2026 年需
归还2,323.02
万元。
补充
流动
资金
总
计
17,942.48
8,444.86
截止至本回复函日,公司已经按时支付所有到期负债的相关本金及利息。
三、结合日常营运资金周转、融资能力、偿债安排和资产变现安排等,说明
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132
1、日常营运资金方面,公司通过多渠道加大应收款项回款力度,同时公司
已采取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控制非必要支出。公司积极改善经营能力,提升盈
利能力,通过管理效率提升和资金结构优化,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财务风险。
2、融资能力方面,公司信贷记录良好,与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
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截止至2026 年4 月30 日,公司在
2026 年新增贷款(不含原贷款展期)1.98 亿元,其中1.38 亿元为长期形式的融
资租赁贷款。截止至2026 年4 月30 日,公司未使用授信额度2.22 亿元,未使
用授信额度见下表:
单位:万元
融资主体
授信金融机构
未使用授信
精进北京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精进北京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精进菏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精进菏泽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精进菏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精进菏泽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200.00
精进菏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精进菏泽
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精进菏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合计
22,200.00
3、偿债安排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还款。同时,
公司对已到期和即将到期的金融负债可通过与主要金融机构以还旧,借新方式实
现展期。
4、资产变现方面,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分别为54,870.11
万元、51,028.64 万元和60,109.83 万元,公司资产变现能力强。此外,公司可通
过提高经营效率、改善存货周转率等方式,进一步改善公司现金流。
综上所述,公司营运能力较强、融资能力良好,同时公司尚未使用的授信额
度充足,资产变现能力强。因此,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良好,公司可动用货币资金
能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133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年审会计师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获取借款、授信、担保、融资租赁及售后回租事项的内部审批文件,核
实相关交易是否已按照公司治理要求(如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履行了必要的
授权与批准程序;
2.对借款执行函证程序,并与企业信用报告信息核对;
3.复核借款和融资租赁的期限、还款计划,判断是否存在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检查账面分类(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是否准确;
4.检查本年还款情况,是否存在逾期或违约等情况。
(二)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情况的说明,与年审会计师在执行精进电动公司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