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岭南控股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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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控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说明文件,未提供新的交易增量信息
本文件只是董事会说明本次购买广电城服85%股份符合监管指引第四条,核心交易信息仍指向已披露的重组预案。
📄 原文岭南控股↗ 原文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 — —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
不做 岭南控股(000524.SZ)
该公告只是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符合性说明,属于预案阶段配套程序文件,不是获批落地或方案重大变化,缺少可量化新增基本面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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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07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文件只是董事会说明本次购买广电城服85%股份符合监管指引第四条,核心交易信息仍指向已披露的重组预案。
- 公告未披露交易作价、业绩承诺、审批获批、方案重大调整或其它超预期变化,不能单独构成新的短线定价催化。
主要风险
- 若同期重组预案正文包含显著低估值注入、强业绩承诺或审批实质突破,则需要另按预案全文重新评估。
- 当前仅基于本条披露正文判断,无法量化本次资产注入对上市公司收入、利润和市值的增量。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893 字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
— —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广电城市
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城服”)8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广电城服85%股份,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
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
批事项已在《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
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广电城服85%股份,本次交易对方广州数字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拟转让予公司的广电城服85%股份合法拥有完整权利,该等股
份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广电城服85%
股份。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
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
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7 日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
— —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广电城市
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城服”)8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广电城服85%股份,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
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
批事项已在《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
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广电城服85%股份,本次交易对方广州数字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拟转让予公司的广电城服85%股份合法拥有完整权利,该等股
份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广电城服85%
股份。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
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
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7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