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东北证券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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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公告短期公司债券到期本息兑付并摘牌
这是东北证券(000686.SZ)既有短期公司债券“25东北D4”按约定到期兑付本金和利息的程序性公告,不改变公司经营、盈利或资本结构预期。
📄 原文东北证券↗ 原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不做 东北证券(000686.SZ)
债券到期本息兑付和摘牌是已知条款下的程序性事项,没有新增订单、业绩、监管或信用风险变化,无法形成对东北证券(000686.SZ)股票的正期望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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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0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这是东北证券(000686.SZ)既有短期公司债券“25东北D4”按约定到期兑付本金和利息的程序性公告,不改变公司经营、盈利或资本结构预期。
- 债券规模10亿元、票面利率1.65%、AAA主体评级且公告仅披露兑付安排,没有违约、提前赎回、融资成本异常变化或信用风险信号。
- 事件影响对象主要是债券持有人,不形成对东北证券(000686.SZ)股票的短周期收入、利润、交易量或估值重定价催化。
主要风险
- 若后续出现未能按时足额划付兑付款项的公告,事件性质才会转为信用风险;当前公告没有该迹象。
- 券商板块行情可能受市场成交额、政策或风险偏好影响,但与本次债券兑付摘牌公告无直接因果关系。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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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
四期)(债券简称:25 东北D4,债券代码:524377,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2026 年7 月8 日支付自2025 年7 月22 日至2026 年7 月7 日期间的利息及
本期债券的本金。本期债券的债券摘牌日为2026 年7 月8 日,债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7 日,最后交易日为2026 年7 月7 日,凡在2026 年7 月7 日(含)前买
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和本金。2026 年7 月7 日卖出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和本金。
为确保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
公司债券(第四期)
3、债券简称:25 东北D4。
4、债券代码:524377.SZ。
5、发行规模:人民币10 亿元。
6、债券期限:351 天。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65%。
8、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息
2
兑付款项自本息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9、选择权条款:无
10、担保方式:无
11、债券信用等级: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信用评级报
告》(联合〔2025〕6303 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
等级为A-1,评级展望为稳定。
12、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4、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方案
按照《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
券(第四期)发行结果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1.65%,每10 张“25 东
北D4”面值人民币1,000 元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15.867123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 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
币1012.693698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15.867123 元。
三、本期债券摘牌日、登记日及本息兑付日等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7 月7 日。
2、兑付日:2026 年7 月8 日。
3、摘牌日:2026 年7 月8 日。
4、最后交易日:2026 年7 月7 日。
四、债券本息兑付对象
本次本息兑付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7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3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25 东北D4”债券持有
人。
五、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在本次付息日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的规定,自
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4
1、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 号
咨询联系人:刘馨然
咨询电话:010-63210850
2、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 层
联系人:黄华天、郭建林、张维、丁锦印
电话:0755-33680000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7 月6 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
四期)(债券简称:25 东北D4,债券代码:524377,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2026 年7 月8 日支付自2025 年7 月22 日至2026 年7 月7 日期间的利息及
本期债券的本金。本期债券的债券摘牌日为2026 年7 月8 日,债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7 日,最后交易日为2026 年7 月7 日,凡在2026 年7 月7 日(含)前买
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和本金。2026 年7 月7 日卖出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和本金。
为确保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
公司债券(第四期)
3、债券简称:25 东北D4。
4、债券代码:524377.SZ。
5、发行规模:人民币10 亿元。
6、债券期限:351 天。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65%。
8、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息
2
兑付款项自本息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9、选择权条款:无
10、担保方式:无
11、债券信用等级: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信用评级报
告》(联合〔2025〕6303 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
等级为A-1,评级展望为稳定。
12、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4、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方案
按照《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
券(第四期)发行结果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1.65%,每10 张“25 东
北D4”面值人民币1,000 元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15.867123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 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
币1012.693698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15.867123 元。
三、本期债券摘牌日、登记日及本息兑付日等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7 月7 日。
2、兑付日:2026 年7 月8 日。
3、摘牌日:2026 年7 月8 日。
4、最后交易日:2026 年7 月7 日。
四、债券本息兑付对象
本次本息兑付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7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3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25 东北D4”债券持有
人。
五、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在本次付息日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的规定,自
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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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 号
咨询联系人:刘馨然
咨询电话:010-63210850
2、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 层
联系人:黄华天、郭建林、张维、丁锦印
电话:0755-33680000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7 月6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