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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亚康股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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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康股份实控人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签署补充协议,交易仍待深交所确认和过户

本次公告只是对2026年5月28日已签股份转让协议的过户主体和付款节奏作补充,未改变转让数量、转让价格或公司经营基本面。

📄 原文亚康股份↗ 原文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 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不做 亚康股份(301085.SZ)
这是5月已披露协议转让的补充协议,未新增公司收入利润、订单或控制权落地信息,且仍待监管确认和过户,不构成可交易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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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0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公告只是对2026年5月28日已签股份转让协议的过户主体和付款节奏作补充,未改变转让数量、转让价格或公司经营基本面。
  • 公告明确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并办理过户登记,属于进展信息而非最终落地催化。
  • 协议转让是存量股东股份转移,不带来上市公司新增收入、利润、订单或现金流,无法形成可回测的正向交易边际。

主要风险

  • 若后续深交所确认并完成过户,可能带来股东结构变化预期,但需要新公告重新评估。
  • 受让方含保险机构账户可能被市场解读为资金入场,但本公告本身没有披露战略协同、增持计划或经营改善承诺。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472 字
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
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转让概述
2026 年5 月28 日,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徐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祥远至鸿”)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产险”)、
与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科技”)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一)》和《股份转让协议(二)》,祥远至鸿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富德
产险、富德科技转让其持有公司的4,340,000 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5 月28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补充协议基本情况
(一)近日,公司收到祥远至鸿的通知,获悉其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生命保险”)于2026 年7 月3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
丙方: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1、甲方与乙方已于2026 年5 月28 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下
称“原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转让亚康股份(股票代码:301085)434 万股

股票;
2、乙方确认,其受让标的股份实际受让、过户主体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自有资金1;
3、丙方系前述乙方自有资金的资产管理人,清楚知悉原协议全部交易内容,
同意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项下全部交易安排。
现补充约定如下:
1、各方同意,甲方继续按照原协议中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格59.64 元/股,向
乙方转让其持有的434 万股股票(股票名称:亚康股份,股票代码:301085),
转让价款共计258,837,6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捌佰捌拾叁万柒仟陆佰
元整。同时,原协议项下乙方对应的股份受让、实际过户主体为富德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该专户依托乙方主体设立、由丙方担任资产管理人;
2、标的股份最终过户登记至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 证券账
户名下,即视为原协议约定交割完成、乙方履行完毕受让义务;
3、本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的有效补充和修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
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以原协议
为准。
4、本协议自甲方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祥远至鸿与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亦于2026 年7 月3 日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
1、原协议第4.1 条(原条款内容:“乙方应按照以下进度向甲方指定银行账
户支付转让价款:(1)在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
让确认意见书》(下称“转让确认书”)之日后5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转让价款
75,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2)转让完成日之日起2 个月

内,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67,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柒佰万元整。(3)
转让完成日之日起6 个月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116,837,6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亿壹仟陆佰捌拾叁万柒仟陆佰元整。”)在本次调整后的具体支付节奏修改为:
“4.1 乙方应按照以下进度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转让价款:(1)在本次
股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下称“转让
确认书”)之日后5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转让价款75,000,000.00 元,大写人民
币柒仟伍佰万元整;(2)转让完成日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转让价
款67,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柒佰万元整。(3)过户之日起30 个工作日
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116,837,6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陆佰捌拾叁万柒
仟陆佰元整。为避免疑义,过户之日是指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且乙方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
2、本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的有效补充和修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
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以原协议
为准。
3、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章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险机构,本次将通过其名下的“富德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受让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能
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6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