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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扬杰科技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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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股东会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

本公告只是股东会程序性表决结果,未披露新增订单、客户、产能释放、收入利润增量或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商业影响。

📄 原文扬杰科技↗ 原文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做 扬杰科技(300373.SZ)
硬理由:公告仅为股东会程序性决议,未披露订单、业绩、客户、产能释放或可量化收入利润增量,无法形成正期望交易因果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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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0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公告只是股东会程序性表决结果,未披露新增订单、客户、产能释放、收入利润增量或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商业影响。
  • 议案投票时间覆盖7月3日A股交易时段,公告本身只确认议案通过,缺少能在下一交易窗口直接重定价的新增基本面信息。

主要风险

  • 若后续公司另行披露募投变更细节涉及高回报产能、重大客户或资本开支重新分配,需要重新评估。
  • 扬杰科技近20日已上涨22.7%,但本次不做的核心原因不是涨幅,而是该公告缺少可量化交易催化。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624 字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7 月3 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7 月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3 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 号扬杰科技5 号厂
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刘从宁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52 人,代表股份270,757,52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31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共9 人,代表股份260,738,8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875%;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43 人,代表股
份10,018,6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39%。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547 人,代表股份10,081,46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54%。
3、境外发行证券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持有
人委托代表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0,692,2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
反对5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12,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016,1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23%;反对5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5217%;弃权1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颜爱中律师、刘欣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3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