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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沪硅产业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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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硅产业大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计划减持不超过2%股份

本次公告为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拟在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期间减持不超过6610.05万股、占总股本2%,对沪硅产业(688126.SH)短线偏利空。

📄 原文沪硅产业↗ 原文
沪硅产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1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6-038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做 沪硅产业(688126.SH)
减持计划是一阶利空,但同向交易需要做空而A股个股默认不可执行;事件本身也不构成做多催化,因此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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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公告为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拟在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期间减持不超过6610.05万股、占总股本2%,对沪硅产业(688126.SH)短线偏利空。
  • 产业投资基金此前2026年1月7日至6月4日已减持4.66%,本次为同一大股东继续退出,供给压力明确但不是公司经营基本面恶化。
  • A股个股默认无法直接做空,事件方向虽偏空但不能形成可执行的同向交易。

主要风险

  • 减持为预披露计划,实际减持数量、节奏和价格不确定,且公告称不会影响公司治理和持续经营。
  • 若市场将国家大基金减持视为常规退出,负面冲击可能有限。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806 字
1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6-038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
业投资基金”)持有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12,905,7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49%。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
份,已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产业投资基金基于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
日后的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100,46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产业投资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
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
持规定,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公司在48 个月以上但不
满60 个月,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30 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
412,905,757股
持股比例
12.4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412,905,757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过去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国家集成电路
产业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
154,094,243
4.66%
2026/1/7~
2026/6/4
22.20-30.35
2026/2/7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6,100,467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6,100,467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6,100,467 股
(上述减持合计不超过66,100,467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7 月30 日~2026 年10 月29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3
拟减持原因
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
间相应顺延。
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
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或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如有,下同)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时的股票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 个月。
三、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
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
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
股份。
四、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按照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
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五、本企业或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
六、本企业将及时向发行人报告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七、如果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
止。如果监管规则对上市发行人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企业及本企业
的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八、如果本企业或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
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自行承担。”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
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5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相关股
东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