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英唐智控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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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唐智控完成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14.09元且设收入考核
本次公告是6月17日股权激励草案经股东会审议后的首次授予落地,属于程序性进展,不是新增订单、业绩上修或商业化突破。
📄 原文英唐智控↗ 原文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
不做 英唐智控(300131.SZ)
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属于已披露草案后的程序性进展,方向有激励与费用摊销/摊薄两面性,不能证明短周期收入或利润改善,按A股股权激励非天然利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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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0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公告是6月17日股权激励草案经股东会审议后的首次授予落地,属于程序性进展,不是新增订单、业绩上修或商业化突破。
- 行权价14.09元低于授予日收盘价18.89元,虽有2026-2028年收入及芯片器件业务收入考核,但公告明确考核不构成实质预测与承诺。
- 激励总成本约1.93亿元并在2026-2029年摊销,其中2027年摊销8249万元,对利润端有费用压力,难以形成短线正向交易催化。
主要风险
- 若市场把芯片器件业务2028年目标收入10.15亿元解读为公司转型提速,可能出现主题性脉冲,但这不是公告新增确认的经营事实。
- 股权激励授予数量占总股本4.41%,未来若行权会带来潜在摊薄,且A股股权激励草案/授予并非天然利好。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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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认为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决定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有关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A 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额5,00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4.41%。其中,首次授予4,355.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
总额的87.1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3.84%;预留授予645.00 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额的12.9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57%。
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将进行相应
调整。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7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确定。
5、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09 元/股。
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
行相应调整。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
象获授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2 个月。
7、授予日: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 日内满足授予条件的,董事会
应当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并完成登记、公告等有关程
序;公司未能在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本激励
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预留股票期权应当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
日起12 个月内授出,否则作废失效。
8、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于公司2026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的,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于公司2026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的,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
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如相应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
行权。
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未满足当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
公司注销。
9、公司层面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对应公司层面考核具体如下:
行权安排
目标值(An)
触发值(Am)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100%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80%
第一个行权期
2026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59.21 亿元且2026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4.50 亿元
2026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58.65 亿元且2026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4.20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7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62.76 亿元且2027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7.00 亿元
2027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61.58 亿元且2027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6.24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8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66.53 亿元且2028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10.15 亿元
2028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64.66 亿元且2028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9.15 亿元
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于公司2026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的,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对应公司层面考核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对应公司层面考核一致。
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于公司2026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的,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对应公司层面考核具体如下:
行权安排
目标值(An)
触发值(Am)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100%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80%
第一个行权期
2027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62.76 亿元且2027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7.00 亿元
2027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61.58 亿元且2027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6.24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8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66.53 亿元且2028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10.15 亿元
2028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64.66 亿元且2028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9.15 亿元
注1:上述“公司营业收入”指标指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公司芯片、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指标指
公司合并报表除电子智能控制、电子分销及软件业务以外其他业务收入。
注2:上述“公司营业收入”“公司芯片、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指标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2025 年公
司营业收入为558,582.91 万元,2025 年公司芯片、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为41,571.29 万元。
注3:上述考核不构成公司实质预测与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各行权期内,未达到公司层面考核触发值(Am)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10、个人层面考核:
各行权期内,本激励计划依据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确认激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可行
权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S)
S≥85
85>S≥70
70>S
评价标准
优秀
良好
合格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100%
80%
0%
各行权期内,公司层面考核达成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激
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因公司层面考核及/或个人层面考核而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 年6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2、2026 年6 月22 日至2026 年7 月1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3、2026 年7 月1 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7 月6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6 年7 月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的内容与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
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审议结论
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
公司不得授予股票期权或激励对象不得获授股票期权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
已成就,同意以2026 年7 月6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4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4,355.00 万份,行权价格为14.09 元/股。
四、本次权益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6 年7 月6 日。
(二)行权价格:14.09 元/股。
(三)授予数量:4,355.00 万份。
(四)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 股普通股。
