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派诺科技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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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诺科技拟终止研发中心募投项目且无剩余募集资金
公告内容是募投项目管理调整: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已投入约2000.6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0元,终止后不涉及资金重新投向或新增盈利项目。
📄 原文派诺科技↗ 原文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3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9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做 派诺科技(920375.BJ)
终止的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已无剩余募集资金,且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建成替代研发中心,事件本身不直接改变收入、利润、订单或现金流,无法形成正期望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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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公告内容是募投项目管理调整: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已投入约2000.6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0元,终止后不涉及资金重新投向或新增盈利项目。
- 公司称已用自有资金在珠海建成研发中心并投用,原武汉研发中心继续建设必要性下降,本质是避免重复建设而非新增订单、收入或利润催化。
- 该事件缺少可量化的短周期业绩增量,也没有明确同向可交易传导,按 event-trade 标准不构成入场机会。
主要风险
- 若后续股东会或监管问询揭示募集资金使用异常,可能转为治理风险,但当前公告未显示重大负面财务影响。
- 北交所小市值股票可能受情绪波动影响,但本事件本身不足以支撑正期望交易。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782 字
证券代码:9203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9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分别于2026 年7 月3 日
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6 年7 月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
议案》。由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为满足
公司研发需要,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在珠海建成研发中心并投用,现有研发条件可
满足现阶段经营需求。综合市场、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评估,为了避免重复投资建
设,经董事会审慎决定,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13 号)核准,本公司
采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及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1,150 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11.52 元,募集资金总额132,48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19,748,292.46 元,募集资金净额112,731,707.54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3]第ZL10443 号验资报告及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计划
投资总额(调
整后)(1)
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2)
投入进度
(%)
(3)=(2)
/(1)
1
武汉智能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武汉派诺
6,000.00
5,024.51
83.74%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武汉派诺
2,000.00
2,000.63
100.03%
3
补充流动资金
派诺科技
3,273.17
3,283.17
不适用
合计
-
-
11,273.17
10,308.31
-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项目总投资金额
7,436.31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000.00
减: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2,000.63
减:手续费
0.00
加:利息收入
0.63
截至2026.6.3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0.00
减: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
0.00
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0.00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0.00 元(含利息及其他收益净额)。
四、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情况和终止的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总投资7,436.31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000.00 万元。公司计划通过在武汉市建设研
发中心,完善公司产品和技术的创新体系,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对具有重要
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产业化研究开发,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
供技术保障,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000.63 万元,主要用于该项
目的场地基建投入,预计剩余募集资金金额0.00 元(含利息及收益净额)。
上述先期投入部分已形成的相关房产,在募投项目终止后不会闲置与浪费,将
提供给武汉派诺日常生产活动使用。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鉴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为抢抓行业
发展窗口期、匹配公司实际经营及研发布局需要,公司已先行使用自有资金在珠海
完成研发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营,现有研发场地、软硬件配套可充分支撑公司现阶段
产品研发、技术迭代等创新工作。公司综合研判宏观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自
身经营实际后认为,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设建设目标已通过自有资金投入落
地实现,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已发生实质变化,现阶段继续投入募集资金开展建
设不具备合理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
施。
五、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计划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对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 元,不存在剩余募集资金。该项目终止实施
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将注销相应募集资
金存放专用账户。
六、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建成的研发中心已全面投用,可完全覆盖现阶段研发需
求,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根据客观经济环境、行业经营环境以及公
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上述先期投入部分已形成的相关房产,在募投项目终止后不会闲置与浪费,将
提供给武汉派诺日常生产活动使用。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6 年7 月3 日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6 年7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募集资
金专户销户相关事宜。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派诺科技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已履行的审
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派诺科技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8 日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9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分别于2026 年7 月3 日
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6 年7 月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
议案》。由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为满足
公司研发需要,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在珠海建成研发中心并投用,现有研发条件可
满足现阶段经营需求。综合市场、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评估,为了避免重复投资建
设,经董事会审慎决定,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13 号)核准,本公司
采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及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1,150 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11.52 元,募集资金总额132,48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19,748,292.46 元,募集资金净额112,731,707.54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3]第ZL10443 号验资报告及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计划
投资总额(调
整后)(1)
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2)
投入进度
(%)
(3)=(2)
/(1)
1
武汉智能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武汉派诺
6,000.00
5,024.51
83.74%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武汉派诺
2,000.00
2,000.63
100.03%
3
补充流动资金
派诺科技
3,273.17
3,283.17
不适用
合计
-
-
11,273.17
10,308.31
-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项目总投资金额
7,436.31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000.00
减: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2,000.63
减:手续费
0.00
加:利息收入
0.63
截至2026.6.3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0.00
减: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
0.00
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0.00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0.00 元(含利息及其他收益净额)。
四、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情况和终止的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总投资7,436.31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000.00 万元。公司计划通过在武汉市建设研
发中心,完善公司产品和技术的创新体系,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对具有重要
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产业化研究开发,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
供技术保障,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000.63 万元,主要用于该项
目的场地基建投入,预计剩余募集资金金额0.00 元(含利息及收益净额)。
上述先期投入部分已形成的相关房产,在募投项目终止后不会闲置与浪费,将
提供给武汉派诺日常生产活动使用。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鉴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为抢抓行业
发展窗口期、匹配公司实际经营及研发布局需要,公司已先行使用自有资金在珠海
完成研发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营,现有研发场地、软硬件配套可充分支撑公司现阶段
产品研发、技术迭代等创新工作。公司综合研判宏观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自
身经营实际后认为,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设建设目标已通过自有资金投入落
地实现,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已发生实质变化,现阶段继续投入募集资金开展建
设不具备合理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
施。
五、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计划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对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 元,不存在剩余募集资金。该项目终止实施
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将注销相应募集资
金存放专用账户。
六、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建成的研发中心已全面投用,可完全覆盖现阶段研发需
求,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根据客观经济环境、行业经营环境以及公
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上述先期投入部分已形成的相关房产,在募投项目终止后不会闲置与浪费,将
提供给武汉派诺日常生产活动使用。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6 年7 月3 日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6 年7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募集资
金专户销户相关事宜。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派诺科技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已履行的审
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派诺科技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