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大洋电机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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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电机部分董事高管提前终止小比例减持计划且六个月内不再减持
本次原计划减持合计仅6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71%,即使全部不减持也只是极小幅供给边际变化。
📄 原文大洋电机↗ 原文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26-03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份 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不做 大洋电机(002249.SZ)
原减持计划占总股本仅0.0271%,提前终止不改变公司收入、利润、订单或控制权,缺少短周期可量化基本面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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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原计划减持合计仅6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71%,即使全部不减持也只是极小幅供给边际变化。
- 公告明确提前终止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也不会对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事件方向偏小幅利多情绪,但缺少收入、利润、订单或基本面增量传导,不足以形成可回测的正期望交易。
主要风险
- 若市场短线炒作高管不减持信号,可能有情绪波动,但其基本面含金量很低。
- 距公告披露已超过一个交易日前后,且事件本身体量太小,不适合追随交易。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234 字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26-03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份
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23 日披露了《关
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公司董
事、常务副总裁刘自文女士,董事、副总裁刘博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伍小云先生
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即2026 年6 月15 日至2026 年
9 月14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0,000 股、170,000 股、237,000
股,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66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71%,该公司总股本以
2026 年5 月21 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量为计算依据)。
近日,公司收到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伍小云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当前
市场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伍小云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
计划,并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上述人员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伍小云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
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后,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伍小云先生原计划减持的股份本次不再
减持,同时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董事兼副总裁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伍小云先生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
1.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
伍小云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
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伍小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8 日
1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26-03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份
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23 日披露了《关
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公司董
事、常务副总裁刘自文女士,董事、副总裁刘博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伍小云先生
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即2026 年6 月15 日至2026 年
9 月14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0,000 股、170,000 股、237,000
股,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66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71%,该公司总股本以
2026 年5 月21 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量为计算依据)。
近日,公司收到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伍小云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当前
市场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伍小云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
计划,并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上述人员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伍小云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
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后,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伍小云先生原计划减持的股份本次不再
减持,同时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董事兼副总裁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伍小云先生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
1.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
伍小云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
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伍小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