(五)授予人数:47 人。
(六)分配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万份)
占授予总额
的比例
占股本总额
的比例
1
刘丛巍
副董事长
800.00
16.00%
0.70%
2
蒋伟东WEIDONG
JIANG
董事
总经理
900.00
18.00%
0.79%
3
江丽娟
董事
100.00
2.00%
0.09%
4
杨松
董事
财务总监
100.00
2.00%
0.09%
5
鲍伟岩
副总经理
100.00
2.00%
0.09%
6
李昊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100.00
2.00%
0.09%
7
高嘉霙
核心员工
100.00
2.00%
0.09%
8
DIETER
SYDNEY-CHARLES
MELLET
核心员工
100.00
2.00%
0.09%
9
KENYO AOKI
核心员工
50.00
1.00%
0.04%
10
HAJIME TANABE
核心员工
50.00
1.00%
0.04%
11
GORO SAKAMAKI
核心员工
50.00
1.00%
0.04%
12
MASAAKI OGISU
核心员工
50.00
1.00%
0.04%
13
KEISUKE
MOTOSUGI
核心员工
50.00
1.00%
0.04%
14
YOSHINORI
KAWADA
核心员工
50.00
1.00%
0.04%
15
卢星铭
核心员工
20.00
0.40%
0.02%
16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32 人)
1,735.00
34.70%
1.53%
17
预留
645.00
12.90%
0.57%
合计
5,000.00
100.00%
4.41%
注1: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等原因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自愿放弃获
授股票期权的,董事会可将前述股票期权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或调整至预留。
注2: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会计处理方法
1、授予日
公司于授予日确定股票期权公允价值,授予日无需进行会计处理。
2、可行权日前
公司于可行权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
础,按授予日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及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将所取得的激励对象提供的服务计
入成本或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可行权日
激励对象获授的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可以按规定办理行权,结转可行权日前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激励对象获授的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
权,相应冲减成本或费用及所有者权益;可行权日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或费用及所有
者权益进行调整。
(二)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选择Black-Scholes 模型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参数选
取如下:
1、标的股价:18.89 元/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1 年、2 年、3 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
3、历史波动率:20.10%、25.00%、23.57%(深证综合指数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4%、1.25%、1.29%(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
此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获授股票期权行权后因此而取得
的公司股份转让额度受限,应当扣除限售因素影响,选择Black-Scholes 模型对限售成本
进行测算,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8.89 元/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4 年(加权平均限售期);
3、历史波动率:21.92%(深证综合指数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36%(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
(三)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成本费用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4,355.00 万份,所涉激励成本将根据行权安排分期摊销,预计对
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激励总成本
(万元)
2026 年
(万元)
2027 年
(万元)
2028 年
(万元)
2029 年
(万元)
19,277.87
4,940.11
8,249.33
4,698.82
1,389.60
注1:上述预计结果不代表实际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授予日情况相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股票期权
数量相关,以审计结果为准。
注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及对授予日激励
对象名单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
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于公司(含子公司)任职,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
动/劳务/聘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包括外籍员工,均任职于关键岗位,在经营管理及业务拓展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对该等人员实施激励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四)本次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股票期权授予及行权安排(包括授予额度、
授予日、行权条件、行权价格、行权期等内容)未违反有关规定。
(五)本次授予事项有利于发挥良好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
性与责任心,促进公司经营业绩发展。
综上,本次授予事项所涉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日的确定
符合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6 年7 月6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日,向4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4,355.00 万份,行权价格为14.09 元/
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
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授予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等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
查意见;
(三)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6 日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认为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决定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有关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A 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额5,00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4.41%。其中,首次授予4,355.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
总额的87.1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3.84%;预留授予645.00 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额的12.9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57%。
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将进行相应
调整。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7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确定。
5、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09 元/股。
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
行相应调整。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
象获授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2 个月。
7、授予日: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 日内满足授予条件的,董事会
应当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并完成登记、公告等有关程
序;公司未能在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本激励
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预留股票期权应当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
日起12 个月内授出,否则作废失效。
8、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于公司2026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的,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于公司2026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的,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
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如相应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
行权。
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未满足当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
公司注销。
9、公司层面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对应公司层面考核具体如下:
行权安排
目标值(An)
触发值(Am)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100%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80%
第一个行权期
2026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59.21 亿元且2026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4.50 亿元
2026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58.65 亿元且2026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4.20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7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62.76 亿元且2027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7.00 亿元
2027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61.58 亿元且2027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6.24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8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66.53 亿元且2028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10.15 亿元
2028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64.66 亿元且2028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9.15 亿元
