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软通动力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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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通动力拟以1.5亿至3亿元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金额上限3亿元、按上限价格测算仅占总股本0.47%,且用途为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不是注销式回购,短线每股价值增厚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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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6-066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
不做 软通动力(301236.SZ)
回购比例仅0.24%至0.47%,资金上限占净资产约2.25%,用途为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而非直接注销,且此前实控人已有较大额减持记录,事件不足以形成正期望短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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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回购金额上限3亿元、按上限价格测算仅占总股本0.47%,且用途为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不是注销式回购,短线每股价值增厚有限。
- 公告同时披露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此前在2025年10月31日至2026年1月20日期间已减持1427.89万股,回购对投资者信心的边际修复被削弱。
- 事件本身不改变软通动力主营收入、利润、订单或AI业务基本面,更多是常规资本运作和激励安排。
主要风险
- 若后续公司实际快速回购且叠加AI/华为链业务订单催化,股价可能出现情绪反弹,但这不是本公告本身给出的可量化增量。
- 未查询实时行情,因为首读公告已足以判断回购比例小、用途非注销、缺少业务催化,不满足event-trade的ENTER边界。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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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6-066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软通动力”)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方案主
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股份价格及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1.45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
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
4、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
额上下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441,009 股至4,882,017 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0.24%至0.47%。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6、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 个月内。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尚无增减持计划。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
来3 个月、6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若前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
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等原因,需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
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计划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于2026 年7 月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司
长期激励手段,并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
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
购部分股份。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 回购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 回购价格区间: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1.45 元/股(含),该价
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
格、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
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
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
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
3.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
资金总额为准。
4. 回购数量及占比: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本
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441,009 股至4,882,01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4%至
0.47%。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 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 个月内。
2. 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情形: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
足以回购100 股公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
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依法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
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
方案可自董事会授权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 禁止回购期间: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及
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最长期限。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5,000 万元和上限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
民币61.45 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2,441,009 股至4,882,017 股。若本次回购
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预计回购股份前后公
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回购前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回购后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9,480,026
24.10%
251,921,035
24.34%
254,362,043
24.57%
无限售条件股份
785,709,254
75.90%
783,268,245
75.66%
780,827,237
75.43%
股份总数
1,035,189,280
100.00%
1,035,189,280
100.00%
1,035,189,280
100.00%
注:上述变动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数据为四舍五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
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对公司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270,282.74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34,847.13 万元、流动资产2,757,116.96 万元,资
产负债率为58.40%。若回购资金上限使用完毕,按2026 年3 月31 日财务数据
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0.92%、2.25%、1.09%。
(2)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情况,公
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
一步完善丰富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激励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确保公司核心
团队成员与公司一道长期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
一起,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3)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
条件,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
2. 董事承诺: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
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
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
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 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股份买卖情况:
2026 年1 月2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2025 年10 月31 日至2026 年1 月20 日期间,公司董事长、实际
控制人刘天文及其一致行动人雄安软石智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软石智动”)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14,278,879 股,该
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本次回购方案无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
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2. 增减持计划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 个月、6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若
前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
计划。
2026 年7 月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天文先生的《关
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同
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
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天文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2026 年1 月2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2025 年10 月31 日至2026 年1 月20 日期间,刘天文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软石智动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14,278,879 股,该行
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本次回购方案无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
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刘天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软石智
动尚无增减持计划。如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
益的相关安排
1.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在股
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
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 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
社会公众股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
具体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
量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3、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股份回购的具体
实施方案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
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2026 年7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等原因,需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
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的风险;
本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8 日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6-066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软通动力”)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方案主
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股份价格及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1.45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
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
4、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
额上下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441,009 股至4,882,017 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0.24%至0.47%。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6、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 个月内。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尚无增减持计划。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
来3 个月、6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若前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
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等原因,需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
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计划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于2026 年7 月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司
长期激励手段,并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
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
购部分股份。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 回购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 回购价格区间: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1.45 元/股(含),该价
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
格、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
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
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
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
3.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
资金总额为准。
4. 回购数量及占比: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本
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441,009 股至4,882,01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4%至
0.47%。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 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 个月内。
2. 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情形: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
足以回购100 股公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
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依法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
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
方案可自董事会授权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 禁止回购期间: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及
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最长期限。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5,000 万元和上限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
民币61.45 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2,441,009 股至4,882,017 股。若本次回购
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预计回购股份前后公
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回购前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回购后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9,480,026
24.10%
251,921,035
24.34%
254,362,043
24.57%
无限售条件股份
785,709,254
75.90%
783,268,245
75.66%
780,827,237
75.43%
股份总数
1,035,189,280
100.00%
1,035,189,280
100.00%
1,035,189,280
100.00%
注:上述变动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数据为四舍五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
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对公司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270,282.74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34,847.13 万元、流动资产2,757,116.96 万元,资
产负债率为58.40%。若回购资金上限使用完毕,按2026 年3 月31 日财务数据
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0.92%、2.25%、1.09%。
(2)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情况,公
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
一步完善丰富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激励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确保公司核心
团队成员与公司一道长期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
一起,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3)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
条件,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
2. 董事承诺: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
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
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
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 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股份买卖情况:
2026 年1 月2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2025 年10 月31 日至2026 年1 月20 日期间,公司董事长、实际
控制人刘天文及其一致行动人雄安软石智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软石智动”)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14,278,879 股,该
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本次回购方案无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
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2. 增减持计划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 个月、6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若
前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
计划。
2026 年7 月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天文先生的《关
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同
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
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天文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2026 年1 月2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2025 年10 月31 日至2026 年1 月20 日期间,刘天文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软石智动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14,278,879 股,该行
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本次回购方案无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
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刘天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软石智
动尚无增减持计划。如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
益的相关安排
1.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在股
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
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 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
社会公众股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
具体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
量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3、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股份回购的具体
实施方案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
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2026 年7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等原因,需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
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的风险;
本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