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星源卓镁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北京时间·🕒 发布 19:26:09·⟳ 抓取 19:28:45 +2m36s·⚡ 决策 07-10 19:29:39 +54s·109.3 天前
星源卓镁控股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50%股份
控股股东源星雄拟在2026年8月3日至11月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68万股,占总股本1.50%,属于一阶利空而非做多催化。
📄 原文星源卓镁↗ 原文
关于控股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1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23260 债券简称:卓镁转债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源星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
不做 星源卓镁(301398.SZ)
控股股东减持预披露是一阶利空,A股无法同向做空,且减持比例1.50%不足以构成可执行强空交易,因此回避。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10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控股股东源星雄拟在2026年8月3日至11月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68万股,占总股本1.50%,属于一阶利空而非做多催化。
-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比例也不算极端,更多是供给与情绪压力,难以构成强做空级别事件。
- A股个股默认不可直接做空,事件方向与可执行做多方向不一致,因此不应反手做多。
主要风险
- 若后续实际减持折价较大或叠加其他利空,股价仍可能承压,但当前不适合转化为可回测多头交易。
- 若公司后续出现业绩或订单利好,可能抵消本次减持压力。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561 字
1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23260
债券简称:卓镁转债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源星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星源卓镁”或
“发行人”)股份67,6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112,001,206 股的60.41%)的控
股股东宁波源星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星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8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112,001,206 股的1.5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源星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总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源星雄
67,662,000
60.4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
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和比例:
2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的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源星雄
大宗交易
1,680,000
1.50%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
述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即2026
年8 月3 日至2026 年11 月2 日);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实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源星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股份锁
定承诺及持股意向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
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
情况
源星雄
股份
限售
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公司/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若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 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应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适用本公司/本人关于锁定期的承
诺。若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则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上述锁定期满
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
辞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仍适用《公
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规定。
4、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锁定期有新规定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将按照新规定对锁定期做出
补充承诺。
5、锁定期满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1)减持前提
本人/本公司如确因自身资金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限)届满后,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人/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
方式进行,但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本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地位。
(3)减持程序
如本人/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2022
年12
月15
日
2022 年12
月15 日
-2026 年6
月14 日
股份
限售
承诺
已履
行完
毕
3
承诺方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
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
情况
所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将减持意向(拟减持数量等信息)
通知公司,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
减持。
(4)约束措施
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如相关监管机构对股东减持
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新规定。如违反上述承诺,违
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
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源星雄
股份
减持
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公司/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若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 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应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适用本公司/本人关于锁定期的承
诺。若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则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上述锁定期满
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
辞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仍适用《公
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规定。
4、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锁定期有新规定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将按照新规定对锁定期做出
补充承诺。
5、锁定期满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1)减持前提
本人/本公司如确因自身资金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限)届满后,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人/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
方式进行,但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本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地位。
(3)减持程序
如本人/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将减持意向(拟减持数量等信息)
通知公司,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
减持。
(4)约束措施
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如相关监管机构对股东减持
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新规定。如违反上述承诺,违
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
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2022
年12
月15
日
至长期
股份
减持
承诺
正常
履行
中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源星雄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
划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源星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4
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20 个交易日内,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
三年不存在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
的情形,本次减持符合相关要求。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源星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0 日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23260
债券简称:卓镁转债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源星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星源卓镁”或
“发行人”)股份67,6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112,001,206 股的60.41%)的控
股股东宁波源星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星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8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112,001,206 股的1.5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源星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总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源星雄
67,662,000
60.4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
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和比例:
2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的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源星雄
大宗交易
1,680,000
1.50%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
述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即2026
年8 月3 日至2026 年11 月2 日);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实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源星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股份锁
定承诺及持股意向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
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
情况
源星雄
股份
限售
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公司/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若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 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应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适用本公司/本人关于锁定期的承
诺。若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则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上述锁定期满
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
辞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仍适用《公
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规定。
4、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锁定期有新规定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将按照新规定对锁定期做出
补充承诺。
5、锁定期满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1)减持前提
本人/本公司如确因自身资金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限)届满后,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人/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
方式进行,但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本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地位。
(3)减持程序
如本人/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2022
年12
月15
日
2022 年12
月15 日
-2026 年6
月14 日
股份
限售
承诺
已履
行完
毕
3
承诺方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
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
情况
所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将减持意向(拟减持数量等信息)
通知公司,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
减持。
(4)约束措施
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如相关监管机构对股东减持
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新规定。如违反上述承诺,违
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
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源星雄
股份
减持
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公司/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若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4 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应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适用本公司/本人关于锁定期的承
诺。若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则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上述锁定期满
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
辞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仍适用《公
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规定。
4、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锁定期有新规定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将按照新规定对锁定期做出
补充承诺。
5、锁定期满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1)减持前提
本人/本公司如确因自身资金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限)届满后,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人/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
方式进行,但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本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地位。
(3)减持程序
如本人/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将减持意向(拟减持数量等信息)
通知公司,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
减持。
(4)约束措施
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如相关监管机构对股东减持
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新规定。如违反上述承诺,违
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
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2022
年12
月15
日
至长期
股份
减持
承诺
正常
履行
中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源星雄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
划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源星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4
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20 个交易日内,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
三年不存在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
的情形,本次减持符合相关要求。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源星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0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