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于公司2026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的,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对应公司层面考核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对应公司层面考核一致。
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于公司2026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的,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对应公司层面考核具体如下:
行权安排
目标值(An)
触发值(Am)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100%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80%
第一个行权期
2027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62.76 亿元且2027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7.00 亿元
2027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61.58 亿元且2027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6.24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8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66.53 亿元且2028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10.15 亿元
2028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64.66 亿元且2028 年公司芯片、
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
低于9.15 亿元
注1:上述“公司营业收入”指标指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公司芯片、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指标指
公司合并报表除电子智能控制、电子分销及软件业务以外其他业务收入。
注2:上述“公司营业收入”“公司芯片、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指标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2025 年公
司营业收入为558,582.91 万元,2025 年公司芯片、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为41,571.29 万元。
注3:上述考核不构成公司实质预测与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各行权期内,未达到公司层面考核触发值(Am)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10、个人层面考核:
各行权期内,本激励计划依据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确认激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可行
权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S)
S≥85
85>S≥70
70>S
评价标准
优秀
良好
合格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100%
80%
0%
各行权期内,公司层面考核达成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激
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因公司层面考核及/或个人层面考核而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 年6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2、2026 年6 月22 日至2026 年7 月1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3、2026 年7 月1 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7 月6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6 年7 月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的内容与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
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审议结论
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
公司不得授予股票期权或激励对象不得获授股票期权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
已成就,同意以2026 年7 月6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4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4,355.00 万份,行权价格为14.09 元/股。
四、本次权益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6 年7 月6 日。
(二)行权价格:14.09 元/股。
(三)授予数量:4,355.00 万份。
(四)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 股普通股。
(五)授予人数:47 人。
(六)分配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万份)
占授予总额
的比例
占股本总额
的比例
1
刘丛巍
副董事长
800.00
16.00%
0.70%
2
蒋伟东WEIDONG
JIANG
董事
总经理
900.00
18.00%
0.79%
3
江丽娟
董事
100.00
2.00%
0.09%
4
杨松
董事
财务总监
100.00
2.00%
0.09%
5
鲍伟岩
副总经理
100.00
2.00%
0.09%
6
李昊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100.00
2.00%
0.09%
7
高嘉霙
核心员工
100.00
2.00%
0.09%
8
DIETER
SYDNEY-CHARLES
MELLET
核心员工
100.00
2.00%
0.09%
9
KENYO AOKI
核心员工
50.00
1.00%
0.04%
10
HAJIME TANABE
核心员工
50.00
1.00%
0.04%
11
GORO SAKAMAKI
核心员工
50.00
1.00%
0.04%
12
MASAAKI OGISU
核心员工
50.00
1.00%
0.04%
13
KEISUKE
MOTOSUGI
核心员工
50.00
1.00%
0.04%
14
YOSHINORI
KAWADA
核心员工
50.00
1.00%
0.04%
15
卢星铭
核心员工
20.00
0.40%
0.02%
16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32 人)
1,735.00
34.70%
1.53%
17
预留
645.00
12.90%
0.57%
合计
5,000.00
100.00%
4.41%
注1: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等原因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自愿放弃获
授股票期权的,董事会可将前述股票期权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或调整至预留。
注2: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会计处理方法
1、授予日
公司于授予日确定股票期权公允价值,授予日无需进行会计处理。
2、可行权日前
公司于可行权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
础,按授予日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及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将所取得的激励对象提供的服务计
入成本或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可行权日
激励对象获授的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可以按规定办理行权,结转可行权日前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激励对象获授的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
权,相应冲减成本或费用及所有者权益;可行权日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或费用及所有
者权益进行调整。
(二)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选择Black-Scholes 模型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参数选
取如下:
1、标的股价:18.89 元/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1 年、2 年、3 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
3、历史波动率:20.10%、25.00%、23.57%(深证综合指数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4%、1.25%、1.29%(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
此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获授股票期权行权后因此而取得
的公司股份转让额度受限,应当扣除限售因素影响,选择Black-Scholes 模型对限售成本
进行测算,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8.89 元/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4 年(加权平均限售期);
3、历史波动率:21.92%(深证综合指数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36%(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
(三)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成本费用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4,355.00 万份,所涉激励成本将根据行权安排分期摊销,预计对
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激励总成本
(万元)
2026 年
(万元)
2027 年
(万元)
2028 年
(万元)
2029 年
(万元)
19,277.87
4,940.11
8,249.33
4,698.82
1,389.60
注1:上述预计结果不代表实际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授予日情况相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股票期权
数量相关,以审计结果为准。
注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及对授予日激励
对象名单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
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于公司(含子公司)任职,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
动/劳务/聘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包括外籍员工,均任职于关键岗位,在经营管理及业务拓展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对该等人员实施激励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四)本次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股票期权授予及行权安排(包括授予额度、
授予日、行权条件、行权价格、行权期等内容)未违反有关规定。
(五)本次授予事项有利于发挥良好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
性与责任心,促进公司经营业绩发展。
综上,本次授予事项所涉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日的确定
符合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6 年7 月6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日,向4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4,355.00 万份,行权价格为14.09 元/
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
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授予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等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
查意见;
(三)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6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