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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双塔食品Codex · 实盘观望把握 5/10
北京时间·🕒 发布 07-08(北京日)仅日期·⟳ 抓取 00:00:09·⚡ 决策 07-08 13:56:12 +13h56m·111.3 天前

双塔食品公告拟用1.5亿至2亿元回购股份并获得18亿元回购专项贷款承诺

该事件为A股上市公司直接披露的回购方案公告,方向上偏利好,且回购金额规模为1.5–2亿元,对应2.02%–2.70%股本,属可见度较高的资本运作利多。

📄 原文双塔食品↗ 原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6-04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
观望 烟台双塔食品(002481.SZ)
事件方向偏利好但为资本运作型消息,当前缺乏对交易方向的实质性增量业绩锚定与明确的短周期边界,且近期传播广度有限,先按观望等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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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07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

消息传播链

  1. 2026-07-08 00:00 SH首发cninfo一手源原文 ↗
    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回购方案,披露资金区间、用途、数量区间及期限,时间点可核。
  2. 行业媒体转载cn.investing.com非一手原文 ↗
    媒体对公告进行了摘要转引,但未新增可改变交易方向的新事实,传播主要属于事件复述。
  3. 官方确认/否认cninfo一手源原文 ↗
    未见同一时点官方否认;目前仅存在公告披露与规则口径说明。

关键理由

  • 该事件为A股上市公司直接披露的回购方案公告,方向上偏利好,且回购金额规模为1.5–2亿元,对应2.02%–2.70%股本,属可见度较高的资本运作利多。
  • 公告明确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理论上有助于优化治理与稳定预期,短线常见伴随交易侧估值重估。
  • 量级上看,公司公告披露每10个交易日的回购目标在约2.5亿至3.3亿股区间内,按市值约49亿元测算,回购比例本身约为3%量级,可能带来每股数倍以内的小幅EPS稀释缓解,但不足以单独定义为大额利润端变动。

主要风险

  • 该回购方案可能仅部分实施或不实施,公告中已提示若股价超上限、市场变化或不符条件可终止,存在计划落空风险。
  • 当前仅有公告层面信息,未见明确披露本次回购对业绩口径的直接增量(如回购引发的EPS提升、融资成本下降或估值提升路径),更偏财务侧催化,边际可交易性需等待市场初步消化与回购进度验证。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web · 影响 none
    未见明确显示该回购方案已被取消或重大反向利空的即时权威披露;仅有公告中一般性风险提示。
    检索:双塔食品 回购 负面 取消 未实施 提前终止 监管理由 原文 ↗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6,225 字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6-04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拟使用回购
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1、回购资金总额: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 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
2、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为6.01 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
3、回购数量:假设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6.01 元/
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327.79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0%;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5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6.0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为2495.8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资金来源及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情况:本次回购公司采用回购专
项贷款及自有资金。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
书》,同意在符合监管政策制度要求下,承诺向公司提供回购贷款人民币18,000
万元,贷款期限36 个月。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5、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6、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
主体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审议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 年07 月07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9、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
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
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
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
险。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
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
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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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
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6 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
回购完成后的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
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将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四)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上限为6.01 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
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价、财务状况和经营
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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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 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回购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截止公告日,
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同意在符合监
管政策制度要求下,承诺向公司提供回购贷款人民币18,000 万元,贷款期限36 个
月。
(六)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假设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0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6.0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327.79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0%;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5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6.0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为2495.8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除权事项,自股价除权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2.00 亿元的,则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止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1.50 亿元的情况下,如
公司董事会授权的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管
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止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
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止提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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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0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6.0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3327.79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0%;按照回购资金总额
下限1.5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6.0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495.8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以
目前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回购金额下限)
回购后(回购金额上限)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5,543,900
9.37%
140,502,303
11.39%
148,821,770
12.06%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8,152,600
90.63%
1,093,194,197
88.61%
1,084,874,730
87.94%
股份总数
1,233,696,500
100.00%
1,233,696,500
100.00%
1,233,696,5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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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
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公司总资产为
4,654,951,063.2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430,001,966.33 元,
流动资产2,042,083,171.71 元,负债总额2,200,033,312.34 元,公司资产负债率
47.26%。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2.00 亿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30%、8.23%、9.79%。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
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
对公司的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
上市公司条件。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
持续经营能力。
(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
股份决议前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
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未来6 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
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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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
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
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股份将依
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
抵债的情况。若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履行减资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范围
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
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
格和数量等;
2、在回购期限内,在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人民币1.50 亿元下限的前提下,
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3、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
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
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
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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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07 月0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根据《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
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
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
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回购实施期间及时披露回
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将
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
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七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